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0〕1731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京发改〔2010〕1731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供热行业国天然气等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保障冬季供热正常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气(燃油、电)锅炉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3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市热力集团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33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三、燃煤锅炉非居民供热价格(直供方式、间供方式)统一调整为2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四、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元/千瓦时(55.56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六、本通知自2010-2011年采暖季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联系人:价格管理处刘超群;联系电话:66415588-0928)
主题词:经济管理热力△价格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市政府办公
厅,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国资委。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