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力改革售电需求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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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力改革售电需求侧分析报告

2016年8月

目录

一、电力体制改革文件陆续出台4

1、9号文拉开新电改大幕4

2、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5

3、理顺输配售环节电价机制6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6

(2)分步实现售电市场价格7

4、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7

5、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8

6、电力法修订护航新电改8

二、售电端成为布局热点9

1、多家上市公司设立售电公司9

2、利好智能微电网行业发展10

三、看好用电需求服务创新12

1、互联网思维推动用电需求服务创新12

2、区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14

3、利好用电需求服务行业发展16

四、重点公司简况18

1、四方股份:智能电网业务实力雄厚,布局售电端契合电改导向18

2、积成电子:联手桂东电力、英特尔,合力拓展能源互联网市场19

3、科陆电子:积极布局售电端与发电端,能源互联网战略再进一步21

4、智光电气:推动新老业务共同发展,聚焦供用电领域22

五、主要风险23

新电改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设立售电公司,在互联网模式推动下,未来看好用电需求服务创新。

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售电端成为布局热点。9号文提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等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电力法》修订以来,多家上市公司设立售电公司,提前布局备战电改。

售电模式放开或将重构电力行业价值链。9号文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售电主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若切实推行,价值链体系或将重构。

互联网模式推动用电需求服务创新。未来售电与用电服务有望相互渗透融合,在互联网思维的推动下,不断创新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度,稳步扩大售电规模。售电公司将转型成为用电需求侧的多元化能源服务商,拓展需求响应、用电管理、用能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多元业务模式。

一、电力体制改革文件陆续出台

1、9号文拉开新电改大幕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电力体制改革(简称“电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简称“9号文”)。业界普遍认为,

这是继2002年“厂网分离”以来,我国在电改领域颇具里程碑意义的举措。

9号文明确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电力统筹规划,以及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此后,国家发改委牵头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改革内容,具体如表1所示。

2、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9号文中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

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主要包括:

(1)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

(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3)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

(4)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

(5)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售电主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新电改下的电力环节新价值链体系如图1所示。

另外,9号文还提到,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后续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3、理顺输配售环节电价机制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9号文提到,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

例如,《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监管周期为三年,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

总收入的核定方法为: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其中,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准许收益等于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收益率,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

(2)分步实现售电市场价格

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4、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第一,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

第二,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

息等。

5、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提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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