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类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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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法概论一、概述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 税法的特点a. 强制性: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的职责,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b. 无偿性: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无偿的,国家不需要直接向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物质回报。

c. 固定性:税法的税率、税基、征税对象等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个别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d. 普遍性:税法适用于所有符合征税条件的纳税人,不分地域、身份、性别等。

3. 税法的作用a. 调节收入分配: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b. 调控宏观经济: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c. 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金保障。

d. 规范税收行为: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税收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制度和税法1. 税收制度的定义税收制度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和。

2. 税法在税收制度中的地位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通过税法来体现和实施,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3. 税收制度的类型a. 直接税制度:以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b. 间接税制度: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c. 混合税制度:同时包含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税制,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混合税制。

三、税法分类1. 按照征税对象分类a. 所得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征税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CKJJF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讲义

CKJJF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讲义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本章属于今年教材的新增章节,其中一共涉及了三大类、共九个具体的税种。

这九个税种当中,只有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是今年教材的完全新增的税种,而其他的七个税种都是在原来的教材已有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补充而来。

这一章的内容既可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察,也可以出现在主观计算题中,尤其是其中的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

我们还要注意它们和前面第四、五章的内容结合,出现在综合题中。

我们在复习这一章的时候,也是要求掌握其中每一个税种的基本知识,同时能够把这些基本知识应用到具体的计算当中去。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者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例如:室内游泳池是房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室外游泳池、围墙、烟囱、菜窖、水塔、养花的暖房都不是房产。

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不缴纳房产税,而是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证和从租计征。

1、从价计证:按照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

账簿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一定原则,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第六章税收概述64页PPT

第六章税收概述64页PPT
▪ (1)起征点
▪ (2)免征额
▪ 例:某税种规定,月营业收入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时按10%的税率征税,5000元以下时不征税。某纳税人2月 份取得营业收入8000元,计算应纳税额,并指出该项规定 属于起征点还是免征额。

▪ 例:某税种采取15%的税率并规定以纳税人的收入额减 除1000元后的余额作为计税收入额,某纳税人4月份取 得收入5000元,计算应纳税额,并指出该项规定属于 起征点还是免征额。

▪ (3)减税和免税
▪ 减税是指对纳税人某种征税对象的应纳税额依法少征部 分税款,解除部分纳税义务。
▪ 免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全部免除,解除全 部纳税义务。
▪ ▪
㈦附加与加成
㈧违章处理
▪ 税法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制订的,体现 着国家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法规 定履行应尽的义务,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违章处理是指国家对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 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第六章
税收概述
【本章提要】
※第一节 税收及其分类 ※第二节 税收制度及税制结构 ※第三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归宿
第一节 税收及其分类
▪ 一、税收产生 ▪ 税收,亦称赋税、捐税或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
要来源,属于财政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 产物,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 ㈠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

㈣我国税制结构模式的选择

从我国国情出发,合理的税制结构模式,应该符合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并能与国家惯例接轨。
▪ 1、税种设置应繁简适度
▪ 税制由简单到复杂是一种必然趋势,其繁 简程度应根据“低税率、宽税基、多功能、 高弹性”的要求决定。

第7.2节财产与行为税法

第7.2节财产与行为税法

第二节财产与行为税法一、财产与行为税概述(一)财产税的概念和特点(识记)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财产税的征税对象是财产。

作为财产税法客体的财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另一类是动产,包括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两类。

其中,有形动产是指车辆、设备等消费性财产;无形动产是指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

因此,各国在选择财产税的征税对象时,一般只对不动产和有形动产征税,对无形动产则不予征税,或者只在无形动产发生变动或转移时,才对无形动产征税。

财产税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以财产为征税对象。

2.是直接税。

财产税由财产的占有、使用或收益者直接承担税负。

税负不易转嫁。

3.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财产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占有、使用和收益(简称“用益”)的财产额,即应税财产的数量或价值,而不是商品流转额或所得额。

4.财产税可以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的调节作用。

通过对财产征收财产税,对高消费征收消费税,可以起到抑制消费、刺激投资、发展经济的作用。

同时财产税的征收,还可以对偷漏所得税的行为起到弥补作用,从而进一步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二)财产税的分类(不做考核要求)(三)行为税的概念和特点(识记)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行为税的特点包括:1.目的性。

国家特别选定社会经济生活中某些特定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2.期间性。

一旦实行该类税种的原因消失或者国家宏观调控目的实现后,该类税法的实施便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则通常采用停征或废止的方式终止该类税种的实施。

3.灵活性。

行为税开征与停征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相对灵活的特点。

(四)财产与行为税法(识记)财产税法是调整财产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代意义上的财产税于1892年创始于荷兰。

目前在我国形成了以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静态财产税法和契税、车辆购置税等动态财产税法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比较完整的财产税法体系。

第六章财产税法40页PPT

第六章财产税法40页PPT

第二节 房产税法
【例题】某企业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 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 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房产税 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
应缴纳的房产税=500*(1-20%)*1.2%*4/12
第二节 房产税法
三、纳税地点
房产所在地,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 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纳税。
A.6.0万元 B.9.6万元 C.10.8万元 D.15.6万元
第二节 房产税法
2、房产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货币收入和实物 收入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 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如果是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 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 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 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节 房产税法
▪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8 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 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 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8年应 缴纳房产税( )。
受方缴纳的财产税,它体现了在土地、房屋权属转 移中政府与权属承受人之间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
(2)契税采取了幅度比例税率,充分照顾到各地经 济和房地产发展的不平衡现状;
(3)契税采用按权属转移的不同方式,确定计 税依据;
(4)契税减税、免税政策的确定,基本上是以 土地、房屋的用途来划定。

财产税和行为税课件

财产税和行为税课件
财产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 来源之一,可以为政府提供稳
定的税收来源。
调节财富分配
通过征收财产税,可以调节社 会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 ,可以调节土地等资源的配置
,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引导消费行为
通过征收消费税等财产税,可 以引导消费者选择更环保、更
节约的消费方式。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财产税和行为 税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将进一 步增加。
未来展望
未来我国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改革将更加注重公平性和效率性 ,同时将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可 预见性。
05
财产税和行为税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国际财产税的发展经验与借鉴
04
我国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财产税的改革与发展
财产税的概念
改革措施
财产税是对个人和组织所拥有的不动 产和动产征收的税种,包括房产税、 车船税等。
包括扩大征收范围、调整税率结构、 加强征收管理等措施,以提高财产税 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改革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 加速,财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 位逐渐提高,因此需要进行改革以适 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负担比较
财产税通常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税收,因为财产的价值通常比较稳定,不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行为税则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为特定行为的收益或产生的费用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 的变化而变化。
在税收负担方面,财产税可能会对某些财产所有者造成过重的负担,因为他们持有的财产价 值较高。行为税则可能对某些行业或个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因为他们从事的行为产生的收益 或费用较高。

税法习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税法习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总9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房产税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

A.集体产权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2.下列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房屋的出典人 B.拥有农村房产的农村农民C.允许他人无租使用房产的房管部门 D.产权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3.以下应缴纳房产税的项目有( )A.集团公司的仓库 B.合伙企业的露天游泳池C.股份制企业的围墙 D.工厂的独立烟囱4.融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租出方 B.租人方 C.免税 D.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应由( )缴房产税。

A.承租方按租金收入 B.出租方按租金收人C.承租方按房产余值 D.出租方按房产余值6.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作为计税依据。

A.取得利润分红 B.房产租金 C.房产余值 D.房产原值7.某企业有房产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100万元。

2005年该企业将其中的200平方米的房产出租,年租金20万元,已知省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为( )。

A.0.84万元 B.0.4万元 C.12万元 D.3.072万元8.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6000万元,2008年将其中1/3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

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3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A.168 B.72 C.24 D.09.下列情况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A.外贸出口企业仓库用房 B.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屋用于经营C.个人出租的房屋 D.个人自住的200平方米的别墅10.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是( )。

财产和行为税类的税种

财产和行为税类的税种

财产和行为税类的税种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篇一、税政股作为县局的职能部门,主要发挥着宣传税收法规政策,提高税干政策水平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指导和监督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的职能。

在县局党组和市地税务局有关业务科室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推动我县地税工作深入落实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现将税政股2022年营业税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十七大精神后,感触颇深。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2022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迈出的一大步,所得税法内容多,操作难度大,为尽快掌握税法内容,一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二是在每天点名后和大家一起学习,通过十七大精神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搞好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业务基础。

同时为使全局税务人员学习贯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县局领导的安排下,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5月26日下午组织了全县各分局及局机关35人参加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经过两小时的竞赛,稽查局以总分274.2分荣获团体第一名,县局机关、岳坊分局分获二、三名;岳坊分局葛绍邦荣获94.5分荣获个人第一名,征管分局刘玉、局机关张秀芹分获二、三名。

二、大力宣传税法,提高社会纳税意识四、强力推进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为贯彻执行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75号)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蒙政办[2006]55号),地税部门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实行“办证征收”与“查实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2022年共征收房地产税收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城建税及附加万元;二手房转让征收税款(费)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城建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个人所得万元,印花税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水利基金8万元。

《税法》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税法》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医疗、咨询及其他有偿服务 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 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 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 的利息。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 利。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公司、 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
√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 计算的相关
知识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 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也就是说,个 人取得的所得,只要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 的资金开支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征税。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 门确定。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 税率及应纳 税所得额的
确定
√税率 √每次收入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和费用减除标准
一、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 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 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 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 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
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
2 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训练营(第六章 车船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训练营(第六章 车船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训练营第六章车船税车船税的概述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法》,有别于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内容有:(1)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2)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3)适当提高了税额标准;(4)调整了减免税范围;(5)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强化了税源控管的力度。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选项B,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选项E,车船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

【点评】本题考查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及范围、纳税人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拖拉机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D,免征车船税。

【点评】本题考查车船税税收优惠。

注意节能减半和免征车船税的情形。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的税目、税额单项选择题下列车船中,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计税标准的是()。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客车和摩托车以辆为计税标准;船舶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属于征税范围;对符合规定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港澳台的车船,不征车船税。

按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税法》课程教案---张丽.doc

《税法》课程教案---张丽.doc

《税法》课程教案经济管理系张丽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职高专院校财会类相关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主干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能够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和系统地掌握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税法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全面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打下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使学生在毕业后,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 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课程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企业纳税实务的学科体系,了解纳税实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方法,明确不同税种不同处理方法的相关理论。

熟悉税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方法。

掌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会计处理方法,努力使课堂教学更接近于实际业务,加强模拟实训,使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专层次,即牢固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又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从事财会电算化工作的相应纳税实务知识,有较强的实践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基层会计人才。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根据会计电算化行业发展需要和从事物流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的宗旨和本课程的特点,重新设计了教学内容,具体见下表四、实践环节和内容的总体设计本课程的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思想是突出职业素质,强化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构建应用性和实践性为基本特点的教学体系。

该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有:(一)指导学生在课堂上模拟各种企业的应交税款的计算。

安排学生到有关单位参观熟悉报税流程。

(二)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针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根据本课程特点,教学内容总体设计(具体见下表)。

本课程安排在大学二年级上期开设,周4学时,一学期完成。

五、教学进程计划表六、教学资料收集和配置设计本课程的教学资料收集主要来源于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网站、相关外贸网络、多所大学的案例集、习题集、校内外实训室及相关的实训基地。

《税法》自考讲义

《税法》自考讲义

《税法》自考讲义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简答】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表达税收的公平原那么。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那么。

〔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进展平稳、可连续进展的指导思想。

〔5〕鼓舞企业自主创新。

〔6〕通过专门的纳税调整,表达实质课税原那么。

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要紧内容【单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一样采纳25%的比例税率。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能够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承诺补偿的往常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运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多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

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物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同意捐赠收入。

【名词说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治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治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状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点税,但承诺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幸免国际重复征税。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2024版《税法》中国税制PPT课件

2024版《税法》中国税制PPT课件
• 强化绿色税收征管:加强绿色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强与其 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绿色税收征管合力。
• 推进绿色税收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税收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 验做法,不断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体系。
07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CHAPTER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
0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 结合的方式,根据所得额的不同,
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 业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等。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继续 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的提高等。
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缴纳程序
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和纳税人的 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征收方式,如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 期定额征收等。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 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其他征收措施,如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等。
滞纳金与罚款
税收优惠和减免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如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等, 可以享受房产税的优惠或减免。
车船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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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和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车辆和船舶,包括机动车辆、 非机动车辆、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计税依据和税率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船的吨位或功率。税率则 根据车船的种类和吨位或功率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采用定额税率。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信息化建设

202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课件讲义)

202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课件讲义)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16
【答案】A 【解析】房屋出租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房产税
的纳税人。
17
【练一练】
(2008年判断)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 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C 的是( )。
A.8000×1.2%=96(万元)
B.(8000-5000)×(1-30%)×1.2%=25.2(万元)
C.8000×(1-30%)×1.2%=67.2(万元)
D.(8000-5000)×1.2%=36(万元)
43
【练一练】
(2017年单选)甲公司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知房 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年度
C.(2500-1000)×(1-4%)×4%=57.6(元)
D.2500×(1-4%)×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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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 房屋出租的,以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全额计
税,没有任何减除),选项 AC排除;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 12%(或 4%),不存
在“×( 1-4%)”的问题。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1ຫໍສະໝຸດ %(或4%)2627
【练一练】
(2018年单选)甲公司一处自用房产原值800000元,已知房产的原值减 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该房产全年应缴
D 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800000×1.2%×30%=2880(元)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征有哪些?(1) 强制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 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 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可以分为几类?1.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

3.按税法地位分类,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税收法规或税收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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