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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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作管理制度三、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检测流程框架图
检测流程框架图
2•检测样品接收保管制度
(1)由业务办公室接受检测任务,按任务的轻重缓急,及时下达各仪器组,中心业务办公室接样后登记编号,再由仪器组办理领样手续(检测方法和标准应与客户确认)。特殊检测任务由业务办公室与仪器组协商后统一安排。
(2)样品包装上应有统一明显的标志,确保不同送样单位的样品或同类样品不致混淆。
(3)仪器组接受检测任务后派人到业务办公室领取样品、送样登记单,并办理交接手续。若样品附有技术资料,须加以说明。
(4)样品登记单随检测工序流转,最后一道检测工序完成后,连同送样报告原件,原始记录表交回业务办公室。
(5)样品在检测前后均由仪器组指定专人保管。
(6)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人员须将剩余样品随检测报告送业务室保存,保存期为四个月,如确因样品不能长期保存,应在原始记录表的备注栏内注明,且此类样品不受理复测中诉。在接样时应向客户说明,并签字确认。
(7)样品与副样保管环境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以保证保管期间样品不丢失、不变质损坏、不丧失或降低其性能。
3•检测过程工作制度
(1)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程序
a.由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查,确认其外观质量,并记录检查情
况。
b •由检测人员对实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C.由检测人员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是否正常,并记录检查情况。
(2)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a.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检测标准和检测实施细则进行。
b.检测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人,除仪器设有自动记录外,应由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诵记录,以防止数据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c.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对样品、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监测环境条件进行详细检测,才允许再开始检测。发生的问题应记录备查:包括首次测量样品损坏、首次测量超差、重复检测数据离散太大。
①因外界干扰(如停电水气等)而中断检测,影响检测质量时,检测工作必须重新进行,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②因检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而中断检测时,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经检定或检验合格后,而重新开始检测工作。
③因检测工作失误或样品木身的原因造成检测工作中断,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时,所有检测数据作废。必须重新取样进行检测完成全部项目,检测报告以第二次检测数据为准。不允许将两次检测的数据拼凑成检测报告。
④检测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仪器损坏、人身伤亡等,应立
即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检测。
d.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数据应进行复核,确属无误后,才允许对样品作检后处理。
e.在检测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用平行样、密码样、标准样检验所采用的方法,检校仪器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3)检测过程结束后的检查程序
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检测仪器的设备状态、样品的状态、环境条件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1)原始记录
a.检测人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逐项填写原始记录,字迹清楚,数据真实,计算结果准确无误。原始记录必须有检测人员签名。
b.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删减。不得弄虚作假。未经领导同意不允许外单位查阅原始记录。
c.原始记录如确需更改,应在作废数据上划两条平行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加盖更改个人卬章。
d.校核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数据,校核完毕后须在原始记录表上签名。
e.原始记录应随同检测报告送业务室,由业务室立卷后送交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2)数据处理
a.检测数据的单位名称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b.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该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以使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相等。
c.整理后的数据应填入原始记录表的相应部位。
d.检测数据须按《GB8170-87"数字修约规则“》进行修约。
5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质量
(1)监测报告是检测质量的集中反映,监测报告采用统一的格式,应填写完整,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可靠、结论正确、签名齐全,全部检测数据均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检测报告一律由检测人员使用钢笔填写。
(3)检测报告不允许更改。
检测报告的审批
(1)检测报告应认真校核,校核范围包扌舌报告的内在和外观质量。
在校核中发现错误,应返回填写人重新填写,校核人不得自行更改,校核人必须在检测报告上签名。
(2)校核后的检测报告交业务办公室,由中心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人审查签字,再由业务办公室登记编号,打卬后发送。
检测报告的发送和保管
(1)检测报告的发送和发送登记手续由业务办公室负责。
(2)检测报告向送样单位发送一份,业务办公室立卷保存一份, 副本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3)检测报告不得发往送样以外的单位或部门。
(4)检测报告的发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5)未经本中心同意,不得复制检测报告内容,任何人不得借阅与其无关的检测报告副本。
检测报告的更改
(1)当发出的检测报告有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经更正的检测报告,注明所代替的检测报告编号,并将原检测报告收回。
(2)收回检测报告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6.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1)监测质量的申诉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处理,并向中心主任报告处理结果。
(2)受理检测申诉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自发出检测报告之日算起。特殊检测项目的有效期另定,并在检测报告上注明。超过有效期的检测质量申诉不予受理。
(3)检测质量申诉应包括以下几类:
a.送检单位要求对检测结果做进一步解释,但未对检测结论表示明确地异议。
b.送检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检测结论,要求复测。
c.送检单位未向木中心提出异议,而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4)监测质量争议处理程序如下:
a.业务办公室接到质量申诉后,分类登记,交质量保证负责人处理。
b .质量保证负责人会同室主任检查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对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测试环境、数据计算、处理、结论判断方法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