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监控量测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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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控量测在隧道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规范铁路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控量测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为初期支护参数的调整和二次衬砌施作的时机提出依据,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可靠、指导施工过程和施工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铁路隧道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隧道施工作业中关键的重要作业环节,监控量测须纳入工序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管理机构
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二分部成立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靖宇
副组长:吴清强、
组员:
我分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长昆湖南段隧道施工隧道监控量测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归口管理监控量测工
作;工程部、安质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监控量测评估单位技术负责人,组长由领导小组指定,负责对重大异常情况的施工方案进行研究。
施工单位局项目部须成立相应的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在隧道施工现场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小组,并作为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隧道监控量测实施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于文件下发后5天内报工程部核备。
本单位:1.负责隧道施工现场监控量测工作,对监控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并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
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工作小组,配备专业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监控量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根据设计要求,编制监控量测实施办法,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3.按批准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作好量测记录,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根据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监控量测方案。
5.配合监控量测评估单位对现场监控量测的检查和复核工作。
(五)专业监控量测评估单位
1.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复核工作小组,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对施工单位监控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
2.编制月度监控量测复核工作计划,报建设单位核备,按计划开展监
控量测检查、复核工作。
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反馈监控量测复核成果。
3.负责对施工单位监控量测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施工单位量测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
4.根据监控量测复核成果,及时向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反馈
安全评估意见。
按规定向建设、监理单位提报监控量测抽检、复核报告。
第三章监控量测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控量测评估单位在实施监控量测工作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现场实施监理。
监控量测实施过程详细记录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
第六条量测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采集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工程安全性提出评价意见,评价应根据位移管理等级分三级进行,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工程对策,并报项目部总工程师。
监控量测所有原始资料和分析判释结论须随施工日志放置在隧道口备查。
当监控量测位移管理达到Ⅲ级时,由现场监控量测组长将量测原始资料和分析结果通报现场技术主管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正常施工。
当监控量测位移管理达到Ⅱ级时,由现场监控量测组长将量测原始资料和分析结果通报现场技术主管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时于2小时内上报局项目部总工程师、专业监控量测评估单位、现场指挥部。
施工单位总
工程师组织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指挥部8小时内组织参建各方对设计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当监控量测位移管理达到Ⅰ级管理值以及拱顶下沉、水平收敛达5mm/d 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由现场监控量测组长及时通知现场技术主管、现场监理工程师暂停施工,并将量测原始资料和分析结果于2小时内上报局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现场指挥部、我分部工程部(可先传电子版,后报纸质文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指挥部指挥长、我分部工程部部长8小时内到施工现场盯控,并组织参建各方研究相应工程措施,必要时由我分部组织专家组研究工程措施。
第七条本分部工程师应每天收集各隧道监控量测的成果分析资料,对分析意见进行确认,对超过II级管理值的由项目经理同时履行该检查确认程序,相关资料签认后建帐管理备查。
第八条监控量测评估单位对高风险及以上段落每个量测断面抽检应不
少于2次,其他段落每个量测断面抽检应不少于1次。
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在4小时内通知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主管工程师组织分析,遇重大、紧急情况同时报我分部。
每月形成检查复核工作报告,于25日前报现场指挥部,同时报我分部工程部核备。
第九条本单位建立管理台帐和周报、月报分析制度,总结监控量测数据的变化规率,对施工安全进行评价,逐级上报阶段分析报告。
周报、月报由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组织进行分析,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工程部核备。
周报每周一18:00
前、月报每月25日18:00前报工程部(可先传电子版,后报纸质文档)。
周报、月报内容主要包括:监控量测工作开展情况,监控量测工作小结和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十条监控量测点的布设要求如下:
预埋测点由钢筋加工而成,采用冲击电锤或风钻钻孔,埋入钢筋采用直径不小于20mm的螺纹钢,前端外露钢筋与埋入钢筋焊接,直径不小
于6mm,加工成三角形钩。
测点用快凝水泥或锚固剂与围岩锚固稳定,埋入围岩深度不小于20cm,若围岩破碎松软,应适当增加测点埋入深度。
第四章考核与处罚
第十一条我分部将监控量测工作纳入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考核和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质量信用评价考核。
1.对设计单位的考核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办法》(铁建设〔2007〕119号)有关要求进行考核扣分。
2.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按《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40号)有关要求实施考核。
3.对监理单位的考核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
建设〔2008〕3号)有关要求实施考核。
4.对各单位的考核同时按我分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监控量测管理办法须与《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10121-2007/ J721-2007)配合使用,并按其规定的相关附录收集整理记录资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1:围岩监控量测统计分析台帐
附表2:重大异常报告表
附表1:XX标段XX隧道围岩监控量测统计分析表
XX标段XX隧道围岩监控量测统计分析表
附表2:重大异常报告表重大异常报告表
现场量测组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