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亲子关系创立模式(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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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亲子关系创立模式
郑希付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学系,教授,博士
【内容提要】亲子关系具有不可替代性、持久性、强迫性、不平等性和变化性。亲子关系的类型有5种:养育型,财产拥有型,反向型,冲突型和泛爱型。良性亲子关系的创立是子女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其建立方法有:父母行为的咨询和控制,亲子沟通和角色互换。
【正文】
一、亲子关系的特点
亲子交往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交往,包括父亲和子女的交往、母亲和子女的交往。亲子关系是人们形成的第一个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对人的影响很大。
要了解亲子关系的作用,首先必须了解亲子关系的特点。
1.亲子关系的不可替代性
亲子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不可替代性,即是其他关系,如师生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夫妻关系等不能替代的。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即使兄弟姐妹关系具有替代性,但亲子关系仍是不可替代的,对人的社会化来说,亲子关系的作用是不可弥补的。
2.持久性
亲子关系的持久性是最突出的,这种持久性是其他人际关系所不可比拟的。只要亲子双方存在,这种关系就永远存在着。对于亲子关系而言,其他关系的持久性就低得多,如朋友关系等,即使是夫妻关系,其持久性也远不如亲子关系。
3.强迫性
亲子关系具有典型的强迫性,实际上这种关系在人们出生以前确定了,而且一旦这种关系确定下来,就不可变更。任何一方都不能选择这种关系,不能因为自己不满意而更改。任何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孩子,无法选择自己孩子的特征,包括身体特征、心理特征,相应地,孩子也不能选择父母的特征,不
能选择父母的长相、父母的心理特点,无论你是否同意,都必须接受这种关系。
4.不平等性
这种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在亲子关系中,有一方处于主导地位,这一方永远是父母。另一方面,亲子关系的出现对父母的影响相对较小,因为父母对这种关系的出现是有准备的,有计划的。而且,父母的行为已经成熟,已经有丰富的社会经历,因此,亲子关系的出现对父母的行为影响较小。但是,对孩子而言,这个关系是最初的,这个关系的特点、质量、程度等对孩子以后的个性、情感和人际关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5.变化性
亲子关系是不断地变化的。变化的依据是孩子的年龄,即亲子关系随着孩子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婴儿时期的亲子关系与小学时期的亲子关系有很大区别;小学时期的亲子关系和初中、大学时期的亲子关系仍然有很大不相同。年龄阶段决定了亲子关系的特点,决定了亲子相互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如果亲子关系不存在这种变化性,这样的关系就会出现问题,或形成异常的亲子关系。
二、亲子关系的类型
1.养育型
父母的主要功能是养育子女,其他功能明显不足。这种亲子关系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个:
环境缺陷父母之所以只能养育孩子,完全是环境的原因,有的父母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用于孩子的生活,即主要用于解决孩子的温饱问题,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教育孩子,让孩子形成优秀的品质。有的是由于工作原因无法教育孩子,但他们可以满足孩子的生活需要,如工作压力很大,没有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有的是由于家庭原因而仅仅完成养育孩子的功能,如单亲家庭,父母和子女的交往受到很大的限制。
能力缺陷有很多父母之所以缺少对孩子的教育,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即使他们有这方面的愿望,但是无法付诸实际。如父母文化水平较低,或有生理缺陷等。
方式缺陷现代社会中,这种缺陷的表现越来越明显。父母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他们认为,养育孩子是他们的责任,而教育孩子则是学校的任务,因此自己没有教育孩子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孩子的饮食上,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很少关心孩子的心理品质,很少考虑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2.财产拥有型
父母将孩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可以对其任意操作。父母对子女有绝对的权威,可以凭自己的意愿和情绪对待孩子,如批评、指责孩子,指挥、命令孩子。他们的一个顽固的观点是:孩子是我的,我有随意对待孩子的权利。父母不考虑孩子的思想,不考虑孩子的情感,孩子的任何反抗都会使他们出现强烈的愤怒行为,孩子所要做的只能是服从。在这种关系中,孩子失去了独立和个性,成为被动服从的机器。
3.反向型
正常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处于主导地位,是这种关系的支配者,决定着这种关系发展的方向。但是,反向型的亲子关系则相反,在这种关系中,子女处于支配地位,父母处于从属地位,所有的决定几乎都依赖子女,因为父母有强烈的依赖性,或在能力上有明显的缺陷。但是,由于子女的社会阅历很浅,思维也很不成熟,因此很容易出现判断失误,这必然给家庭带来很多问题。
4.冲突型
亲子出现明显的冲突,父母攻击子女,子女反击父母。这种攻击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身体攻击:父母体罚子女,子女攻击父母;言语攻击:父母用强烈的言词责骂子女,子女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父母;心理攻击:父母用冷落、讽刺以及心理折磨的方式对待孩子,孩子则对父母表现出很明显的逆反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来激怒父母,甚至通过犯罪等方式来报复父母等。
5.泛爱型
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泛爱型的表现是非常突出的,具体的表现如下:
过度保护对孩子作较多的限制,如不让孩子外出,不让孩子和他人交往,不让孩子独立地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结果使孩子形成胆小怕事、抑郁的个性。
完全赞赏不论孩子做什么行为,父母要做的只是对孩子予以赞赏,很少对其作出是非评价。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孩子作出正确的行为,父母给予鼓励和赞赏,做出错误的行为也同样给予鼓励和赞赏,因此孩子无法形成是非观和价值观,这不利于孩子个性品质的形成,而且易于使子女形成蛮不讲理、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的特点。
亚平等型
亲子关系本来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关系,亲子行为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行为。如果亲子之间表现出完全平等的关系,亲子就会表现出明显的问题,实际上这种关系也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子女的依赖性较强,而且子女必然表现出对父母的一种依赖性,如果父母无法使他们依赖,那么他们就会有突出的不安全感,子女心理容易出现问题。但是亚平等型是一种较有利于子女心理健康的良好的关系,其特点是这样的:父母在孩子的面前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时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