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签订及注意事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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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填写及签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由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应逐项准确填写此表,不得空白。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依据本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审核及报到证签发等工作。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直接影响到报到证的开具、挂档和落户。签约手续办理完整的,报到证方可开到就业单位,户口和档案方能落在单位或单位指定的人才机构。签约手续不完整的,报到证直接开回毕业生生源地,档案和户口也跟着回生源地。

1、毕业生每人领取《就业协议书》一份(每人一个编号,每个编号一式四份,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书上面的填写说明。

注:要求毕业生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人手一份并且只有一份。

2、封面填写

学号、用人单位、毕业生(姓名、学校四处都得填写,学校填写全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3、“甲方(用人单位”一栏填写及盖章

用人单位如实、完整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档案接受单位、档案接受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并在“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用人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注意:毕业生务必提醒用人单位填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并确保准确无误。

⑴用人单位是国家党政机关的,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按待就业派遣。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时使用。

⑵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⑶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⑷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的,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⑸用人单位是非国有制企业的,除用人单位在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还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般为用人单位员工档案集体寄挂地,如:厦门的非国有制企业一般将员工档案寄挂在厦门人才服务中心及厦门市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有寄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闽南分部等中介机构的。

凡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省、厦门等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附当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或审批表,方可直接派遣至单位,否则一律按待就业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4、“乙方(毕业生”一栏填写说明

毕业生本人完整、如实填写毕业生个人资料,其中: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与福建省毕业生公共网上填写的资料一致

“健康状况”:良好

“学制”:四年

“学位”:学士

“学历”:本科

“培养类别”:非定向

5、“学校院(系意见”一栏的填写及盖章说明

各系只须在“学校院(系意见”加盖系公章,其余填写和盖章部分由学院就业办办理。

6、《就业协议书》最后一页内容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学校不参与。

7、毕业生签约到各系加盖系章时,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做好记录,记录毕业生签约单位及档案投递地址(记录具体内容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2届毕业生档案投递情况统计表”。

建议:签约一人登记一人,毕业生签约单位有变动的也应及时更新最新资料。

本次所发文字资料及表格电子版放于就业联络小组QQ群共享里面,请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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