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会计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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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治理,适应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处理综合化的需要,依照《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上海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

构的会计核算和治理工作。

第三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确实是利用核算资料,对储蓄各项经营过程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与监督的一种科学治理方法。

第四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的任务是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对外办理的经济业务以及内部经济业务的过程,真实地反映邮政储蓄银行经营成果。

第五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的目的是:

一、反映经验成果,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二、维护自身利益和荣誉。

三、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减少差错,确保账务正确。

第六条一级支行为最差不多的会计核算单位。

第七条各级机构的负责人是本机构会计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差不多规定

第一节会计工作组织和事权划分

第八条各级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治理,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要紧职责分工如下:

一、分行的职责。分行是全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主管和实施机构,负责执行全市统一的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并对本辖行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市会计培训,负责全市资金清算工作。可依照本市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制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上报总行备案。

二、一级支行的职责。一级支行是本一级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治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保证本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和有效,并对本辖行内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行会计培训。

三、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职责。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是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实施机构,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九条一级支行及一级支行以上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

应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养、持有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第十条各级机构可依照业务量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具体承办各项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

一、分行设置主管、会计、出纳、凭证治理、库管员等岗位。主管岗位设会计主管、清算主管、凭证主管,会计岗位设储蓄会计员、会计检查员、清算会计员、清算操作员,出纳岗位设清算出纳员,凭证治理岗位设凭证治理员。

二、一级支行设置主管、会计、出纳、凭证治理、凭证员(实物治理)等岗位。主管岗位设会计主管、凭证主管,会计岗位设储蓄会计员和会计检查员,出纳岗位设现金出纳员、银行出纳员、管库出纳员,凭证治理岗位设凭证治理员。

三、营业网点设置支行长(支局长、网点负责人)、综合柜员、柜员岗位。

第十一条以上岗位在同一机构中,支行长(支局长、网点负责人)、综合柜员、柜员不得相互兼职;会计主管和储蓄会计员不得相互兼职;凭证主管和凭证治理员不得相互兼职;清算主管、清算会计员、清算出纳员不得相互兼职;会计检查员与储蓄会计员不得相互兼职;分行、一级支行出纳员与任何岗位不得相互兼职;分行、一级支行、网点任何岗位不得跨机构跨级兼职。

第十二条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执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十三条岗位职责:

一、分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

行会计治理工作;

2、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

3、组织全市会计核算、决算工作;

4、对分行储蓄会计员进行授权;

5、负责储蓄业务会计制度治理、会计报表与信息披露、

会计业务治理和指导;

6、组织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7、组织全市会计检查工作;

8、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关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

管负责人汇报;

9、负责对本部门及各级机构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保证本机构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分行储蓄会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治理工作;

2、负责实施全市会计核算、决算工作;

3、进行相关会计操作;

4、负责分析全市会计报表;

5、负责实施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重要凭证、报表档案的整理装订;

7、负责对本部门出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机构出纳的工作准确无误;

8、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关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

管负责人汇报。

三、分行会计检查员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2、负责实施全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检查工作;

3、发觉有违规操作现象时,缮发“会计工作审核意见书”,并跟踪整改情况,情况严峻时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4、负责形成各类检查报告,上报总行或报送同级审计、风险合规部门等;

5、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关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四、分行清算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进

行清算治理工作;

2、组织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

3、及时掌握清算账户、备付账户余额变动及差错处理情

况;

4、负责清算制度治理、业务指导等工作;

5、负责全市的清算资金治理,发觉异常情况,积极查找

缘故并予以处理;

6、对清算会计员、清算操作员、清算出纳员的相关操作

进行授权;

7、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关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主

管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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