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
发布时间:2014-12-09 16:20:4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卢倩仪 | 责任编辑:卢倩仪
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
——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
摘要:
本文选取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的政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工作信息、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信息、食品安全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测评;报告分析了当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未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政府透明度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数
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连续第5年对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调研和测评,本报告对此次测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一测评对象、指标及方法
(一)测评对象
2013年,测评对象有所调整。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项目组将所测评的国务院部门调整为55家。未再测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新组建合并的机构,由于原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网站截至2013年12月仍未整合,项目组仍对原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网站进行了测评。
地方政府方面,将民族自治地方全部纳入测评范围,实现了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省级政府”)和49个较大的市的全面测评。其中,省级政府中,项目组既对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进行了测评,还对法制部门、环保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了测评。较大的市中,除市政府门户网站外,项目组还对其法制部门、行政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个别地方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部门等的门户网站进行了测评。
项目组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测评时,国务院已公布了机构改革方案,但机构调整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考虑到年度报告主要考察政府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该测评仍以原59个部门为测评对象。
(二)测评指标
2013年度测评指标基本维持了2012年测评的内容,但权重分配更倾向于公开的实质情况。
国务院部门的测评指标包括5个部分,总分100分,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称“目录”,权重15%)、工作信息(权重25%)、规范性文件(权重25%)、依申请公开(权重2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权重10%)。
省级政府的测评指标包括7个部分,总分100分,包括目录(权重15%)、规范性文件(权重15%)、行政审批(权重15%)、环境保护(权重15%)、依申请公开(权重30%)、年度报告(权重10%)。
较大的市政府的测评指标包括7个部分,总分100分,包括目录(权重10%)、规范性文件(权重15%)、行政审批(权重15%)、食品安全(权重15%)、环境保护(权重15%)、依申请公开(权重25%)、年度报告(权重5%)。
(三)测评方法
测评活动从2013年3月5日开始。在依申请公开的测评方面,测评截至2014年1月23日,对年度报告的测评截至2013年3月31日,其他板块的测评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测评主要对各国务院部门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观察、验证、统计。
依申请公开的测评依旧采取向各政府部门发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凡提供在线申请平台(包括电子邮件)的,均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验证,无此功能或在线申请功能无效且不允许提交申请
的,均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发送了书面申请。项目组为政府机关作出答复预留了多于法定答复期限的时间。
项目组对国务院部门的申请内容为要求其公开本机关人员数量,包括公务员人员数、事业编人员数、聘用人员数及借调人员数。
项目组对各地方政府的申请内容为要求其公开当地垃圾处理的相关信息,包括:①当地当前的垃圾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即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现有的情况以及在建和规划情况),当地年度垃圾处理量(以下称“第一项申请”);②当地垃圾减量、减排方面的规定和现状,循环利用、包装简化方面的政策文件(以下称“第二项申请”);③当地垃圾收费方面的规定,2012年的征收金额及征收标准(以下称“第三项申请”);④当地2012年用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改造、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以下称“第四项申请”)。
在向地方政府提出涉及垃圾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项目组按照上述信息类别分作4个独立的申请,提交给有关的主管部门。其中,24个省级政府和43个较大的市由同一个部门负责上述工作,主要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直辖市一般是市容环卫部门,其余地方则涉及多个部门。
二调研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13年,国家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等文件,用以指导各级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应当前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013年,国务院部门中测评结果排在前列的有: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见附表1)。
省级政府中排在前列的有:天津市、安徽省、江苏省、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浙江省、贵州省、北京市、重庆市(见附表2)。
较大的市中排在前列的有:成都、广州、宁波、福州、合肥、南京、无锡、苏州、珠海、大连(见附表3)。
(二)发现的亮点
从2013年度的测评情况看,政府信息公开在以下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
1目录建设更加规范
测评发现,目录检索更加规范,其在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获取便利性方面的作用日趋明显。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配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中,31家省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全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配备了目录信息链接。55家国务院部门网站中有54家、49家较大的市政府中有48家都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目录。目录设置情况较2012年进一步改善。项目组随机抽查了信息公开目录中的10条信息,其中全部有效的有49家国务院部门,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