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聚义实业集团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JY-0601-2018)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
本制度中所称的设备“四保持”是指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
组长: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安全、质量副总
常务副组长:集团机电副总
办公室:集团机电设备部
办公室主任:机电设备部部长
成员:各子公司机电设备负责人
第三条职责
机电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各子公司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规范,是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监管部门。
设备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子公司一把手是本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的领导责任人,机电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各子公司要实行设备包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有人负责运维管理。
(三)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四)操作人员通过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方可操作设备。
(五)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检查,认真填写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交接班流程;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六)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
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
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
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七)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完好、无缺陷、无遗漏、无隐患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后续及时予以完全消除;
3.保质保量完成设备维修任务。
(八)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
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工人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每月在28日前,将机电设备维护、运行状况整理汇总,上报集团机电设备部。
第四条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内容
(一)根据专业设备特点、设备生产厂家及规程要求,设备包机人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进行详细记录。
(二)设备维护保养中的具体内容:设备润滑、修理必须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三)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
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四)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培训学习,做到“四懂、三会”
(即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全使用、会维护保养、
会排除故障);
(五)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
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
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运用“五字操作法”
(听、查、闻、看、比)。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
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
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
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
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
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
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
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六)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原则。
第五条设备定期工作
(一)设备定期工作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设备的定期切换。(二)设备定期切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切换运行,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对设备的切换。
(三)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是指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最佳性能。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第六条检查与考核
(一)机电设备部每月对各子公司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有带病运行或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生产
的,对设备使用单位领导责任人进行1000-3000元处罚;对设
备直接负责人进行500-2000元处罚;对包机人进行200-1000
元处罚。
(二)对各子公司机电设备未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的,未做好相关记录的对设备直接负责人进行100-500元处罚;对包机责任人
进行50-200元的处罚。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由集团机电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审核通过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山西聚义实业集团机电设备维修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