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中心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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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保密协议书

用人单位名称:(甲方)劳动者姓名:(乙方)

因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等,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的内容及范围

1.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的商业秘密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保密内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解释为:

1.1.1本保密协议所称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相关条例务必遵守):

1、《招投标书》、《客户档案》、《营销计划》、《QS认证》、《ISO9000-2000质量体系》、相关文件;

2、《财务分析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应收付帐》、《货币现金管理明细》、《短期借款明细》、《增值税报表》、《经济指标分析》;

3、《员工工资收入》、《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工伤纠纷协议》;

4、《各工序作业指导书》、《入库通知单》、《原辅材料入库单》、《提货单》、《出货单》、《复合记录》、《印刷记录》、《流程单》、《产量产值奖》、《质量奖》、《订单完成情况》;

5、《原材料价格》、《原辅材料订购单》、《客户评审合同》;

6、《质量信息反馈》、《巡检日报表》、《各工序巡检报告》、《报检单》、《进货检验报告》、《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新机械设备性能、构造及使用说明书》;

7、《产品策划书》、《价格审定书》、《合同评审书》、《新工艺》;

8、《委托制版结算报表》、《合同审定书》、《订单登记表》、《发出商品明细》、《销售合同》、《提货单》。

1.1.2本保密协议所称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

——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等;

——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术改革计划;

——产品的配方、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新技术、新实验、新材料、新产品等;

——在设计、实验及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

——虽不属于先进工艺技术,但属成套的技术资料、图纸、施工方案等价值在元以上的;

——其他由法律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信息。

1.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乙方保密范围。

1.3其他甲方正在开发、申请或已经法定授权机关授权的专利、商标、著作、

设计等。

二、乙方保密义务

2.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担以下列保密义务:

2.1.1乙方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本公司员工和其他第三人披露本协议确定的保密范围内的内容;

2.1.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接触、了解、掌握和使用本协议确定的保密范围内的内容,只有在从事甲方规定或指派的工作任务时方可使用;

2.1.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范围内的内容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公开或泄露给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本公司员工和其他第三人,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或公开。

2.2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将涉及本协议确定保密范围内的,以及合同期限内领取的所有物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便携式电脑、电脑软件、及其他各类物品资料、信息载体等)全部交回甲方,并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妥工作交接和款项结算等手续;

2.3乙方如发现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的内容已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保密范围内的内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承诺不会泄漏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对第三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保密期限

3.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双方签字时开始,两年内不得在幼教行业从事乙方在甲方受培训项目或业务。

3.2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3乙方在甲方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包含有离职后的保密费用,乙方承诺无需甲方在自己离职后单独支付保密费用。

四、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4.1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应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先向甲方报告。

4.2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归甲方所有的乙方职务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4.2.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4.2.2计算机软件、商标、标识设计和广告设计的著作权等;

4.2.3对商品名称和商标标识的专用权等。

4.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乙方的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4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书面同意前,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及理由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5甲、乙双方确定,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等有关权利,属于乙方所有,但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将该研究、开发成果以甲方认为适当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4.5.1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4.5.2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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