湖北中医药大学二〇一八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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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二〇一八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普通全日制中医药高等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个二级学科),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及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规模: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含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七年制转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结合上线人数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及七年制转段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审核的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月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年(从毕业后到年月日)或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五年一贯制(不含专升本和专接本)的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护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方式: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个专业(领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代码前带“☆”号),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代码前带“▲”),个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专业代码前带“★”号)。未加“★”标记的专业代码均为学术型专业代码。
五、考试科目及命题:
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统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案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如下:
翻译硕士英语:总分分。
护理综合:总分分。(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总分分。(含分析化学、药事管理学)
英语翻译基础:总分分。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总分分。
药学综合一:总分分。(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药学综合二:总分分。(含药用植物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药学综合三:总分分。(含中药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医学检验综合:总分分。(含临床基础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
生物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分子诊断学)
中医综合:总分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内科学)数据结构:总分分。
数据库原理:总分分。
管理学原理:总分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卷,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接收专业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七、收费及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生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奖助体系
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元年,按月发放;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各培养单位助学金按各单位自定标准执行。
八、考生请仔细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科目进行网报,在选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时,尤其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相应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处网页(网址:)及时公布,请随时关注并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号行政楼座房间电话及传真号:()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考生对所关心的专业相关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检验学院:电话:()联系人:卢老师
基础医学院:电话:()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