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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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质量标准化细则

通风质量标准化细则

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标准一、通风系统1、①改变通风系统必须有风量调整报告,报告必须经矿井总工审批后后执行,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有设计。

无措施、审批每次50元罚款。

②巷道贯通必须有措施,措施必须经矿井有关部门及总工审批。

该项不合格罚款50元。

2、①串联通风和不合理的扩散通风必须有经过矿井有关部门及总工审批的措施。

若无措施,一次罚款50元。

②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此项不合格,罚款500元。

3、矿井、采区风量的计算和矿井通风能力必须符合《规程》第103、104条的规定。

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①各地点风速必须在测风站测定,无测风站的巷道选择在支护良好、断面规整的地点测定。

出现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②掘进巷道测风站设在距工作面迎头50m处。

此项不合格罚款50元一次。

③测风站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10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和拐弯等局部阻力。

测风站应悬挂测风记录板,记录板上记明测风站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等项目.测风站长度不小于5m。

此项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5、①有经过批准的演习计划和措施。

缺少一项罚款50元。

②反风设施是指反风道(风机反转反风和调整风叶角度除外)、反向风门、备用风机、反风操作系统图、供电系统图以及井下风门等。

反风设施的检查由矿井总工组织通风、机电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并有参加检查部门的签字。

此处缺少一项,罚款20元。

6、外部漏风率记录要有测定和技术审核人员的签字。

缺少此项,罚款50元。

二、局部通风1、①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臵,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巷、半煤岩巷掘进最低风速0.25m/s,岩巷最低风速0.15m/s。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一、通风系统1、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未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扣20分。

2、工作面存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每月组织1次通风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防爆门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

缺少一处扣2.5分。

4、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巷道的供风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处不符合扣5分。

5、矿井通风效率低于85%,扣5分。

6、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未及时维修达到要求,每一处不符合扣5分。

7、每年对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未测定扣5分。

8、主要通风机应安设检测系统,并按规定安装正压计、负压计和全压计等监测仪器仪表,缺少一处扣1分。

二、局部通风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发生第 2 页共 2 页循环风;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应同时实现风电闭锁,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2、局部通风机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跟回风口10 m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瓦斯浓度不应超过0.5%,瓦斯浓度超过规定不得分,其他一处不合格扣2分。

3、掘进巷道应安设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具备相互独立的两回路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一处不合格扣5分。

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定期进行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不应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试行)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试行)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试行)第一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考核期内未发生“一通三防”2人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

(二)考核期内未发生因“一通三防”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如因自燃事故造成封头、封面等)。

第二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考核评分办法(一)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满分100分。

标准分为共性和个性两大部分,共性标准占70分,个性标准占30分。

1、共性标准共分为7大项,均为通风安全规范化要求,具体见《淮南矿业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共性标准)》。

2、个性标准实行一矿一策,适时进行修订,重点考核矿井瓦斯治理指标、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瓦斯超限控制以及矿井瓦斯治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见《淮南矿业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个性标准)》。

(二)以矿井为单位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检查评分执行《淮南矿业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

采用扣分方法,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三)专业扣分项目及扣分标准:1、每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或“一通三防”责任事故死亡1人,扣20分。

2、每发生一起责任瓦斯高值超限事故或“一通三防”责任重大非人身事故扣10分。

3、每发生一起“一通三防”责任重伤事故或严重“三违”扣3分。

(四)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1、共性标准得分,记作a,a=考核期内矿井共性实际得分。

2、个性标准得分,记作b,b=考核期内矿井个性实际得分。

3、专业扣分,记作c。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记作w,w=a+b-c(五)检查方式实行季度动态监管,半年统一检查、验收、考核。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动态抽查得分*50%)+(统一检查得分*50%)。

淮南矿业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共性标准)单位:得分:评定等级:检查时间:年月日生产单位: 检查负责人:参加人员:淮南矿业集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个性标准)单位: 得分: 评定等级: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国有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国有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国有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个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
斯突出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巷。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

第二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内容:
检查评定内容共十一大项。

即:1、通风系统;2、局部通风;3、瓦斯治理。

4、井下爆破治理;5、通风安全监控;6、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7、瓦斯抽采;8、防治自然发火;9、通风设施;10、综合防尘;11、治理制度。

第三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检查与评分定级方法: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纳百分制评分。

十一大项中,每一大项小计总分值为100分,
以各大项回来平均值作为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定级分。

2、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定级分在90分以上。

二级:定级分在85分以上。

三级:定级分在80分以上。

3、检查缺大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大项中缺小项的,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
折算计分。

扣分原那么,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4、煤矿发生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燃烧〔爆炸〕、自燃发火的等非伤亡事故,在通风专业安
全质量标准化定级分扣除2分后,在定级。

5、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或〝瓦斯抽采〞大项的矿井,在定级分基础上分别加1分后再
定级。

第四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同上。
/
不符合标准的,该处设施按零分计算,并在通风设施大项中扣20分。
7.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得超过一列车长度,风门内不得设置电绞、泵站、充电室、临时变电所、材料场、配件库等。
同上。
/
不符合标准的,该处设施按零分计算。
小 计
100
检查
项目
质量 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评分办法
二、








永久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5
无专门机构,该项不得分;资料不全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5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每缺一人扣5分。
4.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检查编制、在册人员、检查培训合格证。
15
未配工程技术人员扣5分,安全监测工不足扣5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扣5分。
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年产30万t以下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80%,30万t以上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60%。
20
矿井出现一处串联通风的扣2分/处(经批准的串并或并串通风的1处按2处一次串联通风计算),一次串联通风总处数超过3处的,每处扣5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
3.矿井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月度供风计划,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规定。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等测风地点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建筑材料为水泥砂浆或其它阻燃材料,墙面平整无凹凸,整体用白色颜料粉刷,用红色箭头标注风流方向,悬挂测风记录牌板。测风站及其前后10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平直、巷道无交叉、规整,无积水、淤泥、杂物)。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最新)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最新)

二、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的基本要求
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应符台以下要求:


(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要合理; (2) 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 (3) 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无积水和淤泥等。
二、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的基本要求
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机风筒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5
查资料和现场。瓦斯浓度 超过规定的不得分;其他1 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装备和措施
三、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评分标准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5
评分方法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 要求扣5分。
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 设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 “三专两闭锁”,具备相互独立的两 回路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 监测系统联网;专人负责,实行挂牌 管理;定期进行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 闭锁试验,并有记录;不应出现无计 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项通 风安全技术措施。
二、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的基本要求
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构成体系:
局扇安装、供电、管理(专人、挂牌)、局扇配套设施、出口风量、漏风、吊挂、死 弯。
安装局部通风机有以下规定:
(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 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2)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 (3)局部通风机离地高度大于0.3米; (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 (5)风筒出口风量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限,巷道中风流风速符 合规定;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 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一、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二、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主扇和反风设施(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等能力的主扇,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且主扇达到设计要求,其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三、采区和工作面都要形成独立通风系统,且有两个安全出口。

四、矿井必须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五、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和“三专两闭锁”,且系统正常运行。

六、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七、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必须到位。

八、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范围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井下爆破管理、通风安全监测监控、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瓦斯抽放、防治自然发火、永久性通风设施、临时性通风设施、防治煤尘、管理制度等12方面。

§5.2 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一、矿井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有完整的通风系统图、安全措施及记录。

二、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80%,30万吨以上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60%.三、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

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自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五、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上月报表。

六、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查阅当月、上月报表。

七、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答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查阅本季或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新)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新)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矿井名称:定级分: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项目一、通风系统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1。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 (包括一翼或者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5%,通风系统图与实际相符.2.巷道贯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 108 条的规定,贯通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贯彻落实.3、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4、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121 条的规定;主要通风机房有司机值班管理。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标准分数201015205105考核评分办法查阅图纸及有关文件资料。

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取销评审资格 ;改变通风系统未履行报批手续不得分;有效风量率每低于标准 1%扣10 分。

抽查及查阅资料。

发现一次无措施或者措施未经审批、贯彻不得分.现场检查、查阅图纸和有关资料。

一处不符合规定不得分(开采边角残煤经批准的除外)。

现场抽查实测和查阅当月或者上月的测风报表。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不足不得分;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 10 分。

现场抽查实测和查阅当月或者上月的测风报表。

发现风速低于低限不得分;发现一处超限扣 2.5 分。

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现场检查,查阅本季或者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记录。

失修率超出规定不得分;发现一处巷道断面小于设计断面 2/3 扣 2.5 分。

扣分原因实际得分检查项目一、通风系统二、通风设施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8、矿井主要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122 条规定进行检查和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要求,并有反风演习报告。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般规定一、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二、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主扇和反风设施(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等能力的主扇,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且主扇达到设计要求,其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三、采区和工作面都要形成独立通风系统,且有两个安全出口。

四、矿井必须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五、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和“三专两闭锁”,且系统正常运行.六、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七、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必须到位。

八、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范围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井下爆破管理、通风安全监测监控、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瓦斯抽放、防治自然发火、永久性通风设施、临时性通风设施、防治煤尘、管理制度等12方面。

§5。

2 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一、矿井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有完整的通风系统图、安全措施及记录。

二、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80%,30万吨以上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60%.三、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

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自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五、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上月报表.六、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查阅当月、上月报表。

七、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答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查阅本季或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表。

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

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5)
1.各测风站要设测风记录牌板,至少每10天对全矿井全面测定一次风量。
5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扣O.5分
2.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不按规定校正或检定,一台扣0.2分,不完好,一台扣0.2分
3.各种图纸、报表、记录资料数据齐全、真实、准确、施工措施,排放瓦斯措施上报及时。
(5)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设底坎;每道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
同上
不掏槽扣1分,其他不符合本标准每处扣0.2分
11.永久测风站
设置在直巷段,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并抹面刷白,四周设50~100mm红色标志线,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牌板且数据准确、清晰
4
检查调试、校正记录。
未定期调试、校正的,该项不得分;有记录,但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处扣1分;记录未经分管领导长审阅签字,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应定期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3
检查检修记录。
2.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有排放记录
检查措施和排放记录
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本项不得分,没有排放记录扣0.5分
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有记录可查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一、前言通风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通风系统的完善与否关系到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煤矿通风安全质量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基于《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等国内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煤矿通风安全实际情况,旨在规范煤矿通风安全质量管理,提高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水平。

二、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地下煤矿通风系统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1. 煤矿通风系统:指煤矿的空气流动系统,包括主风机、风筒、风门、风井、风道、气门等构成的系统。

2. 风道:指煤矿内的空气流动通道,其中包括主通风道、辅助通风道等。

3. 风门:指开闭风道和分配风量的装置,包括主风门、副风门等。

4. 风井:指用于提高通风效果的立井、风井和井筒等。

5. 通风设备:指风机、风机电机、减速器、轴承、风机叶轮等设备。

6. 通风建筑物:指风井、井室、风筒、通风分区等建筑物。

7. 通风分区:指将煤矿空间按照通风情况分为不同区域的区域。

8. 通风阻力:指煤矿通风系统中风道、风门、风井等对空气流动的阻力。

9. 风速:指煤矿通风系统中空气流动的速度。

四、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 通风设备应经过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其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

2. 通风建筑物应满足安全、可靠、稳定、节能等要求,建筑物的风量、通风阻力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渗漏、漏风等问题。

3. 通风系统应根据煤矿不同的通风分区情况合理设计、合理布局,使空气流动均匀、稳定。

4. 通风系统应设有符合要求的风门、气门等装置,保证各区域通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5. 通风系统主要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运行状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在出现故障时立即修复。

6. 煤矿应制定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通风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通风区质量标准化标准

通风区质量标准化标准

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规划根据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电公司《技术管理规范》等的要求,结合我矿“一通三防”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通风质量标准及规划,望各单位认真实施:一、通风系统1、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可靠。

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不允许设单道风门,不得同时打开同一组风门。

2、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不得低于计划风量。

4、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各巷道交岔口要悬挂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避灾路线标志牌。

5、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通风巷道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80%。

二、局部通风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规定:(1)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且距回风巷口不少于10m(允许的串联通风除外),不发生循环风。

(2)配件齐全,高压部位不漏风,必须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 m,风机前5 m不允许有开关,材料等影响局部通风机进风。

2、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型号、掘进长度、风筒长度,计划风量,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填写要求:前六项由通风区负责,后两项由使用单位指定人员每班检查风机运转情况后填写。

内容清晰。

3、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煤巷5-8 m,岩巷及半煤岩巷8-10 m,顶带采不超过5 m)。

4、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 m除外),无反接头,接头反压边。

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折深不超过100 mm,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6、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7、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自动倒台风机能力相匹配,每班必须由安检员和责任电工共同试验自动倒台情况。

严禁无计划停风,无计划停风要追查并落实责任。

三、瓦斯管理1、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超限要认真追查处理并有记录可查。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巷道贯通措施、通知单、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三对口。

2、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算,每月进行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3、每旬进行一次全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测定,要求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4、主井外部漏风不超过15%,一号风井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每季检查测定一次,记录齐全。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5、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每月排出维修计划,按时修复。

6、每年进行一次两面翼风井联合反风演习,记录齐全,每季检查一次反风设施。

7、新建采区要有完整的通风设计并审批。

二、局部通风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低于0.15m/s。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做到采掘供电分开,并要风电联锁。

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每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悬挂局扇管理牌板,牌板尺寸:0.6×0.7,牌板必须清洁干净。

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罩、消音器、整流器、高压不漏风,通风机离底板高不小于0.3米。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为:全岩巷道小于等于10米,半煤岩巷道小于等于7米全煤巷道小于等于5米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巷道风速:煤仓、半煤岩巷、不低于0.25m/s,全巷巷不低于0.15m/s。

6、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处0.1m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要反压边,不花接,拐弯处设湾头。

炮掘工作面末端风筒必须上齐8m以上耐崩风筒,并设有与软质风筒相连接的过渡节。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项目项目及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办法检查得分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20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安全措施。

1、无措施审批扣5分/次。

2、贯通时,无经审批的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扣5分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0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

抽查点数不少于6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3、矿井每年按生产能力计算矿井需要风量,每月作配风计划,矿井主扇风机功率不得低于30kw,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规定20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

(1)无矿井风量计算或月配计划扣5分。

(2)用风地点实际配风量低于当月计划配风量,一处扣5分。

(3)矿井主扇风机功率小于30kw扣10分,小于15kw不得分。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易燃煤层的采区应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10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5、建立健全矿井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煤矿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的统一规定。

主要进、回风巷道必须设置正规测风站,每次测风结果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板上10无矿井测风制度扣3分,风速超过上限规定,一处扣1分,风速低于下限规定,一处扣2分(特殊地点采取措施的除外);一处无测风站扣2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率87%。

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5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每低于标准1%扣1分。

每高于标准1%加1分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5查阅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

(1)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时该小项不得分;(2)巷道段面小于设计断面2/3的,一处扣2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

1.通风系统;
2.局部通风;
3.瓦斯管理;
4.井下爆破管理;
5.通风安全监控;
6.防治自然发火;
7.通风设施;
8.综合防尘;
9.管理制度。

附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23)。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通风矿井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通风矿井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20分
回风巷道失修率按超过百分比同等扣分,其他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发现不合理串联通风,一处扣5分。
⒉ 矿井装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并在合理工作区间内运行,按规定进行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通风阻力测定、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有记录。
20分
15分
每项每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
⒊ 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少于0。5m,墙垛周边要掏槽(锚喷巷道除外),见硬顶、硬帮与煤岩接实;煤巷中的风门前后煤体要进行防止漏风和防火处理;风门墙垛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墙体要勾缝或抹面刷白,四周要抹有不少于0。1m的裙边;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当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要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15分
不按规定实行“三专两闭锁”,停风不撤人,排放瓦斯、恢复通风无措施,该项不得分。密闭前瓦斯检查不符合要求一处,扣3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四)安全监控
项目与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实得分
小 计
100分
⒈ 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并符合规程、规范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25分
矿井未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无专业管理队伍不得分。人员不足、不执行24小时值班,扣5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⒎ 大巷主要通车风门自动化、可视化、可监测,所有正向风门安装闭锁装置。
10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项目与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实得分
小 计
100分
⒈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一台局部通风机只能供一个生产工作面通风。一台局部通风机供一个生产工作面通风,同时向另一非生产工作面供风的,分供风长度不得大于20米,并保证风量风速满足规程要求。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一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二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
潞新公司一矿表三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四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五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六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七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八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九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潞新公司一矿表十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
潞新公司一矿表十一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试行)
哈煤集团井采公司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试行)
哈煤集团井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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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桐矿业公司通风质量标准化若干规定一、各类报表、记录、台帐采用A4纸或A3纸。

㈠、通风系统1、改变(或调整)通风系统记录(格式如表1-1);2、井巷贯通记录(格式如表1-2);3、配风计划表(按现有格式);4、测风旬报汇总表(按现有格式);5、测风旬报基础表(按现有格式);6、局扇旬测风记录表(按现有格式);7、巷道检查记录(格式如表1-3);8、巷道维修月表(格式如表1-4);9、反风设施季检记录(格式如表1-5);10、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测定记录(格式如表1-6)。

㈡、局部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拆除报告单(按现有格式)。

㈢、瓦斯管理1、瓦斯超限、积聚(及处理)记录(格式如表3-1);2、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中单独记录);3、瓦斯汇报登记记录(格式如表3-2);4、“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记录(可在瓦斯检查手册中单独记录);5、停风停电登记簿(格式如表3-3);6、停风区域(盲巷)处理记录(格式如表3-4);7、瓦斯排放记录(格式如表3-5);8、瓦斯检查手册、台帐(按现有格式);9、瓦斯日报(按现有格式)。

㈣、安全监测1、设备仪表台帐(格式如表4-1);2、监测装置使用动态台帐(格式如表4-2);3、仪器发放记录(格式如表4-3);4、装置使用月、季报表(格式按《矿井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附表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表);5、监测装置调校记录(格式如表4-4、表4-5);6、断电功能测试记录(格式如表4-6);6、装置使用6-12个月升井检修记录(格式如表4-7);7、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格式如表4-8);8、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格式如表4-9);9、故障检修记录(格式如表4-10);10、监测(重点)日报表(按现有格式)。

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1、预测预报通知单及防突报告单(含措施效果检验)按现有格式执行;2、防突预报仪校正检查记录(按现有格式);3、煤柱台帐(格式如表5-1);4、瓦斯抽放台帐(格式如表5-2);5、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帐(格式如表5-3)。

㈥、瓦斯抽放(均按现有格式)1、泵站小时测定记录;2、干支管、钻场周检测记录;3、抽放系统定期检查记录;4、抽放检测仪表定期校正记录;5、抽放钻场(孔)观测记录;6、抽放工程施工记录;7、钻孔验收记录或验孔台帐;8、抽放泵安全装置检查记录;9、抽放钻机使用管理台帐;10、抽放量计划及抽放量月、季、年报表。

㈦、防治自然发火1、取样计划(可编在作业计划中)2、化验单(按现有格式);3、预测预报单(格式如表7-1);4、密闭检查报表(格式如表7-2);5、采面结束封闭记录(格式如表7-3);6、火区管理卡片(含火区位置关系图);7、消防材料库器材清单(格式如表7-4)。

㈧、通风设施㈨、防治粉尘1、厚及中厚煤层注水记录(各矿自定);2、冲刷积尘记录(格式如表9-1);3、测尘报表(按现有格式);4、测尘仪检定记录(按现有格式)。

㈩、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单列)。

二、各类牌板㈠、地面“五板”五板指: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

规格为:2.4m×1.2m;各牌板内容格式如表10-1~表10-5。

㈡、井下牌板规格为:550mm×450mm。

1、测风记录牌(格式如表1);2、局部通风管理牌(格式如表2);3、瓦斯检查牌(格式如表3);4、瓦斯传感器调校牌(格式如表4);5、防突措施牌板(按现有格式);6、防突控制牌板(格式如表5);8、抽放钻场(孔)观测记录牌板(内容包括钻场(孔)号、大气压、负压、速压、浓度、测定人、测定时间等);9、永久密闭说明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密闭日期、厚度、断面积、建筑材料、施工负责人等);10、临时密闭检查牌(可与瓦斯检查牌相同);11、隔爆设施安装说明牌(格式如表6)。

三、图纸“五图”的规定可绘制成兰图(1050mm×690mm)或计算机制图(A3纸及以上)。

具体要求如下:1、通风系统图A 图中应反映的内容:矿井所有的巷道(包括使用和暂未使用的)的相邻关系;盲巷、通风设施(包括局部通风机及其额定功率)位置;井巷中风流方向、风量;主要通风机安设地点名称及风机、电机主要参数(风机型号、转速、叶片角度、额定及工作风量、负压、电机功率);井巷名称。

B 巷道表示方式:岩巷—黄色、3#煤层—紫色、4#煤层—红色、5#煤层—浅红色、6#煤层—兰色。

2、防尘系统图地面或井下的水池要标明地点、容量、标高、供水方式等,图中要有较完善的矿井通风巷道、工作面及其名称,沿巷道画出不同管径(用颜色区别)的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各种防尘喷雾装置,净化水幕(喷咀个数)、隔爆水槽(标明水量及巷道断面);标明管路长度。

3、安全监测系统图A 可以在矿井通风系统图的基础上绘制,也可以单独绘制,但必须全面反映井上、下安设的分站(监控仪)、各种传感器、断电箱等的位置和传输线路,以及地面监测中心站系统型号等。

B 将安设监测装置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的井巷的相邻关系反映清楚,并标明有关通风系统和风流方向。

4、防灭火系统图有完整的矿井主干系统及巷道名称,灌浆(包括汽雾)的采区要标明通风系统,注浆系统、工作面及巷道名称和灌浆孔(孔要编号)。

灌浆系统包括:灌浆池地点及容量、搅拌机、泥浆泵型号、参数、管路、管径、三通闸门及灌浆孔,灌浆系统沿巷道画出,不同管径用颜色区别,并标注长度;生产水平中凡已发生高温点、CO超限点、发火点(面)都要在图中标明,并注明时间、地点和有关参数,火区要标注防火墙位置及火源位置;防火墙、火源点、高温点及CO超限点用红色标记。

在图的左下角标图例、右下角标钻孔及灌浆的有关参数表。

5、瓦斯抽放系统图有地面抽放泵房地点(名称)、抽放泵型号及电机功率、泵站及管网(阀门、安全装备、检查仪表)布置平面图。

井下有完整的矿井主干系统及所抽采区的巷道及名称;沿巷道画出抽放管路、阀门、放水器、流量计等,不同管径用颜色区别,图中标明长度;在抽的钻场、钻孔要画孔数、并标注,管路与钻孔应连通;要反映接抽钻场(钻孔)与保护层工作面的相对位置。

泵站、采区、工作面的抽放量应在图中标注。

四、地面技术资料及管理制度文字资料用A4纸,图纸资料用A3及以上纸或标准图纸。

按《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瓦斯抽放规范》、《防火规范》、《防尘规范》、《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执行。

具体有:㈠通风系统1、改变通风系统安全措施;2、井巷贯通措施;3、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等安全措施及批复;4、矿业公司制定的“矿井风量计算细则”(渝南矿司通瓦发[2005]2号);4、反风演习报告(内容包括:矿井通风概况、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井巷风流及瓦斯情况,反风操作时间,恢复通风操作时间,反风前及反风时的通风系统图、反风演习的经验及教训、存在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㈡、局部通风风筒出口风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㈢、瓦斯管理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2、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可编在月计划内);3、瓦斯排放措施;㈣、安全监测安全监测有关设计资料。

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1、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资料;2、防突措施及批复;3、防突预处理钻孔交换图;4、瓦斯地质图(可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中绘制);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6、保护关系图;7、煤与瓦斯突出卡片;8、突出后的案例分析㈥、瓦斯抽放1、抽放工程计划、设计。

㈦、防治自然发火1、防灭火设计资料;2、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措施;3、采掘作业规程中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4、火区管理措施,火区启封计划及措施。

㈧、通风设施㈨、防治粉尘1、厚及中厚煤层不注水的批复;2、各种防尘制度及相关图纸。

㈩、管理制度1、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2、月通风例会记录;3、月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4、矿井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计划、总结;5、五记录:调度值班记录(指通风、瓦斯区(队)专(兼)职调度人员的值班记录。

重点记录当班“一通三防”问题事故及隐患的处理,主要工作(工程)进展情况)、通风区(队)值班记录(指通风、瓦斯区(队)值班人员所作的记录。

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工程)安排及完成情况,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指风门、密闭(火区密闭、防火密闭在防灭火中已检查,故不在重复记录)、风桥、调节风量窗等设施的检查记录。

以表格形式按种类、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整改负责人,完成时间等内容填写]、防灭火检查记录(自然发火煤层巷道、采煤工作面隅角及回风巷、防火密闭、火区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检查记录)、测风记录(按现行统一的测风旬报表执行);6、通风区、队完整的管理制度;7、各工种岗位责任制;8、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9、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10、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校正、计量检定记录;11、培训计划及考核记录。

五、井下现场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实施。

重点强调: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可靠。

各用风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得低于需要配风量。

2、局部通风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压入式):煤或半煤巷≤5m,岩巷≤8m;风筒出口风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不得<40m3/min。

巷道中的风速、气体浓度符合规定。

3、永久密闭周边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碎后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并要见硬底、帮与煤岩接实。

防火墙按永久密闭质量标准要求,且墙厚不小于1m。

4、永久风门中通车风门之间的间距必须是两道(同向)风门的门扇与门扇之间,除有一列车的长度外,另有5m的安全距离。

同时必须设有底坎,底坎高度不低于门扇下边沿。

防逆流反向风门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两道,风门墙垛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等小于0.2m,墙垛厚度≮0.8m,门框厚度≮100mm,风门厚度≮50mm。

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4m。

5、针对隔爆设施安装普遍不合格,重申其安装标准。

隔爆设施我公司均采用隔爆水棚,其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如下:一、水棚包括水槽棚与水袋棚,水棚与水袋必须符合检验标准的要求,水袋棚宜作为辅助隔爆水棚。

二、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及辅助隔爆棚。

按布置方式又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辅助水棚。

三、水棚用水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分散式水槽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1.2L/m3。

四、水棚设置位置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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