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及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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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承包商安健环与合同管理
1目的
管理与承包商及合同有关的安健环风险。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外包工程及合同管理。
3相关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
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Q/YD.203.08-2006设备检修控制程序
xx发电厂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3术语及定义
外包方
指非本企业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包工包料或其它形式承包工程的施工作业队伍。
4基本要求
4.1承包商管理中xx电厂的责任
4.1.1选择承包商时要考虑承包商的安健环表现;
4.1.2必须将企业的安全、健康、环保标准及各部门的特殊要求告知承包商;
4.1.3所有适用的安全文件都应列入合同中;
4.1.4xx电厂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健康和安全检查,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2承包商的责任
4.2.1承包商必须遵守xx电厂及各个部门的安全、健康、环保法规、标准、安全程序;
4.2.2承包商要有能力及方法履行合约;
4.2.3承包商在施工期间要接受定期安全检查;
4.2.4记录、确认所有符合规程的规定;
4.2.5承包商必须适当投保保障潜在的安健环赔偿责任;
4.2.6承包商要指定安健环代表和安健环联系人。
5职责
5.1生产经营部为外包工程及合同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外包方的资质审查,安全协议书,安全培训,审核外包方的组织机构和安全措施,批准外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现场监督和考核。
5.2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外包方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协助外包方办理工作票和有关工作,现场跟踪管理。
5.3维修部负责核实外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运行部负责审核并落实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5.4综合部负责办理及检查外包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件。
6执行程序
6.1生产经营部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外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6.2外包方职业健康安全资质审查
6.2.1电厂工程项目发包前,生产经营部生技安监分部必须对承包方的资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章第93条的要求和电厂制定的有关外包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进行审查。
6.3合同的汇签
合同汇签按我厂外包工程项目审批有关制度执行。
6.4合同的签订
电厂对外包工程必须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十二章第91、92条要求及电厂有关制度,依法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经电厂生产经营部生技安监分部审查同意。对确定的外包工程承包方,生产经营部生技安监分部与其签订外包工程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由厂部授权代表与承包方签订经济合同。
6.5外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6.5.1电厂生产经营部负责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xx发电厂外包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外包方进行管理。
6.5.2外包方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对外包方在危险区域内作业由生产经营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措施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6.5.3工程项目主要部门应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的一部分,生产经营部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考核。
6.6外包工程的设备及材料准备
外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生产经营部核实后下达材料清单,生产经营部物资分部负责采购,维修部维修人员办理领料手续。
6.7外包工程的实施
6.7.1项目责任部门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质量进行跟踪。
6.7.2承包方应选派有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监护人,监护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负责。
6.7.3承包方如属电力系统队伍,由承包工方组织《安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由承包方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确认并上报xx发电厂生产经营部。非电力系统内承包方,由xx电厂生产经营部组织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才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证件由维修部审核,生产经营部批准。
6.8外包工程的验收
6.8.1外包工程验收依据合同双方签订生效的技术协议进行;
6.8.2工序点验收由承包方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设备检修标准验收。
6.8.3工程项目竣工后,先由承包方进行验收,自检合格后,填写外包工程验收单,由项目负责部门所在班组、部门、生产经营部对外包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数量的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经签字后的外包工程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6.8.4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对包商安健环表现进行评估。
6.9外包工程结算
由生产经营部办理结算手续和确认是否完全执行合同,审计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付款。
6.10外包工程竣工质量跟踪
6.10.1合同管理人员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认是否终止合同;
6.10.2生产经营部技术人员跟踪工程项目质量变化,如工程质量发生变化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6.11当外包方发生伤亡事故,按《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管理。
6.12外包方的环境管理
电厂运行部负责监督外包方有否遵守电厂制定的环境方面的规定。
7检查与考核
生产经营部为外包工程及合同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外包方的资质审查,安全协议书,安全培训,审核外包方的组织机构和安全措施,批准外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现场检查、监督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