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汇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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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汇报内容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及进展情况

2004年教育部批准山东、广东、海南、宁夏4省(区)率先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2005年江苏省进入实验;

2006年有福建、浙江、安徽、天津和辽宁5省市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所以2006年我省启动了高中新课程改革。

2009年9月省厅组织调研发现,新课程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新课程理念尚未成为自觉行动,学生个性发展仍未得到应有关注,育人模式转型效果不佳,过度应试的局面尚未明显改变,学生负担仍未减轻,新课程推进与改革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010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指出:课程改革进入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的新阶段

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2010.10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试点项目。我省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工作,在教育部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点正式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并提出“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

2011年2月,完善课程设置,推进选修课程建设。

2011年4月,启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选修课程建设试点”,确定30所试点学校,试点工作首次交流于2012.2月进行(柯桥中学是其中之一)2011年9月,完成《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及11个附件起草工作

2011.11月起,省教育厅领导带队到全省11个市征求意见,共召开座

谈会34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基教、职教、教研、教科所负责人238人,540所普通高中校长参加了会议。

2011年11月,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浙教基〔2011〕157号),开展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评估工作2011年11月,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下设30个专业组,有264名学科专家,(高中11个组)。召开高中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会议4次,研究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方案》,修订《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2011年12月以来,省教育厅分别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科教委员会汇报了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听取专门委员会领导对方案的意见

2012年2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在北京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工作会”,对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给予肯定。

2012年2月,省厅把在去年全面征求意见后修订的《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发至11个市和全省每个高中,进一步征求意见。

2012年2月,宣布进一步扩大浙江高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范围,高中选修课程将首次纳入“三位一体”招生评价体系

2012年3月省教育厅向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刘利民副部长作了汇报。

2012年4月,省教育厅在网上全文登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2年4月,省教育厅就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向省政府作专题汇报,省政府4月作同意实施批复。

只有深化课改,才能巩固课改成果,把新课改理念贯彻到底,推进教育现代化;

只有深化课改,才能转变育人模式,让教师因材施教,让学生有个性地学习,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只有深化课改,才能真正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才需求,顺应我省实现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战略,提高全民族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这就是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根据“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多样化原则,推进高中多样化,为学生提供丰富且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改变普通高中“千校一面”的局面,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2.选择性原则,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有个性学习创造条件。

3.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普通高中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循序渐进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同时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循序渐进,分步到位。

(三)改革重点

(1)调整优化课程结构,适当减少必修,切实加强选修

——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减少必修学分,必修学分从116减96,选修学分从28增至48

——梳理与整合学科知识体系,明确必修课程最基本、最基础的知识要求,充实各个学科核心知识主干内容,减少面向全体学生的必学内容及学习总量,原“选修1A”和“选修1B’课程模块列入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2)凸显个性,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与实施

——知识拓展类(课程比率不超过60%)

——职业技能类(课程比率不少于10%)

——兴趣特长类

——社会实践类

(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率不少于总课时的20%)

(3)发展特长,全面实施选课制和弹性学制

——学生应3 年内完成学业,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4)培育特色,进一步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

——学校每学期必须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

——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办学特色,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制定学校课程开设计划,科学安排课时与教学进度,构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体现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应根据本校办学实际、文化特色,制订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开发选修课程,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5)改革评价,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每年各科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和6月实施。学生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次数最多2次,记录哪次成绩由学生自主确定。高三年级还有一次补考机会,毕业条件不变。

(6)稳妥实施,完善高校招生制度

——现行高考模式不变,继续保持选修课程18选6模块考试,选修模块在9门学科原“选修1A”和“选修1B’列入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模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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