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一)贮罐区(贮罐):

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 以上。

(二)库区(库):

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

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

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

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

(四)压力管道:

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

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

3.工业管道:

(五)锅炉:

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

2.5mpa,蒸发量大于10t/h;

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工开采):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八)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井工开采):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九)尾矿库:

库容大于等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具体技术标准、参数按照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