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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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血防地区要积极贯彻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和《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有效落实传染源控制和阻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着力打造江苏“数字血防”,在“十一五”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血吸虫病防治成果,为实现全省血防“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
一、防治目标
1、在所有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实现全省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2、不出现在本省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3、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地区巩固防治成果,进一步压缩有螺面积;传播阻断地区及时消灭发现的钉螺,防止螺情反弹;
4、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到100%,家畜圈养普及率力争达到100%;
5、半数以上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血吸虫病流行乡镇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
6、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中小学生、居民、畜牧养殖人员和水上作业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5%以上。
二、防治任务
(一)查灭螺和查治病
1、全省完成钉螺调查7亿平方米,查出的钉螺均要解剖,观察有无血吸虫感染。
2、全省完成药物灭螺7000万平方米。
高危易感地带钉螺环境及人畜活动频繁的有螺环境灭螺覆盖率必须达100%。
3、在500个村开展居民血吸虫病整村调查,完成人群血清学查病34万人次;粪检查病8万人次;查出病人全部给予病原学治疗,对血清学检测阳性者进行扩大化疗;对有可疑疫水接触史的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流行季节末对当年查出的病人进行一次终末抗虫治疗。
4、完成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救助850例。
5、完成家畜监测查病13000头次,阳性病畜100%淘汰处理。
(二)健康教育
继续开展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发放印刷类宣传材料100万份,制作发放实物类宣传品20万件,制作更新宣传栏5000个、警示牌500个,血防地区学校血防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播放血防影视宣传1000场次,播放血防宣传广播5000次,组织血防专题教育1000次,组织血防宣传稿1000篇,受教育人次不少于400万人次,其中水上作业人员2万人次。
(三)农林和水利血防
农业部门完成翻耕种植1200亩、养鱼灭螺2700亩、圈养家畜12710头只;
林业部门完成林业血防项目造林4.5万亩;
水利部门开工建设石头河、新禹河、和尚港等水利血防工程。
(四)“数字血防”信息化建设
研究制订全省“数字血防”总体规划,开展血防基础数据库建设。
完成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等沿江地区滩情螺情调查,建立数据库;落实渔船民血吸虫病查治信息管理,建立数据库;开展全省历史有螺环境现状调查,建立数据库。
(五)重点地区改厕与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
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血吸虫病流行乡镇新增居民无害化户厕4.8万座,新增渔船民无害化公厕45座。
制订切实可行的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渔船民血吸虫病专项防治工作。
设立渔船民查治点,渔民查病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船员及其他水上作业人员的查病覆盖率,沿江(淮河)流行县(市、区)查病人数不于1000人,全省不少于4.1万人次。
(六)监测预警与感染性钉螺成因调查
继续开展长江重点水域血吸虫感染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监测指标和监测任务,提升预警效率,降低监测成本。
完成沿江地区感染性钉螺成因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
(七)监测工作
探索传播阻断地区血吸虫病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进一步完善全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监测和防治工作方案,防止疫情反复,巩固防治成果。
按照全国方案要求,开展血吸虫病国家疫情监测点和血吸虫病潜在流行区监测工作;在“十一五”监测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血吸虫病监测和防治专项工作。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传染源。
针对我省当前血吸虫病疫情特点,进一步加强传染源的监测和管理。
一是要完善和加强血吸虫病监测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都要加强技术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有效运行血吸虫病监测体系。
二是要提高血吸虫病检测水平。
建设重点市、县血吸虫病诊断参比实验室,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逐步建立全省血吸虫病检测质量监控网络,提高全省血防工作质量。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步做好家畜血吸虫病检测。
三是要加强传染源的管理。
沿江地区要重点掌握沿江企事业单位人员动态,特别要掌握沿江港口码头、桥梁、水利工程等涉水建设项目及施工人员情况,制定专门的防治工作计划;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做好有螺滩地家畜禁牧;加强渔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管理,特别要加强渔船民集散地公厕和安全用水建设,落实粪便无害化管理措施;疫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流行季节常规开展血吸虫病门诊检查;传播阻断地区要加强往来于疫区人员的登记管理和血吸虫病检测,并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
(二)加强综合防治,严防急感病例发生。
各地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控制传染源、阻断
传播途径为重点、健康教育为先导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监测预警,围绕易感地带构成因素主动开展监测;在流行季节做好门诊发热病人的监测和网络疫情监控,针对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的发生。
(三)提高查灭钉螺质量,坚决控制螺情。
各地要加大查螺工作力度,提高钉螺解剖质量。
同时要落实好灭螺措施,重点环境要采用药物灭螺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方法。
药物灭螺必须按照“全覆盖、春秋灭”的要求,进一步降低钉螺密度,消灭高危易感地带的钉螺;环境改造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项目,有螺地区要优先安排农业、水利、林业等血防项目,开展环境改造,进一步消除钉螺孳生环境,压缩钉螺面积;传播阻断地区要加快历史有螺环境改造,消除疫情隐患,巩固防治成果。
各地要加强查灭螺质量管理,规范查灭螺技术,同步组织开展查灭螺现场质量督查考核。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重点人群血防意识。
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社区血防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注重创新健康教育方法,开发受众欢迎的健康教育材料。
要培训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注重开展面对面的血吸虫病相关知识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教育。
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调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血防健康教育效果。
(五)加强联防联控,创新协同作战思路。
认真按照湖区五省血防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联防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联防联控工作任务,高淳、江宁、浦口和宜兴等县(市、区)要配合值班省落实好“六个同步”,并主动提供联防工作信息。
宁镇扬三市要加强沿江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强化三市间协同作战、联动防治,将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苏锡常三市继续开展联防协作,重点做好太湖流域血吸虫病监测,特别是生态湿地钉螺监测和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
高宝邵湖区联防、苏浙皖山区联防、苏浙沪血防联防等联防片区继续按照联防联控章程,创新思路,落实好联防工作。
在开展区域联防的同时,各级血防部门还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开展联防协作,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防协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和责任。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围绕《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目标,按照《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血防重点地区定点联系制度》和《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调整和加强血地防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力度。
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各级政府和专业机构要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专业人员投身血防工作,切实充实
血防队伍;要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要注重培养具有工作思路、能够正确制定防治策略、解决关键技术、处理疑难问题的防治专家,同时还要培养一大批敬业爱岗的防治技术能手,确保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技术研究,建立科学评估体系。
各级血防专业部门要开拓创新,加强血防应用性技术研究,建立防治措施和防治效果的科学评估体系,推广适用于防治现场的技术措施。
同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防治工作需要,研究制订有关血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绩效管理。
各级血防(疾控)专业机构要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加强血防工作绩效管理,强化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
省市县血防办和专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和质量考核,探索建立工作质量评估体系,严格质量管理。
附表:2011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