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材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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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包材学院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为了更好地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现根据湖南工业大学2014年《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湖南工业大学包材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2、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综合测评委员会:
院测评小组组长:谭玉明副组长:谭辉何欣黄鹤詹玲龚果周亚芬
组员:陈剑石罗丹郭珊珊张梓皓
班测评小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班长团支书
组员:班委会及学生代表共7人
三、测评要求
1、要求各班测评小组对测评工作认真、负责。各项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必须做到:测评前向每个同学传达本细则,测评结束初稿反馈至各班时迅速传达到每个同学;在测评过程中严格按本细则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如果出现失职、舞弊现象,追究其责任。
2、要求全体同学对综合测评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为自己打出德育自评基本分,并对照标准逐项列出德育奖惩分。测评结果初稿反馈至各班时,同学如有疑问,须在反馈当天起两天内到学工办(包印楼206)查询。如由于本人原因导致测评结果出错,后果由本人自负。
3、、每位同学填写《自评表》,根据《加减分参照表》进行打分,要求如实填写数据,实事求是打分,一旦经班级测评小组和学院测评委员会查出弄虚作假者,追求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不及格。
4、综合测评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总表,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并归入学生档案。
5、(1)有体育课成绩的2012、2013级要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分×25%+至于素质分×65%+体育素质分×10%
(2)无体育课成绩的2011级不要进行体育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分×30%+智育素质分×70%。
四、测评监督
1、团总支、学生会对各班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2、综合委员会将对各班测评结果进行逐项审查。
3、测评过程必须高度透明。
4、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综合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1、9月25日,各班领取本细则和相关表格,25日晚上7:00,201
2、2013级各班班长在包印教学楼205进行培训并启动测评工作。
2、9月25日——9月30日,各班测评小组召开综合素质测评主题班会,组织同学学习细则和测评说明。
3、9月30日之前
(1)团学会公示2013-2014学年的上课、宿舍、各项活动等考勤记录和出勤记录,以及本年学成绩单,并下发到各班,请班长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异议,请在国庆节后立即反馈到院学工办,以便班级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2)各班班委会、班党支部、班团支部将本学年内学生考勤、奖励、惩罚情况(包括学校内外对本班学生所提供的奖惩情况)、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劳动卫生及各类比赛结果向全班公布。
4、10月08日——10月16日
(1)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同学进行德育自评、德育互评和体育评分、统计测评结果,组织每位同学根据自身表现和测评结果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500字,基本内容
为个人本学年所取得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2)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德育、智育、体育素质测评自评、互评表》及由班长、班主任签了字的加分荣誉附属材料、《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模板》和《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
5、10月17日——20日,团学会组织部收齐各班相关表格,交到院学工办(包印楼206室,电话),院测评
委员会开展审查工作。
6、10月21日向全院师生公示审查结果和各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班。如有异议,请于公
示时间起两天之内到院学工办提出申诉,申诉电话。
7、最后确定出测评结果。
六、测评程序
1、成立综合测评委员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分管院学生工作的谭书记指导下,由辅导员负责,按个人自评,测评委员会审查和学院审批相结合,以班级为单位分小组进行。
测评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测评委员会公布记录情况,测评细则;审查加、减分依据;计算审核班级同学的测评成绩;公布测评结果;答复同学咨询。
2、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的校级处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不及格。处分名单由学院统一张贴公布在包印楼一
楼大厅。
3、学生本人德育自评:各人回顾自己前一学年的实际情况,参考《德育素质测评评分标准参照表》逐项
打出德育奖励分和处罚分,并逐项列出加减分项目,填写《德育素质测评自评清单》。
4、各班测评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德育复核:组长召集测评小组成员在同学自评分的基础上对全班同学逐个进
行评议,认真负责地逐项复核,并打出互评分数和复核分数,学院测评小组打出审查分数,算出最终分数。
德育测评具体加分项目
(1)上学年部、省级三好学生加8分,优秀学生干部加6分。上学年综合测评中,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积极分子者加4分;优秀班主任助理、迎新先进个人加2分;被评为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的班级成员加1分;优秀寝室长加1分、优秀寝室各成员各加1分;单项奖加1分;校级优秀通讯员、优秀记者、优秀播音员等加3分,院级的加1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先进工作者加2分,优秀辩手加1分。
(2)学生干部加分(任职一学年才能加分,任职一学期不予加分)
A、上学年校团委、学生会,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成员加1-3分(主席团成员、学生就业专干加3分,部长、就
业工作助理加2分、副部长加1.5分)。党支部第一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加3分,各党支部书记加2分,各党支部副书记加1.5分。
B、上学年校院各部干事加1分。
C、各班班长、团支书加2分,其他班委加1分。
D、社团主要负责人(正部长、副部长)加2分,大一的社员每人加0.5分,其他均不予加分。
注:在同一社团或学生会、班委有双职的,只按最高职务加一项分,不重复累加,以上职务以上学年在任为准。
(3)宣传稿件加分
A、发表在省级刊物上的每篇加3分,市校级上的每篇加2分,院级上的每篇加1分。
B、此项最高分为10分。
注:加分者必须注明文章题目,刊物名称和发表时间。
(4)社会活动加分
A、参加青志联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B、上学期参加无偿献血者每人加0.5分,不累计加分。
C、新生班助加2分,迎新志愿者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