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

有关政策处理意见

(提交审核稿)

为规范项目前期征迁补偿政策,保障沿线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政策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地拆迁相关政策

1.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涉及土地、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依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桐政发〔2014〕62号)、《桐庐县征收县城规划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桐政办〔2017〕125号)、《桐庐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桐政办〔2018〕91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2.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

对一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实行乡镇(街道)包干形式,一般青苗按10000元/亩、林地按3000元/亩标准补偿给乡镇(街道)。对成片生产性经济作物和特种经济林木,根据投入产出情况,按市场价评估酌情补偿。

3.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单穴土石坟为1200元/穴,单穴水泥坟为1600元/穴,双穴坟根据分类按2倍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按评估价酌情补偿。坟墓迁移原则上要求迁入公墓,对公墓(墓地)所属乡镇(街道)

或村委按5000元/穴予以补助(含建设费及相关配套设施费等费用)。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坟墓迁移,按照单穴坟800元/穴、双穴坟1000元/穴的标准予以奖励。

4、集体土地上工业企业、工商经营户补偿标准

对集体土地上工业企业、工商经营户等尚未明确补偿标准的,参照原杭黄铁路征迁处理政策执行。

二、职责分工

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统一

指挥协调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工作。

县规划资源局:负责土地冻结、规划调整、土地征收和报批等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拆迁安置点规划选址等工作。

县住建局: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指导等工作。

县林水局:负责做好林地占用和林木采伐报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粮食功能区调整工作。

县民政局:协调乡镇(街道)做好坟墓迁移工作。

沿线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被补偿人的宣传、动员、调查、核实、搬迁、安置、补偿协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农用线的拆迁、企业搬迁、土地交付等有关工作。

国网桐庐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作。

县电信桐庐公司、华数数字公司、移动桐庐公司、联通桐庐

公司:负责通信线路迁改工作。

杭州长途电信传输局:负责军用光缆迁改工作。

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燃气管道的迁改工作。

其他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土地和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沿线乡镇(街道)要成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政策处理和补偿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大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2.严格资金管理。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沿线乡镇(街道)要开设专户,加强资金管理。各项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

3.推行阳光征收。房屋征收补偿要坚持“决策民主、补偿公平、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征收,做到“征收程序公开、征收政策公开、补偿依据公开、补偿结果公开”。

四、其它事项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征地拆迁

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确保工作经费的正确使用,提高使用效益,降低征迁成本,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使用应当坚持合规精简、合理支出、专款专用原则。

二、经费用途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指挥部、乡镇(街道)等单位协调征地拆迁工作等相关经费支出;

2.进村入户的政策宣传、思想动员等相应费用支出;

3.征地拆迁工作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加班补贴,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加班、误餐等补贴;

4.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需的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5.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治安经费、协调经费;

6.对完成拆迁工作任务的集体、个人奖励经费;

7.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其他业务费用。

三、经费管理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由指挥部拨付给征地拆迁实施主体,经费征地拆迁实施主体支出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即:手续要完备,报销凭据要真实合规,报销单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核准签字。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征迁工作

劳动竞赛方案

为保障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沿线乡镇(街道)征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现结合征迁工作实际情况和要求,决定工作经费以劳动竞赛方式进行拨付,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基本原则,发扬“天天都是拼搏日、季季都是奋发季”精神,以劳动竞赛为抓手,深入开展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项目征迁工作,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征迁氛围,确保征迁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桐庐县湖杭连接线、杭义温铁路征迁建设指挥部成立征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潘立铭

副组长:朱小昌

成员:王小龙、余关平、汪玉成、盛立华、汪瑶、孙华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征迁政策指导组,由盛立华同志兼任主任,成员由王星、刘为民、吴鸿权、吴建平、等组成,具体负责征迁工作目标责任日常考核工作。

三、参赛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