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笔记(部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㈢监护权的特征如下: 1、监护权的本质是一种职责,系一项私法上的权力(监护人为他人利益服务、被监人须服从); 2、监护权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欠缺; 3、监护权的内容主要包括:A.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B.担任被监护人的
法定代理人,C.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4、监护权的消灭:监护权在被监护人获得完全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被依法
②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共秩序主要是指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 善良风俗即社会公德,是指社会全体成员普遍认可、遵守的道德原则,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 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③功能:1、填补法律漏洞,弥补强行法之不足;2、对私法自治进行必要限制;3、协调个人利 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维护道德观念和社会秩序。
②准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 行为。
③特征:它不包含行为人对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安排的设想,不以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 动为目标,其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
④包括意思通知(如催告、要约的拒绝)和观念通知(又叫事实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 让与通知)
2
2、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 答:①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系表示行为;
②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其意志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③特征:民事行为若符合法律要求,就能获得法律认可而达到当事人预期的私法效果,成为民 事法律行为,否则,就不能获得法律认可而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④民事行为是实现行为人自由意志的民法工具,是最主要的民事法律事实。
③分类:包括合法的事实行为(如创作、建造)和非法的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
4、好意施惠 答:①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
②是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如搭乘便车、请客吃饭、为人指路等。 ③效果:1、不产生合同关系;2、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M】 1、民事法律关系 答: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基本概念,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
第二章 民事法律事实 【M】 1、民事法律事实 答:①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的基本概念;
②是指民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③分类:根据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 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识的活动,又 可以分为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
3、事实行为 答:①事实行为又称“非表示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
②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设立、变 更、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换言之,事实 行为虽不排斥意思表示,但它引起的法律事实的变动并非意思表示的结果。
撤销监护资格时消灭。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二:法人 【M】 1、法人 答:①法人是民事主体的重要类型之一;
②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 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③特征:1、依法成立并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2、独立的财产;3、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损害他人与社会 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平衡。它 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被誉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
③功能:1、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2、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3、衡平和解释的功能。
②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现实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③要件:1、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客体为物、给付、人身利益和知识产权;3、 内容表现为民事权利体系;4、变动上以民事法律事实的产生、发展和消灭而变动。
②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后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 法院宣告其失踪的法律制度。
③要件:1、自然人须下落不明满2年;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 序宣告。
④效果:1、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继续存在,不发生继承等人身法律关系的变动;2、为失踪人 设立财产代管人。
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后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 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③要件:1、自然人须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一般情况是4年,意外事故是2年);2、须经利 害关系人申请(有顺序限制);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④效果: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与生理死亡相同,人身关系消灭,财产开始发生继承,受遗赠人 可以取得遗赠等。
④法人制度旨在减轻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风险,为自然人实现自我提供法律工具。
4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物——动产/不动产; 原物/孳息 ;货币/有价证券
单方行为/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 分类 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基于意思表示 (行为)
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 (事件)
民事行为 制度
核心:意思表示
异常
不一致 欺诈 胁迫
不自由 乘人之危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
成立和生效
【J】 3、简述监护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㈠监护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内容,源于罗马法,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 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为监护人,被监督、 保护的人为被监护人。监护人的设定分为法定、指定和委托监护。
:㈡监护人的这种对被监护人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即监护权。关于监护权的性质,法理上存在权利 说、义务说和职责说。我国《民法通则》确认监护权的本质为一种职责。
法人人格权 公司人格否认
程序:入伙、退伙
普通合伙
其他组织:合伙
种类: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合伙企业(J) 有限合伙(隐名合伙)
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有限责任合伙
分类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内容:民事权利
绝对权/相对权;主权利/从权利;既得权/期待权
行使与保护:自我保护(自助行为)、国家保护
民法
第一编 总论
【知识体系图】
民法的基本理论
概念、特征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
体系:民商合一、民商分立
渊源
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基本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J)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好意施惠
排除
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
民事行为 表示行为
准民事行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事实通知)
民
④按照不同标准,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和绝对 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法律关系等。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一:自然人 【M】 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答:①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内容;
②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③特征: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普遍性和不可转让性。 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生理死亡(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权利能力中止)。
②私法自治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有权 根据自己的意志自主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公权力等外在因素的干预。
③功能:为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具体体现为处分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 由、遗嘱自由等。但私法自治并非绝对,得以限制民事主体自由的足够且正当的理由就是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上述利益必须最终能落实为个人利益。
【J】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㈠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它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 本准则,是民法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民法的基本 价值取向,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
㈡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确认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 则。其中平等原则是基础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是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 治原则的有益补充,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具体内容如下:
效力 欠缺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期限)的民事行为 代理权与代理关系
撤销权、变更权
代理制度 分类: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本代理/复代理
违法代理 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双方代理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除斥期间
1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M】 1、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私法自治原则 答:①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起源于罗马法;
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法
自 然 人 主要制度:监护制度(监护权(J))、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体
特殊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总
法人的本质(J):法人拟制说、法人否认说、法人实在说
产
主体
法人
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分类
论源自文库
生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包括抽象人格平等、 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平等对待、救济方式平等);
2、公平原则(立法司法中维持民事主体的利益均衡;民事主体应根据公平正义观念从事民事活 动,体现为合同法中等价有偿、情事变更、显失公平制度、侵权法中公平责任等);
3、私法自治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
3
②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地通过意思表示而从事民事行为的能力。 ③按照自然人年龄和精神状态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法设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意在保护未成年人和神智不健全人的利益。
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答:①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定代理人,C.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4、监护权的消灭:监护权在被监护人获得完全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被依法
②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共秩序主要是指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 善良风俗即社会公德,是指社会全体成员普遍认可、遵守的道德原则,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 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③功能:1、填补法律漏洞,弥补强行法之不足;2、对私法自治进行必要限制;3、协调个人利 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维护道德观念和社会秩序。
②准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 行为。
③特征:它不包含行为人对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安排的设想,不以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 动为目标,其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
④包括意思通知(如催告、要约的拒绝)和观念通知(又叫事实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 让与通知)
2
2、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 答:①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系表示行为;
②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其意志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③特征:民事行为若符合法律要求,就能获得法律认可而达到当事人预期的私法效果,成为民 事法律行为,否则,就不能获得法律认可而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④民事行为是实现行为人自由意志的民法工具,是最主要的民事法律事实。
③分类:包括合法的事实行为(如创作、建造)和非法的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
4、好意施惠 答:①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
②是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如搭乘便车、请客吃饭、为人指路等。 ③效果:1、不产生合同关系;2、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M】 1、民事法律关系 答: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基本概念,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
第二章 民事法律事实 【M】 1、民事法律事实 答:①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的基本概念;
②是指民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③分类:根据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 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识的活动,又 可以分为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
3、事实行为 答:①事实行为又称“非表示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
②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设立、变 更、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换言之,事实 行为虽不排斥意思表示,但它引起的法律事实的变动并非意思表示的结果。
撤销监护资格时消灭。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二:法人 【M】 1、法人 答:①法人是民事主体的重要类型之一;
②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 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③特征:1、依法成立并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2、独立的财产;3、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损害他人与社会 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平衡。它 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被誉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
③功能:1、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2、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3、衡平和解释的功能。
②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现实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③要件:1、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客体为物、给付、人身利益和知识产权;3、 内容表现为民事权利体系;4、变动上以民事法律事实的产生、发展和消灭而变动。
②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后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 法院宣告其失踪的法律制度。
③要件:1、自然人须下落不明满2年;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 序宣告。
④效果:1、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继续存在,不发生继承等人身法律关系的变动;2、为失踪人 设立财产代管人。
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后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 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③要件:1、自然人须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一般情况是4年,意外事故是2年);2、须经利 害关系人申请(有顺序限制);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④效果: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与生理死亡相同,人身关系消灭,财产开始发生继承,受遗赠人 可以取得遗赠等。
④法人制度旨在减轻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风险,为自然人实现自我提供法律工具。
4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物——动产/不动产; 原物/孳息 ;货币/有价证券
单方行为/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 分类 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基于意思表示 (行为)
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 (事件)
民事行为 制度
核心:意思表示
异常
不一致 欺诈 胁迫
不自由 乘人之危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
成立和生效
【J】 3、简述监护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㈠监护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内容,源于罗马法,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 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为监护人,被监督、 保护的人为被监护人。监护人的设定分为法定、指定和委托监护。
:㈡监护人的这种对被监护人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即监护权。关于监护权的性质,法理上存在权利 说、义务说和职责说。我国《民法通则》确认监护权的本质为一种职责。
法人人格权 公司人格否认
程序:入伙、退伙
普通合伙
其他组织:合伙
种类: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合伙企业(J) 有限合伙(隐名合伙)
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有限责任合伙
分类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内容:民事权利
绝对权/相对权;主权利/从权利;既得权/期待权
行使与保护:自我保护(自助行为)、国家保护
民法
第一编 总论
【知识体系图】
民法的基本理论
概念、特征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
体系:民商合一、民商分立
渊源
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基本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J)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好意施惠
排除
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
民事行为 表示行为
准民事行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事实通知)
民
④按照不同标准,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和绝对 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法律关系等。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一:自然人 【M】 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答:①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内容;
②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③特征: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普遍性和不可转让性。 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生理死亡(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权利能力中止)。
②私法自治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有权 根据自己的意志自主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公权力等外在因素的干预。
③功能:为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具体体现为处分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 由、遗嘱自由等。但私法自治并非绝对,得以限制民事主体自由的足够且正当的理由就是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上述利益必须最终能落实为个人利益。
【J】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㈠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它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 本准则,是民法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民法的基本 价值取向,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
㈡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确认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 则。其中平等原则是基础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是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 治原则的有益补充,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具体内容如下:
效力 欠缺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期限)的民事行为 代理权与代理关系
撤销权、变更权
代理制度 分类: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本代理/复代理
违法代理 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双方代理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除斥期间
1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M】 1、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私法自治原则 答:①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起源于罗马法;
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法
自 然 人 主要制度:监护制度(监护权(J))、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体
特殊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总
法人的本质(J):法人拟制说、法人否认说、法人实在说
产
主体
法人
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分类
论源自文库
生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包括抽象人格平等、 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平等对待、救济方式平等);
2、公平原则(立法司法中维持民事主体的利益均衡;民事主体应根据公平正义观念从事民事活 动,体现为合同法中等价有偿、情事变更、显失公平制度、侵权法中公平责任等);
3、私法自治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
3
②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地通过意思表示而从事民事行为的能力。 ③按照自然人年龄和精神状态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法设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意在保护未成年人和神智不健全人的利益。
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答:①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是民法中自然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