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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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

债务人如果在经营过程中资不抵债的话,那么多数情况下是会申请破产宣告的。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然后债务人才会消灭法人资格。这里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下面请跟随赢了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申请:

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债权人提出:

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债权依据;

二:受理:

)依据前款规定提交证据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并于5日内送达申请人;裁定10日可上诉;

三:受理后:

裁定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董、监、高)承担下列义务: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债务人的涉及财产的法律关系: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A.无偿转让财产的;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e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a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b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债务人个别清偿债务无效;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6、未决诉讼程序终止,保全及执行程序终止,

四:管理人接管后:

(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

管理人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行使取回权,

开始债权申报:

受理破产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申报债权,

劳动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编制,

超期未申报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相应费用,未申报不得分配破产财产;

管理人在申报期内对债权登记造册,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行使以下行为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五、设立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名,由法院在无优先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会议召开规定: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最多9人,并必须有一名;;债务人职工代表)

债权人委员会职责: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六:可能产生的重整以及和解程序

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的一般不会出现重整的可能,常见的重整情况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为了避免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和解程序:法院受理破产程序后到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提交和解申请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和解的,裁定受理,并公告及通知债权人表决和解协议草案,

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和解协议通过,管理人向债务人交付财产和营业事务,执行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未通过:债务人被宣告破产

七:宣告破产

破产宣告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或者法院裁定后,及时变价折现,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八:破产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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