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海发改…2011‟191号
2011年海淀区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绿色低碳海淀,根据《海淀区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16号),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高效清洁利用及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的应用
电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建筑节能技术应用项目;供热(冷)系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煤、天然气、石油高效洁净燃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等。

(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太阳能高效利用技术应用项目;生物质能应用推广项目、高温地热能发电和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核能、氢能、风能技术应用项目等。

(三)污染物减排控制技术应用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应用项目等。

(四)水污染治理技术应用
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应用项目;废水处理技术应用项目;节水和废水资源化技术应用等。

(五)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
工业、农业及生活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六)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应用
“零排放”关键技术应用;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制造关键技术推广应用。

(七)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应用
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应用行业间延长生态链、补充产业链、实现资源消耗最小化和零排放项目;园区内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逐级利用、能效与水循环一体化、节能节水耦合(关联)技术应用项目。

(九)能源审计项目
区内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实施能源审计,申报后由区发改委统一组织安排;年耗能2000(含)至5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申报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于获得国家和北京市节能量奖励的在我区实施的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按2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进行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纳税;经营业绩良好,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具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财务、审计、评估等相关报告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须位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能耗统计纳入我区范围。

(三)能源审计项目单位须位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能耗统计纳入我区范围,且年能耗量在2000(含)吨标准煤以上。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对象为通过国家或北京市审核备案的且项目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节能服务公司。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及项目信息,提交进行项目名称预审核。

项目申报首先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点击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

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用户登录后,点击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报并提交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

提交成功后,请点击左上角的“项目情况查询”,查看“事项当前状态”,预审通过后,打印《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附在首页),会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三)区发展改革委通过采用部门联审、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对项目的先进性、经营状况和项目扶持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议,明确对项目的扶持方式、扶持金额和期限。

(四)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四、提交材料
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
2.填写完整的海淀区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简介、产品和关键技术应用的可行性、主要内容和目标、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资助的资金额度及方式、项目人员情况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4.企业单位需另附申报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如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等)。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需另附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能源审计申报单位填写海淀区能源审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国家和北京市资金支持证明材料。

五、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9日
受理单位: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资源科
联系电话:88497226
电子邮箱:huanzike@
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911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未尽事宜请参照《海淀区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三)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年度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海淀区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2.海淀区能源审计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