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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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电力)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1.2项目地点:**市城东工业园区

1.3建设单位:**电保姆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4监理单位:**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电力)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市城东工业园停车场,本场站计划共计400辆纯电动公交车,分为二期进行建设,该项目一期计划新建快速充电桩20座,慢速充电桩180座;终期达到快速充电桩40座,慢速充电桩360座,满足400辆电动公交车充电能力。电源由110KV城东边专线间隔敷设线路至新建10KV开闭所,再由10KV开闭所敷设电缆至各新建箱式变;本工程在室外设置11台箱式变,10台630KVA箱变供给电动公交车充电桩。

一台500KVA箱变供给给所有办公路、维修中心、锅炉房、换热站及泵房。

新建开闭所高压部分进出线方式为电缆沟道下进下出。

三、监理工作范围

受业主委托,本公司对**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电力)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监理服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新建停车场场区内高低压配电工程、公交充电系统的安装及辅助设施的安装。

四、监理工作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4月24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36日历天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项目投资: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五、监理工作依据

电动汽车及充电技术标准

(1)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2)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3)GB/T 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4)GB/T 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

(5)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铿离了蓄池》

(6)GB/T 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7)GB/T 20234.3-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8)GB/T 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问的通信协议》

(9)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10)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11)GBT 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12)GBT 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13)GBT 20234.3-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

接口》

(14)GB/T 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问的通信协议》

(15)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16)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17)GB/T 29316-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18)GB/T 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19)QCT 841-2010《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20)NB/T 33001-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21)NB/T 33003-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22)NB/T 33004-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23)NB/T 33005-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24)NB/T 33005-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25)NB/T 33009-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26)Q/GDW233-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技术要求》

(27)Q/GDW1234-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规范》

(28)Q/GDW236-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29)Q/GDW237-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

(30)Q/GDW397-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放电装置通用技术要求》(31)Q/GDW398-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放电装置电气接口规范》(32)

Q/GDW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

(33)Q/GDW Z 423-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

(34)Q/GDW478-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35)GB 50060-2008《3-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6)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37)其它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监理部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代表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负责本项目部的全面工作。

2)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指导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实施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和工作制度。

4)签发由监理部发出的各种文件、报表、报告并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文件、资料。

5)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按合同规定,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按合同授权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支付凭证。

8)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签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有关方执行会议决定。9)组织编制监理日报、周报,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参与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

11)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资料归档,对工程项目的监控,协调等做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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