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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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 (2)敏感产品的降税。
4.服务贸易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自由 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该 协议时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相 关问题的法律文件。
(1)中国与东盟承诺减让的具体领域; 中国承诺减让表; 东盟承诺减让表。
(2)后续工作。
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
1.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 家政策性银行。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融资的主力银行, 开发银行在大力支持国家基础设施领域发展的同时,还积极 推进国际合作业务,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
2.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政府 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也是中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主 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措施
(2)《境外投资贷款管理办法》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管理办法 》
第一、境外投资贷款
东盟投资政策与法规
—— 越南 Invest in ASEAN ( Vietnam )
第一部分 中国鼓励企业“走出去”政 策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 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 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 产业政策
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 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 三、鼓励投资的地区
从2005年起,云南省财政设立省级“走出去”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鼓励和支持云南省各种 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此外,在税收上也实 施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
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分 别于2004年7月、2005年10和2007年1月发布了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二)(三)》。
3. 电力合作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六国签署了《大湄公 河次区域电力贸易政府间协议》;
2005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GMS经济合作的领导 人会议上,各国签署了GMS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 阶段实施原则的谅解备忘录。
2006年4月,在万象各国审议了电力贸易运营协 议最终研究报告和《拟由各国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 运营协议》实施过则的谅政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始于1992年,目前 俄主要合作领域有:交通、能源、电信、男女工业合作、 环境、人力资源开发、卫生、贸易和投资合作等9个方 面。
1.贸易投资 《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是 贸易投资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主要的优先领域毁容措施 包括:海关制度、检疫检验措施贸易物流等。 2.农业领域 农业是GMS经济合作计划下另一个优先领域之一,对 解决地区成员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 框架协议》实施的第一个计划,同时也是自由贸易 区框架下最先实施的降税计划。
(1)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范围; (2)早期收获计划的降税方式 。
3.货物贸易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中国—东盟 自由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该协议除了规定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外,其余的所 有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在2004年中国发布的《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 录》就详细列举了对越南的投资导向产业。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制造业; 4.服务业; 5.其他产业。
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与中国云南省河口县一江之隔,是越 南与中国交往的主要国际口岸。
1.越南政府的优惠政策 越南政府对老街口岸经济区实施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实 施最低的土地税率并在前15年免税;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合作 企业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颁布引进人才到老街工作的优惠 政策;实施换地取工政策。 2.老街省的优惠政策 老街省充分利用其中央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 注意发挥自身的优势,进行全面规划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口 岸经济区的全面建设。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与东 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 着CAFTA的正式启动。
1.《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 参与CAFTA建设的指导文件,其内容主要是,双方将 在经济、贸易和投资上加强合作,逐步实现货物和 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环 境,为区内各国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创造条件。
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贷款 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
第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也是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 贷款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
3.中信保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卖风险。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于2002年底颁布了关于设立4 个重点经济区并提供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1)在老街口岸经济区设立4个重点经济区,即: 老街国际口岸区、金城商贸区、沿海北工业区和 新坡东南方工业区。 (2)口岸经济区优惠政策 ①长期免交土地租用费; ②政府负责拆迁工作并承担全部或部分拆迁费; ③基础设施建设和审批手续的优惠; ④税收政策的优惠; ⑤老街-河口的客货运输工具可按照经营合同规定 进入对方。
其中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 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和买方银行风险。
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
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企业“走出去”的 战略,云南加大了对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 特别是企业对包括越南在内的次区域国家进行投资 的鼓励。
早在2001年,中央成立了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 促进资金。
4.服务贸易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自由 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该 协议时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相 关问题的法律文件。
(1)中国与东盟承诺减让的具体领域; 中国承诺减让表; 东盟承诺减让表。
(2)后续工作。
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
1.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 家政策性银行。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融资的主力银行, 开发银行在大力支持国家基础设施领域发展的同时,还积极 推进国际合作业务,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
2.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政府 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也是中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主 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措施
(2)《境外投资贷款管理办法》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管理办法 》
第一、境外投资贷款
东盟投资政策与法规
—— 越南 Invest in ASEAN ( Vietnam )
第一部分 中国鼓励企业“走出去”政 策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 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 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 产业政策
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 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 三、鼓励投资的地区
从2005年起,云南省财政设立省级“走出去”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鼓励和支持云南省各种 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此外,在税收上也实 施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
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分 别于2004年7月、2005年10和2007年1月发布了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二)(三)》。
3. 电力合作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六国签署了《大湄公 河次区域电力贸易政府间协议》;
2005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GMS经济合作的领导 人会议上,各国签署了GMS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 阶段实施原则的谅解备忘录。
2006年4月,在万象各国审议了电力贸易运营协 议最终研究报告和《拟由各国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 运营协议》实施过则的谅政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始于1992年,目前 俄主要合作领域有:交通、能源、电信、男女工业合作、 环境、人力资源开发、卫生、贸易和投资合作等9个方 面。
1.贸易投资 《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是 贸易投资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主要的优先领域毁容措施 包括:海关制度、检疫检验措施贸易物流等。 2.农业领域 农业是GMS经济合作计划下另一个优先领域之一,对 解决地区成员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 框架协议》实施的第一个计划,同时也是自由贸易 区框架下最先实施的降税计划。
(1)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范围; (2)早期收获计划的降税方式 。
3.货物贸易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中国—东盟 自由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该协议除了规定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外,其余的所 有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在2004年中国发布的《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 录》就详细列举了对越南的投资导向产业。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制造业; 4.服务业; 5.其他产业。
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与中国云南省河口县一江之隔,是越 南与中国交往的主要国际口岸。
1.越南政府的优惠政策 越南政府对老街口岸经济区实施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实 施最低的土地税率并在前15年免税;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合作 企业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颁布引进人才到老街工作的优惠 政策;实施换地取工政策。 2.老街省的优惠政策 老街省充分利用其中央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 注意发挥自身的优势,进行全面规划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口 岸经济区的全面建设。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与东 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 着CAFTA的正式启动。
1.《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 参与CAFTA建设的指导文件,其内容主要是,双方将 在经济、贸易和投资上加强合作,逐步实现货物和 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环 境,为区内各国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创造条件。
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贷款 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
第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也是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 贷款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
3.中信保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卖风险。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于2002年底颁布了关于设立4 个重点经济区并提供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1)在老街口岸经济区设立4个重点经济区,即: 老街国际口岸区、金城商贸区、沿海北工业区和 新坡东南方工业区。 (2)口岸经济区优惠政策 ①长期免交土地租用费; ②政府负责拆迁工作并承担全部或部分拆迁费; ③基础设施建设和审批手续的优惠; ④税收政策的优惠; ⑤老街-河口的客货运输工具可按照经营合同规定 进入对方。
其中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 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和买方银行风险。
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
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企业“走出去”的 战略,云南加大了对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 特别是企业对包括越南在内的次区域国家进行投资 的鼓励。
早在2001年,中央成立了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 促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