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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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入住办理流程图
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申请租赁的企业(单位)必须为高新区内的落户企业,且注册地与纳税地均在高新区内。入住人员应为:从宿州市区外招聘或引进到高新区企业(单位)工作,并与该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和高新区重点招商引进的企业(单位)以及高层次的引进人才优先入住。企业一般员工可申请租住2人标准间;企业高层职务或高层次引进人才专家可申请租住单人间。
入住申报: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统一由所在企业(单位)专人负责向华瑞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
材料:《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企业入驻证明、入住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属于专家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单位)公章,并出示原件供审核。资料准备齐全后按照入住办理流程图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收费标准:入住人才公寓的员工,需按时缴纳房租、物业费。其中房屋押金为(1000)元/间,由承租企业(单位)或个人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一次性缴纳,房屋押金在退租时凭收款收据返还;房租标准为(450)元/间/月;物业费标准为(38)元/间/月收取。
退宿办理流程图
退租申报:住宿员工在离职或在职时申请退宿的,需要办理退宿申请。填写《退宿审批表》,退宿申请需提前30日上报至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照退宿办理流程图的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交由人才公寓管理员,对房间内原有配置物品进行检查,填写《退宿检查表》,结清水费、电费、物业费,交由华瑞公司财务进行损坏物品的核算以及剩余租金的结算。
注意事项:退宿时,未住满一个月的,按日租金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