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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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辅导机构
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机构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制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机构师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机构负责人、各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师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应当了解他们缺课、缺勤的原因并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师生的联系工作,发现由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早期症状,应及时报给机构疫情报告人;机构疫情报告人汇总各班的因病缺课追踪结果,并与晨晚检结果汇总在一起,发现有疑似传染病人或传染病聚集性症状(发热、腹泻、呕吐等),应立即报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于因病缺勤,回家或住院治疗的学生,班级老师通过电话询问的形式,随时跟踪其病情,如有怀疑,要及时汇报学校疫情报告人,追查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对于居家隔离治疗的发病学生,做好随访安抚工作,告知隔离期间不要到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对于症状消除且满隔离时限,返校复课的学生须持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复课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返校,要注意规范登记确诊传染病学生追踪记录本,机构要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复印件和传染病就诊资料如医院病历、检查报告等。
3.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休息治疗。病愈后未达到传染病隔离期限,但希望入校的学生,不得入校;如出现其他医疗机构排除传染病诊断的情况,需报告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联系报卡医疗机构和排除诊断的医疗机构,经调查或采样能排除传染病可能者,由报卡医院更正卡片后方可返校。
4.告知家长学生因病缺课时要请假,说明病因和就诊情况,就医后及时提供医院病历和检查报告等就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