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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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
利用率,避免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与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重点
(一)禁烧重点时段。大、小春农作物收获季节
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具体时段
为:夏季5-6月,秋季9-10月。
(二)禁烧重点范围。以乡镇为单位,以高速公路、油库粮库、电力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标
和地点,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为:仪陇县
城市规划区,金城、马鞍镇城镇规划区,琳琅山风景区
规划区,巴南、巴广渝高速(仪陇段)两侧各2公里和
唐巴路(仪陇段)、新马路、仪平路(仪陇段)、
仪北路沿线两侧各1公里范围;以林场为中心、半径15
公里范围,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范
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县环保局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股、监察大队和县农
牧业局土肥站、农技站、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执
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督查、执法和
综合利用工作,坚决查处违反禁烧秸秆行为。
(二)各乡镇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环保和农业
的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具体抓好落实;二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乡镇、村社层层签订目标
责任书,一级一级分层负责,做到机构、人员、任务
“三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三是
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树立防灾抗灾意识,实行
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易发生着火点的地方,
特别是田间地头和乡镇交界地带,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强度的监控防范,不能有丝毫懈怠,确保秸秆禁烧工作
取得实效。
三、开展综合利用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的原则,以用促禁,通过大面积利用实现大范
围禁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直接还田,旱
地、园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堆肥、沤肥还田,逐步
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
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农牧业局、林业
局、电视台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短信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秸
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以及秸秆综合利
用技术,开展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召开现场会,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形成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执法检查
县环保局、农牧业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
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禁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现
场执法检查,开展执法巡查,一旦发生焚烧现象,依法依
规查处,同时追究乡镇、村(居)及社三级责任人的责
任;对造成较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
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禁烧秸
秆的当事人,上报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县目标督查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乡镇
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并对禁烧秸秆行为的责任单位
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