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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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影响研究

作者:王海楠

来源:《财讯》2017年第06期

为了应对当今越来越高标准的各类贸易协定,同时也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本文着眼于中国-东盟升级版的由来、发展和优缺点,研究分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的影响,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CAFTA 贸易协定对策

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始于2002年,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近十年来,双方先后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并相互实施全面降税,使中国与东盟度过了经贸关系发展的“黄金十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4720亿美元,增长了近9倍,中国连续成为是东盟最大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

在充满挑战的国际经贸形势下,2013年9月3日,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开启双边合作的“钻石十年”。因此,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CAFTA升级版”的由来与发展

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始于2002年,2010年一月一日建成。近十年来,双方先后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并相互实施全面降税,使中国与东盟度过了经贸关系发展的“黄金十年”。期间,双方政治互信提升,经济合作全面增强,文化交流深入,互联互通逐步推进,为中国—东盟“钻石十年”贸易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近年来中国—东盟的地缘矛盾冲突不断,亚太地区经贸格局十分复杂。此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存在着商品结构不合理、贸易保护主义增强、便利化水平还比较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操作力度不够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的难度。这些影响因素不利于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持续开展,因此,打造 CAFTA升级版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必然趋势。

基于此,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9月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提出了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升级版”的主要内容是:更新和扩充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容和范围,在已有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开展新一轮服务贸易承诺谈判,推动投资

领域的实质性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并开展包括建立亚洲互联互通融资平台,积极推动金融、环保和海洋等多个领域的合作。中国与东盟力争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

在2013年10月9日举行的第1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各方凝聚两点政治共识和推进七个领域合作的“2 + 7”合作框架。主要的内容包括:两点政治共识和7个领域合作。两点政治共识:战略互信、睦邻友好;经济合作、互利共赢。7个合作领域:签订睦邻友好条约,FTA 升级版、互联互通、金融合作、海上合作、安全合作、人文交流。

其中七个合作领域之一就是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进程,这是继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后,中国再次提出“升级版”。

2014年8月26-27日,东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此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通过了升级谈判要素文件,并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同年9月23-24日,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第六次会议暨中国—东盟自贸区首轮升级谈判在越南河内举行,双方重点讨论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的工作安排,并召开了投资、经济合作、原产地规则和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四个工作组会议,就升级谈判工作计划达成共识,并在多个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2015年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分别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

关于“CAFTA升级版”的内容

《议定书》共500多页,内涵丰富,包括序言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未来工作计划和最后条款等章节,还包括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等附件。

(1)在货物贸易领域: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因此,双方在此次升级谈判中,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2)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作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作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主要包括:文莱在电信、旅游、航空等部门作出更高开放承诺,并新增教育、银行、航天运输、铁路运输等部门承诺;柬埔寨在广告、电信、金融等部门承诺中取消过渡期限制;印度尼西亚新增旅馆、餐饮、资产管理和证券管理服务等部门承诺;老挝新增计算机、建筑、教育、环境等领域19个分部门承诺;马来西亚在建筑和工程领域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新增兽医服务承诺;缅甸新增教育、建筑、集中工程、城市规划、计算机等部门承诺,并在广告、印刷出版、视听、海运等分部门提升承诺水平;新加坡新增会议服务承诺,取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泰国在教育、数据处理和数据库、税收、研究和开发、房地产等部门作出进一步开放承诺;越南在

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教育、环境、旅游等部门取消过渡期限制。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3)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10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双方还同意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推动更好地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此外,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双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双方还同意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这一新议题纳入《议定书》,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以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

(4)在原产地规则领域:在这次升级谈判中,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同时适用“4位税目改变”和“区域价值百分比40%”标准,涉及到3000多种产品,包括矿物、化工、木材纸制品、贱金属制品、纺织品和杂项制品等产品,其中有许多都是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这将大大便利有关企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5)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这次升级谈判也纳入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的相关内容。双方同意进一步简化海关通关手续,确保双方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透明,运用自动化系统、风险管理等手段,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解决通关阻碍,以便利合法贸易,并就预裁定、复议与诉讼制度以及对本章程序定期审议等达成共识,保障货物流动畅通,共同提高便利化水平。

(6)在投资促进领域:双方同意通过包括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增强行业互补性和促进生产网络化、举办投资相关的研讨会和信息交流等方式促进相互投资。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双方同意简化投资批准手续,促进投资相关规则、法规、政策的信息发布,并在必要时建立一站式投资中心或相关机制,为商界提供包括便利营业执照和许可发放的支持与咨询服务。

CAFTA升级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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