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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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规定

4.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工作,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批程序,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4.2 定义

4.2.1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一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战略部署。

4.2.2 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单一建筑项目或单体工程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单(项)位工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是单个工程项目施工的战略部署。

4.2.3 施工方案是以一个分部或分项工程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分部分项工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

4.3 编制依据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公司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4.4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公司总部直营的国内房屋建筑工程,国外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应满足当地政府部门、业主或咨询公司的要求。

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批流程按本规定执行,但其中技术中心的相关职责由基础设施事业部负责技术的相关板块承担。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特殊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编制格式由基础设施事业部另行发布。

4.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流程图

4.5.1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流程图(见第2页)

4.5.2 施工方案管理流程图(见第3页)

4.6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批

4.6.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准备,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的组织工作,确定参加编制的人选、任务划分、完成时间以及编制要求等内容。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项目资料员具体收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规范、图集、手册等资料。其他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技术方案交底、合同、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文件等。

4.6.2 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统一格式,详见“施工组织设计封面样式”(附件1)。

4.6.3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统一格式,详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录”(附件2)。

4.6.4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工程师、责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

4.6.5 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负责协调施工组织设计在公司总部审批的全过程,并负责将审批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部。

4.6.6 技术中心及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分别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在上签署意见。

4.6.7 技术中心经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部分进行审批;事业部主管项目的副总经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其他部分进行审批。

4.6.8 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将所有的审核及审批意见,详见“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汇签单”(附件3),反馈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做相应的修改。

4.6.9 最终成稿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中心经理和事业部主管副总联签批准后正式生效。

4.6.10 对公司总承包的项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与专业内容相关的主要施工方法部分,如已经选定了专业分包商,可以由专业分包商参与编制。

4.7 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

4.7.1 施工方案的封面应统一格式,详见“施工方案封面样式”(附件4)。

4.7.2 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统一格式,详见“施工方案编制目录”(附件5)。

4.7.3 项目技术工程师/责任工程师负责相关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经理负责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详见“施工方案审批汇签表”(附件6)

4.7.4 对于群体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已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批,则该群体工程中的单项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7.5 对于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或有较高安全技术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7.6 只进行劳务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及责任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指导劳务分包商施工。

4.7.7 由专业分包商独立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及责任工程师会同专业分包商一起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经专业分包商负责人及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联合审核签字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4.7.8 对专业分包商上报的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不得对其原封面及审批页进行更换,应在原有基础上另外加上公司的统一封面及相关的审批页,并纳入项目经理部施工方案的统一管理。

4.7.9 对公司总承包的项目,虽然专业分包商的专业施工方案已经过我方项目相关人员的审批,但不减轻分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方案原因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但在公司内部,项目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及管理

4.8.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后,项目应填写相应的报审表报监理、业主审批。(如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填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技术文件报审表的相应表式)

4.8.2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技术工程师等参与编制人员就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管理目标、管理措施、规章制度、主要施工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对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分包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出交底记录。(如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填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技术交底的相应表式)

4.8.3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项目负责编制该方案的技术工程师或责任工程师应就方案中的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等向相关现场管理人员及分包进行方案交底并做出方案交底记录。(如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填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技术交底的相应表式)

4.8.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批完成后,原件由项目资料员建档管理,复印件作受控编号管理后,发放到项目实施现场的各相关方。

4.8.5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批后,项目应向公司技术中心和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各提交一份复印件作备案。同时,项目应将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电子文档提供给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资料工程师作相应处理后,在公司内部共享。

4.8.6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指导项目施工的规范性重要性文件,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修改。如有重大变更,应征得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人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在技术中心备案的方案文件必须做相应的变更。

4.8.7 事业部项目管理板块负责组织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8.8 项目在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给公司档案室之前,应首先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方案最终完整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到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处理后纳入公司共享资源体系。项目向技术中心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电子文档是否完整将作为公司考核项目技术工作的主要依据。

4.9 其它

4.9.1 除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之外,尚应符合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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