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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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师业务进修应按时出勤,无故不去或因私不去者且无校领导 同意的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10%提高工资+独生子女费+教龄津贴+房补。
13、献血的教职工可以休假5个工作日,超过部分按病假处理(以医 院诊断为准)。学校给予献血教师每人1000元现金补助,另外每位在编 教师为献血教师每人捐款20元作为购买营养品费用。3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 理。
三、发放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以银行卡形式统一发放,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 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现金)。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定。教职工绩 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和学年奖四部分 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 项目设立职务补贴、岗位津贴两项。 1、职务补贴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教职工依据本人职称享受不同档次的职务 补贴,即小学高级教师的职务补贴为960元;初级教师的职务补贴标准 为740元;见习教师的职务补贴标准为600元;高级工的职务补贴标准为 820元。 说明:⑴受职务补贴总量的限制,职务补贴的执行标准将随着学校 教职工人员及职称变动情况而进行调整。⑵教职工正式退休时,退休工 资中的职务补贴将执行规定标准。 2、岗位津贴 学校将依据所聘岗位工作量情况,按照管理、教师、工勤三类岗位 标准工作量核定岗位津贴,与原结构工资方案对接,所设岗位系数不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改稿)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 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工作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人力社保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京政办 发[2009]97号)和《石景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方案》等相关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石二小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附件:
石景山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按照市区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特点,为了保证 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学校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特做以下要求:
1、教职工如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先向校长请假,批准后再向当班领 导报告。教职工工作时间内临时请假外出办事或看病,回校后必须到准 假领导处销假。
变,如下: ⑴管理岗 校级1.5倍、副校级1.4倍、主任级1.3倍、副主任级1.2倍。 ⑵教师岗 区骨干教师按1.2倍、普通教师按1.0倍、0.9倍、工作不满三年按
0.8计算。 ⑶服务岗 后勤、食堂、编内社区服务岗按1.0倍、0.9倍、0.8倍 传达室正式人员按0.8、0.7、0.6计算。 学校每学年(8月起)将按实际人员调整管理岗、教师岗和工勤岗
语文、数学包班的教师,当一个班的班主任,为满工作量。 语文、数学分科的教师,教语文兼其它学科部分课、当一个班的班 主任或教两个班的数学为满工作量。
其它学科周课时16—22为满工作量,主管各口工作的教师。
工人岗每天工作8小时为满工作量。 管理岗各管各口工作兼其它为满工作量。 未满工作量的教职工,在完成当月基本工作任务或临时性任务基础 上,可享受系数为0.6的岗位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 量的30%,分配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班主 任、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倾斜。(每年2月和8月不享受 奖励部分)具体项目设有: 1、班主任津贴:10元/生·月 ①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10元标准核算,其中每生每月6元为固定 部分,4元为浮动部分(各班按人数计算),由学校德育处奖励使用。 ②班主任如因私休假在2天及以上,需扣除休假天数的班主任津 贴,即班主任津贴÷22天×休假天数。 2、协助管理津贴:40---60元/人·月 ①除班主任外其他教职员工在班主任不在校的情况下,完成学校指 派的工作,认真做好协助管理工作。每月可享受协助管理津贴:40--60元/人·月 ②如在协助管理期间因私休假的,需扣除部分管理津贴,即管理津 贴÷22天×休假天数。 ③每月由组长、校长提供数据。 3、校级骨干教师津贴:50元/人·月 学校每三年评定一次校级骨干教师,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老师 在完成骨干教师任务,发挥了骨干教师作用情况下,每月可享受骨干教 师津贴,否则不能享受。获得区级骨干教师称号的老师不得同时享受校 级骨干教师津贴。 4、教研(年级)组长津贴:50元/人·月 教研(年级)组长按规定完成组长的各项工作职责,有计划、按时 组织校本教研工作,发挥了组长作用情况下,每月可享受组长津贴,否 则酌情扣除。考核组长工作效绩,评定A(50元)、B(30元)、C(20 元)三档给予奖励。组长如因私休假在2天及以上,需扣除休假天数的 组长津贴。 5、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 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校长的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标准,考核为合格的校长按1.5倍系数执行,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校长按 0.9—1.1倍系数视情况确定。 6、考核奖:
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且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9、教职工事假如超过7个工作日则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病假如
超过10工作日则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病假一个月以上的扣除部分学 年奖。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前三项的20%,并扣除部分学年奖。
10、病、事假在二天及以上的班主任(组长)要按班主任费(组长 费)除以22天乘天数扣除。
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各项岗位职责
及规章制度,凡有下列情况者酌情扣除部分岗位津贴。
①拒绝接受学校临时分配任务,酌情扣30—50元;各处室相关领导 未按时完成教委工作,工作出现差错受教委批评的酌情扣30—50元。
③无特殊原因且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校分Leabharlann Baidu的副班主任未能 与学生一起参加会议、活动及公益劳动,每次扣30元。
一、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010年1—6月在编教职工38人)。 二、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 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 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 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出的教职工激励奖获得者及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学年奖奖励。学年 奖于每年教师节前发放,并适当拉开档次。
五、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琴 副组长:王欣 组 员:顾奇、李桂兰、易群、王兰香、吴延平、刘建华 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 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 义及争议。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 进行公示,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4、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 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区教委批准后执行。上级 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学校每月依据教职工开展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发放。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50元。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期末,对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优课、论文等获奖者进行 统计、根据学校方案进行奖励。
8关于代课及缺勤、缺课的规定:
(1)月全勤奖:30元/人·月 教职工每月全勤者(当月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喂奶时间、无 因私公假、无婚丧产假、无事假),可享受月全勤奖30元。如;看病扣 一半。迟到10元/次,并扣发当月全勤奖。 (2)超课时津贴:5元/课时 教师因工作需要,安排于满工作量之外的课时,可享受超课时津 贴。 体育教师除完成满工作量外,每天应对学生进行长期训练,给予补 贴50元/人·月。 (3)代课津贴:5元/课时 教师因工作需要,由学校领导安排临时代课任务的,可享受代课津 贴。(原则上有代课既有缺课,扣除的缺课费给代课者加上。每月末考 核时由组长上报,学校核实教师缺代课情况) 如因公事安排,需校长特批,由学校给予代课教师补助。 (4)加班费 因工作需要,经校长批准需要值班或加班的教职工可享受加班费。 (1)教职工平日值班或加班,加班费标准为:50元/人·天。 (2)教职工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除夕、初一、初二、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十月1—3日共11天)值班,加班费标准为:100元/ 人·天。 (3)教职工寒暑假全体排班,值班者享受加班费,加班费标准 为:50元/人。 (5)病假扣除工资方法:按本人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部分与绩效工 资之和除以22,再加上全勤奖。事假按病假的2倍扣除。 (三)节日补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四个节日享有 1000元标准的节日补贴,节日补贴随当月绩效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四)学年奖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每学年享有学年奖。学校按照区教委对学校年度 考核结果核定的学年奖标准,参照《学年奖奖励办法》,对学年末评选
(1)请病假需有医院病假证明,急病在附近医院就诊的需有急诊证 明,方可准假或按病假对待。早晨或下午不先到校上班而直接去医院看 病的教师需安排好课,提前请假。
(2)请事假要在事先安排好课程后,需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 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的也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汇 报,批准后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④工作时间办私事,在办公室睡觉,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及有其他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的情况者,每次扣岗位津 贴100元。
⑤未经学校同意,因私事调课外出,按旷工处理。 ⑥未按时上交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工作等任务的,每次扣除 30元。 ⑦以上处罚意见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3.工作量问题
(3)因公离校办事要事先安排好课程,向当班领导提前请假,经批 准后方可离校。
2、在不影响工作、不耽误课和集体活动(教职工集中政治学习、支 部活动、教研活动时间)的情况下,教师每次看病时间不超过半天的不 予计假;看病超过半天的按病假处理。教职工每次看病回校后需立即销 假,并向领导出示看病处方和药费收据。
的岗位设置,并调整岗位津贴的基数。 说明: ⒈学校三类岗的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情况见《09—10学年教职工岗位
设置》,各岗位职责见《学校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2.教职工在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脱岗、态度粗暴等原因,出
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包括师德,一票否决),给学校造成不良 影响或损失的,经校务会研究酌情给与扣除岗位津贴的5%—100%、或除 节日补贴的全部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学 年奖),直至转岗或解聘辞退。
3、教职工病假执医院的病假条,病假一天按本人基本工资中的岗 位工资部分与绩效工资之和除以22,再加上全勤奖。
4、事假一天按病假的2倍扣除。 5、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10元并扣除全勤奖.当月累计四次以上 (含四次)迟到、早退者或一次迟到、早退在一小时以上(含一小时) 的,按半天旷工处理。(恶劣天气时需由校长批准按特殊情况处理) 6、教职工为子女开家长会、房管部门维修、拆迁、女教师产前检 查、哺乳一周岁内婴儿每天一小时的喂奶时间(非计划生育除外)等可 请公假。(需安排好课程)。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婚假和 直系亲属的丧假。(但不享受全勤奖). (1)教职工请上述公假需以有关方面证明作为请假依据。 (2)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丧假为三天。 教师休婚假,扣除所缺的课时费、组长费、班主任费、骨干教师费及当 月全勤奖。 (3)以上假按规定执行者,不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7、干部、教师因公事耽误的课时,为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师 应主动补课,未能补上的课时记缺代课,校长特批的除外。 8、除公假、事假、病假以外未经学校批准,擅离岗位者,均按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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