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青岛工学院(原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选课指南
青岛工学院2513电子阅览室选课流程图
1.选课的网址是:http://10.10.254.2/jwxt/http://10.10.254.252/jwxt/
流程:登录以上网址,显示所示界面,点击“用户登录”
显示如下,
2.输入自己的学号,密码,及验证码,初始时,学号密码和学号一样。
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
即可进入教务系统.,例如我的学号是:200702305214,我的初始密码也是:200702305214.
显示如下:
3.接着,点击“网上选课”,显示
4.点击“正选”后显示,
5.如果在选课时间内,即可查看所选科目。
如果是选择英语,体育等科目,点击“课程范围”右侧的下拉箭头选择“主修(本年级/专业)”;若是公共选修课,选择“主修(公共任选)”。
选择完成后,点击右侧“检索”,即出来所选科目
如:点击“检索”后显示:
6.下面开始选课目,假如你选择的是“【06004】《会计学》”在前面方框内打“对号”,然后点击最右侧的“选择”,
7.点击后出现如右侧界面,
如果你选择的是005班,点击右侧的圆圈,如
点击“确定”,点击后,显示如下
如果圆圈显示灰色,点击不了,说明该可已经选满。
再点击右上角“提交”,系统会提示你“正选成功..”,如果提示突破人数上限,则要选别的科目。
7.提交完成后,点击左侧的“正选结果”,确定自己是否选上。
如右侧
如果里面有所选科目,即选课成功。
例如,你选择的是“广告设计与赏析”显示如下,
8.选完后,点击网页右上侧的“注销”,显示如下,
9.,点击“确定”即可。
.。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选课管理是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选课工作,稳定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课基本要求1.学生选课以专业培养计划和课表为依据。
学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学习进程、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2.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和重学课程等,原则上不得少于14学分,高于30学分。
3.在修业年限内,学生必须修完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等相关课程的学分,完成规定学分的修读。
4.在分层次教学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选择比本专业设定层次更高的课程,但不能选择低于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层次的课程要求。
5.课程一经选定,在允许调整的时间范围外,原则上不得补、改、退选。
任课教师也不得自行接受学生选课或退课。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补、改、退课,须填写《XX海洋学院学生补、改、退课申请表》,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同意,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未办理退课手续,又不参加正常的教学环节和考核,计入选课学分,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要获得该课程学分,必须重学或重选。
6.学生在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专业培养计划、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和选课有关通知。
7.学生选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
低年级学生尤其要注意打好扎实的基础,适当控制选修课份量。
②处理好课程间的关联性和系统性。
有明确先修后续的课程,学生须先修完先修课程后才能修读后续课程,未取得先修课程学分,一般不得修读后续课程。
③处理好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的关系。
应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所需学分的前提下,选修辅修课程。
④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
在选课时不单纯追求学分数,而要注重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发挥自身的特长和爱好,以及能力的培养。
二、选课工作程序1.必修课(1)各学院于每学期第12周前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的落实任务。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一、学生选课应遵循的原则1、我校四年制本科生实行选课制,学生须根据所学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导师的指导意见,通过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所应选修的课程。
2、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应注意先后修读课程的关系。
本科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15学分(大三下学期、大四学年除外),最多不能超过29学分。
3、选课时要注意查看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学期选课通知,合理安排自己的课程,按时完成网上选课。
4、在规定的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退选、补选课程。
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学生不得退选或改选课程。
二、选课程序1、选课实行三轮选课制(一般为每学期第9-11周)。
第一轮选课为初选,教务处将通过选课网站提前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初步安排下学期的课程,包括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本轮开放的所有课程不设人数上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检查是否有课程被筛选删除;第二轮选课为调整补选课程,只有人数尚未选满课程开放,开放课程不设人数上限,学生可补选或对己选中的课程进行调整,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第三轮为最终选课,所有课程设置人数上限,选满即关闭。
正选阶段结束后,选课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表,学生可以上网查询。
2、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并听取导师的指导。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选好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修后续课。
未修读先修课的,一般不得选读后续课程。
3、学生选修课程,均须按规定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选课。
4、选课系统关系之后,学生不得改选或退选。
5、中途自行放弃修读者,仍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的要求,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计划1.制订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求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强化实践、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适当设置专业必修课,柔性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形成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通过学习,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学时与学分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以下,本科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150学分。
3.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
(1)公共基础课: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
主要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指讲授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课,原则上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要求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主体性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础性,同类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尽可能相同,以适应“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加深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而设置的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体育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替代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替代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运行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校际交流和跨学科交叉培养,对学生因选修不同专业课程,参加校际交流,发生学籍异动等原因,在学业识别和毕业专业识别确认时需进行课程替代。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替代基本原则第一条课程替代就是指学生报读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在学业辨识和毕业专业辨识证实或学籍闪崩时无法自动识别而须要替代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有关课程。
第二条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的课程类别、课程内容、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方可申请课程替代。
第三条替代课程学分原则上不高于被替代课程学分。
第四条由于新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或校际交流等原因,学生在满足用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申请一对多或多对一课程替代。
第五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专业核心课程不能被其它课程替代。
二、课程替代办理流程第六条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培养方案”功能,进入“申请替代课程”界面,填写、提交并打印课程替代申请表。
第七条专业类课程替代申请表交给所在院系教务秘书处,由教学院长非政府有关老师展开审查;公共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非政府审查。
第八条专业类课程替代审核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在学生的教学管理系统予以体现。
三、课程替代办理时间第九条毕业专业识别确认中的课程替代集中在大学四年级春季学期开学初办理;转换专业学生课程替代在申请转换专业的当学期办理;校际交流学生课程替代在返校注册的学期初办理。
第十条单独报读外校课程或以moocs在线课程替代本校课程的,专业类课程可于选修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公共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向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展开课程自学,并在赢得适当课程成绩证明后按第六条流程提出申请办理。
四、课程替代其它说明第十一条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系列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程有关课程替代关系见到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公共基础课程替代关系表明》。
中国海洋大学规章制度清单
中国海洋大学规章制度清单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学为主要特色的高等院校,成立于1959年。
作为一所高等学府,中国海洋大学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校园内的秩序和学术风气。
下面是中国海洋大学规章制度的清单。
1. 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也是保持学术纯洁性和相互尊重的基石。
学术规范包括每位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中遵守的所需行为准则。
这些是:不偷窃他人研究成果、不剽窃他人知识和不编造数据等。
2. 德育规范德育规范是中国海洋大学核心价值观的表现。
这些价值观需要所有学生和教师遵守。
德育规范包括慎独、自立、自尊、勤奋和创新的情感规范。
3. 课程规定课程规定是指每个学生必须遵守的课程安排。
课程规定包括选课、退选和补选等规定。
学生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免影响学习进度。
4. 实验室安全规定实验室安全规定是指每个学生和教师遵守的实验室操作和安全要求。
这些规定是确保人员安全和保护实验室设备的必要步骤。
学生和教师需要熟知这些规定,以确保实验室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 社会行为规范社会行为规范是学生和教师在校园生活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守时、不喧哗、遵纪守法和保持环境卫生等。
学生和教师应该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校园秩序良好。
6. 学期休假规定学期休假规定是关于学生在每学期结束时的行程和活动。
休假规定包括了休假时间和休假期间的行为纪律等。
学生需要严格遵守休假规定,避免给路途和家人带来困扰和不便。
总之,中国海洋大学的规章制度清单是校园生活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学术纯洁性。
学生和教师应当遵守和尊重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氛围。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排课及调、停课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排课及调、停课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07] 38号(2007年6月8日)为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本科教学管理,稳定本科教学秩序,依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章程(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按学期组织编制本科课程表。
二、本科课程表按照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有利于保证教学效果、有利于学生自主安排课程学习、有利于合理使用教学资源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编排课程表时,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确定下学期开设课程、制定开课计划。
学生按开课计划进行选课,教务处依据选课结果确定并印制课程表。
四、制定学期开课计划以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原则上不得改变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时、学分和开课学期安排。
如确需更改,须由课程设置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课程调整申请书由教务处和课程设置单位分别存档。
五、各教学单位要确保落实计划开设的课程和授课教师。
六、课程原则上以两个学时为一个授课单元,均匀安排在一个学期内。
短学时课程可以集中安排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但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的课程安排总体上要均衡。
每学期面向同一专业年级开设的专业课程在每一授课周内予以分散交错安排,面向不同年级的课程或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不得合并成一门次课程。
七、课程表一经颁发,须严格执行,如确需调整课程,需在开学后第二周内由课程设置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八、课程表中已安排的课程,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承担该课程的授课任务,教学单位应负责另聘教师接替,报教务处审批。
九、教师不能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授课,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完成调课(或停课)手续。
调整后的课程安排,由课程设置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学生。
教师确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调、停课手续,须报请课程设置单位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学生并报告教务处,事后补办调、停课手续。
十、因临时性工作或突发性事件需要进行全校性调、停课,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选课规则及选课系统操作流程(学生版)
选课规则及选课系统操作流程(学生版)一、选课规则1、我校本科学生选课采用预选、正选、补退选三轮选课的方式。
(大一新生刚进校时,在9月份选大学英语课、体育(1)或部分学院选院系选修课只采取一轮选课的方式。
以后各学期的课程选课均采用预选、正选、补退选三轮选课的方式)(1)预选(每学期期末)学生必须参加预选。
预选不采取“先到先得”方式。
在预选阶段,同学们可选择一个合适时间段或者中意的老师的课程。
如果选课人数超过课程的课容量,预选之后,系统将对选课人数进行自动的筛选(系统将随机进行筛选,不考虑预选时选课的先后,不考虑选课用的计算机);如果选课人数小于课程的课容量,那么选课名单自然被选中,不进行筛选。
例如:某门课程的课容量设置为50人,预选的时候不限制人数,选课人数可超过50。
如果实际选课人数为70人,那么在预选结束后系统将自动筛选,筛除20人;如果选课人数小于等于50人,那么这些学生就全部被选中。
(2)正选(每学期期末)学生必须参加正选。
在正选阶段,同学们可以看到通过预选之后的筛选结果,自己所选的课程是否选中。
如果在个人课表中仍然可以看到在预选阶段选的课,说明这门课学生已选中;如果看不到在预选阶段选的课,说明课程已被筛选出去,这部分同学只能在尚有课余量的课程中重新进行选择。
此轮选课“先到先得”。
(3)补、退选(新开学第一周)补退选阶段,同学们可对所选课程进行退选,也可补选那些仍然有课余量的课程。
因为补退选阶段所选的课程不多,建议同学们尽量在正选阶段选定自己要修的课程。
补退选时间结束,系统关闭,学生不能对选课结果进行任何调整。
此轮选课“先到先得”。
2、注意事项(1)补、退选结束,系统关闭后,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个人退选、改选和补选课程的申请,请同学们对本人的选课结果负责。
(2)在新开学第一周内,请同学们务必上网查看自己电子课表,严格按照所选课程及课程的教学班上课。
因各类原因会造成上课时间、地点或任课老师的变动,请同学们要经常关注综合信息上挂出的调停课通知,切勿错过上课时间或错找了上课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中国海洋大学(OceanUniversityofChina,简称OUC)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中国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和教育部“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海洋领域重点大学。
学校设有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19个学院、3个联合教学点和1个研究院、3个中心,拥有65个本科专业、37个硕士点和15个博士点。
在中国海洋大学的课程安排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倾向和意愿,灵活地选择必修和选修课程。
学生在报名时,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在大一新生入学的情况下,学生需要进行必修课程的选择,课程分为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
文化课程均为公共课程,包括语言课程(如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数学课程(如大学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历史课程(如中国历史、世界史)、文学课程(如汉语、古典文学、新闻学)、社会科学课程等。
专业课程则是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必须根据学生的专业课程设置,按照学校的要求,记住本专业的专业课程名称,按照规定选择。
在学一年级下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学校分别为各学院设置了不同的选修课程,学生可以从中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
学校的校内选修课程有:法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教育科学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外国语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经济管理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渔业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及附属学院的内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
除此之外,学校还设置有跨学科课程,如文理结合课程、跨文化课程等,可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此外,学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多种网上选课渠道。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课程管理系统,查询所有可供选择的课程,同时可以通过网上课堂、网上教辅频道等,获取课程学习资料和学习服务。
教师利用网络平台,可以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在课程选择上面有明确的选择,以便满足各个学生的需求,争取更好的学习效果。
海洋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管理办法
海洋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便于学生更好地选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引导学生把握不同学科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和特色类。
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第二条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兴趣、特长和能力选修,具体选课要求如下:1.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各类别专业选修最低学分要求见附表。
2.各专业学生应选修与所学专业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同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如果所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与本专业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相同或非常相近,其所修学分不得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最低要求学分,学生必须另外选修其他课程。
3.除了规定的所选学分外,其余学分学生可以在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中选修,也可以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从本专业专业选修课、其他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等课程中选修。
第三条学生要合理安排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修时间,一般要求如下:第三学期结束时,应最低修满4学分;第五学期结束时,应最低修满8学分;第七学期结束时,应最低修满12学分。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十七周左右,次学期开学2周内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退改选,选课都在网上进行。
因在外实习等特殊情况而不能在正常时间选课的学生,可在次学期开学2周内办理补选手续。
第五条开课第3周确定最终选课学生名单,学生须按所选课程进行上课,原则上不许再补、改、退选。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选课确定的学生名单进行考勤和成绩登记,不得自行接受学生选课或退课。
第六条学生只有办理选课手续并被确认后,方可上课并参加考试。
学生选定课程后,应按时上课,不得随意缺课,凡缺课达到或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七条未选中课程擅自参加考试,或未按规定参加所选课程上课、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均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需在规定时间内重选或改选其它课程。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指南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指南1.专业课推荐中国海洋大学招生专业共计有61个,分别为有保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技术、生物科学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科学、药学、法学、食品科学、工程等,具体更多完整招生专业请看下表。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专业一览表序号专业1保密管理2材料科学与工程3财务管理4朝鲜语5船舶与海洋工程6大气科学7德语8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9地质学10电子商务11电子信息工程1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3法学14法语15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6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7工程管理18工商管理19工业设计2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1国际经济与贸易22海洋技术23海洋科学24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25海洋资源与环境26汉语言文学27行政管理28化学29化学工程与工艺30环境工程31环境科学32会计学3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5教育技术学36金融学37经济学38勘查技术与工程39轮机工程40旅游管理41日语42生态学43生物技术44生物科学45食品科学与工程类46市场营销47数学类48水产养殖学49通信工程50土木工程51文化产业管理52文史类小计53物理学54物流管理55新闻传播学类56药学57音乐表演58英语59运动训练60政治学与行政学61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会计学、水产养殖、海洋技术、生物科学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科学、药学、法学、食品科学、工程、化学。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海洋科学、水产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海洋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水利工程自动化:掌握电工与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理论与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应用等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电气维修与设计技能,能从事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在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从事电气自动化教学工作的“一体化”师资。
艺术设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与教育发展需要,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设计学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艺术设计、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
中国海洋大学选课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国家级大学,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世界第256位,中国大陆排名第30位。
学校为全日制学生提供有质量的教育服务,每年秋季开学时,都会有众多学生前来报道学习,而选课则是每个学生必须经历的第一道关卡。
于学生而言,正确地选择课程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学习课程所涉及的知识,加深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因此,学生要给自己设定一个正确的选课目标,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和能力,正确判断课程的难易程度,克服惰性,抓住课程的有效信息,做到有计划地选课。
中国海洋大学的学生选课流程大致如下:
1.生首先需要登录学校教务网站“校园之星”,选择系统菜单中
的“学生选课”;
2.统会显示当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3.择完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登记,填写所需信息;
4.果学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系统会自动取消学生的选课资格;
5.报名期限和课程实际开课之间,学生仍可以调整所选课程,但调整次数有限,超过指定次数,即表示学生不能调整选课;
6.课完成后,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自己实际上的课程及上课时间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为学生提供选课的平台和服务,同时,在学生选课的过程中,还要提醒学生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把握好学习的节奏,在理性中确立自己的学习目标,正确的选择课程,从而为自己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科生选课退课免听课程管理细则
本科生选课、退课、免听课程管理细则校发本科字【2021】89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阶段课程学习的学分制管理机制,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本科生课程学习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课(一)学生选课前须了解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及对应学期的选课说明和课程开设表,在学业导师、等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二)选课是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本人完成。
未选课者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
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选课,不得借用、盗用他人信息来进行违反学校正常选课秩序的行为。
(三)选课时间一般为每学期期末考试至下一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在此期间进行新学期的选课。
大一新生须在办理完新生入学手续后于开学两周内进行选课。
(四)学生选课登陆学校统一的教育业务管理平台。
(五)每学期开学1-2周是选课试听阶段。
学生可以对本人感兴趣的各门课程进行试听,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根据本人的专业兴趣和学习计划,在开学初的两周内通过网络完成选课。
(六)学生应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修读学分。
为了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毕业,建议学生在第一至四学期每学期(秋季和春季)选课在28学分左右为宜,最少不低于15学分,最高不宜超过40学分。
(七)课程选定后,系统可自动生成每名学生的选课登记表,由学生所在培养部门(本科部、院系)发给学生本人,学生需对其进行核实确认,学业导师签字后交由所在培养部门(本科部、院系)存档作为选课和成绩登录的原始依据。
(八)增选课程应在该课程网络选课结束后两周内或课程开课两周内进行。
学生提交增选课程申请时,应完成该课程已布置的作业。
增选课申请表经院系、主讲教师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提交至本科部进行课程增选。
(九)重修课程的选课,学生应在每学期选课时间内按要求在线办理重修手续。
(十)对于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专业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将停止开课,选课学生需尽快改选其他课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通识限选课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通识限选课课程建设暂行办法为了贯彻我校“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渗透、一般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全面发展,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章程(试行)》,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通识课是我校为加强通识教育而设置的一类课程。
通过通识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奠定全面发展的基础,训练不同学科的思维方式,培养自主学习和创造知识的能力。
第二条通识课程按修课要求分为三种类型,即通识必修课、通识限选课和通识任选课。
在校本科生除必须修读通识必修课外,还需修读一定学分和一定门次的通识限选课程。
第三条通识限选课按照认识论与方法论、自然科学、语言与文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历史学与传统文化以及美学与艺术等六大知识领域分组设置。
第四条通识限选课的教学工作应由学校的教学骨干和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承担。
课程设计应注重启发思想、传授方法,课程内容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予以安排。
学校倡导多位教师共同开设一门课程,也鼓励一门课程视情况分不同校区不同班次开课;一门课程一般为34学时,在一学期内完成。
第五条通识限选课课程的建设1、通识限选课采取滚动更新、逐步完善的方法进行建设。
符合限选课要求的全校通识任选课和其他按照通识限选课要求申报的新课程,经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可以作为通识限选课程予以建设。
2、对通识限选课程涉及领域有研究或有一定造诣的教师均可申报开设本科通识限选课。
申报开设通识限选课时,需提交《通识限选课程申请表》、《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等材料。
3、教师可单独或联合申请承担通识限选课教学任务。
联合申请时需确定课程负责人一名。
4、经审议确定建设的通识限选课,学校以校级课程建设立项的方式予以支持。
5、立项建设的通识限选课程,不得随意更换课程负责人,也不得随意停开。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课程负责人或停开通识限选课程,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教务处批准。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导2015最新版
发布者:教学运行管理科发布时间:2015-09-08选课是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通过选课获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资格。
作为本科教学运行过程中重要环节,选课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掌握这些规则和程序对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状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定学习方向至关重要。
一、选课前的准备工作1. 选课前,学生应在专业导师指导下,查阅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所修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毕业要求等相关事项。
2.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以及学生本人初步确定的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早可提前1年毕业,最晚可延迟2年毕业),初步确定每学期应该修读的课程。
3. 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学期开课计划,初步确定下一学期要选课修读的课程,预先安排个人课程表。
二、选课操作方法和时间安排1. 学生选课通过中国海洋大学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进行,选课相关的通知通过教务处网站或平台内通知栏发布。
2. 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提供班级开课计划查询、学校课程表查询、成绩查询、专业识别结果查询等与选课相关的服务。
3. 每学期选课按时间先后分为初选、复选、退补选和选课结果确认4个阶段。
其中初选阶段和复选阶段安排在课程表执行学期的前一学期的期末,补选阶段安排在课程表执行学期的开学初进行,每学期具体的选课时间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知。
(1)初选阶段: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和个人学习进度提交下一学期预选课程,合理分配权重分,正确调配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其他课程的上课时间。
(2)复选阶段:学生根据初选结果对自己所选课程合理取舍,重新选择自己未选中的课程并等待处理结果。
复选选课一般分两轮进行,每一轮处理一次选课数据。
(3)退补选阶段:主要是学生重修选课和已选中课程的调整。
在此时间段,学生可重新微调自己已选择的课程。
补选选课一般分两轮进行,每一轮处理一次选课数据。
退选安排在补选后半段进行,此阶段只能退课,不能再次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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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章程(试行)》及《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本科课程教学施行“选课制”,即学生通过网上申请选课的方式确定选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
为落实本科生培养计划,规范选课工作,保证本科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应依据拟修读专业的教学计划,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程选修。
第二条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二四三”的结构体系进行设置,即全校本科课程分为通识课和专业课两大类,每个专业的课程体系按“本科通识”、“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四个层面设置,每层面分别设置必修、限选和任选三种不同修读要求的课程。
不同专业对各层面的课程有不同的修课要求。
第三条学生选课时应根据自身学业规划、学习能力和修课要求决定拟选修的课程。
每位学生一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一般应不少于15学分、不超过35学分。
超学分选课,须经相关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
第四条对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学生须在修读合格其先修课程的情况下才能选修,同一授课时段学生只能选修一门课程。
第五条经相关院系确认、教务处批准,学生选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近或相似的课程,其学分可以相互替代。
第六条学生选课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每学期选课过程分初选、复选和补选三个阶段。
其中初选和复选阶段安排在课程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5至第17教学周,补选阶段安排在课程开课学期的开学初进行。
初选阶段选课只安排一个轮次,复选和补选阶段选课各安排两个轮次,新一轮次选课开始后可查询确认前一轮次的选课结果。
第七条新生选课在入学后两周内进行,只安排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新生选课的复选与其他年级学生选课的补选安排在同一时间。
第八条每学期选课前学校为每位学生预置100分的权重分,学生选课时可以对不同的课程投不同的权重分,在同一优先级别下投入权重分值高的学生将优先选中该门课程。
权重分在三个选课阶段均可使用,已使用生效的权重分在下一轮次的选课时将予于扣除,不能再次使用。
选课权重分值为权重分与权重系数的乘积。
权重系数体现高年级学生相对于低年级学生有中选优先权。
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选课的权重系数依次为:1.0、1.1、1.2、1.3。
第九条不同学生申请选修同一门通识课按照重修课程优先、选课权重分值高优先、提交选课申请时间早优先的顺序确定中选者,申请选修同一门专业课按照本专业年级学生优先(仅初选阶段)、重修课程优先、选课权重分值高优先、提交选课申请时间早优先的顺序确定中选者。
第十条每轮选课后所公布的学生选课中选课程,即分别是每位学生的个人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一经形成便不再更改。
学生确需对所选课程进行调整,可在补选阶段通过选课系统退掉已中选课程,补选阶段每退掉一门次已中选课程,下一学期选课权重分将预先扣除5分,依次累加,最高扣除30分。
补选阶段选课结果公布后,当前学期中选课程总学分低于15学分(非毕业班学生)或未选中当前学期本专业年级所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的学生,可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申请表》申请特殊补选。
第十一条通识课选课人数不足20 人、专业课选修人数不足15 人时,视具体情况由教务处与课程设置院系、课程开出院系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整或停开。
中选停开课程的学生可优先改选其它课程。
第十二条每学期选课具体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在选课前学校公布的网上选课操作步骤和选课通知中规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