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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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
九(1)班XXX
有人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穿上可以自由行动,可以单跨出了船的底线,变回被无际的大海所吞没。
作为以为中学生,我们都深知—法,治国之本。可如今又有多少人真正的依法行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的深渊,再也回不来了呢?
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城市中,夜晚的狂欢才刚刚开始。大街上依旧人潮拥挤,到处充满喧嚣。灯光下,觥筹交错,笑语一片。而在静默的黑暗深处,恶的种种在悄悄发芽……一条深幽的柏油路上,一位身穿黑色皮大衣的少年在昏暗的灯光下沉寂着。他就像黑暗中的使者,穿梭在灰马黑的世界中。时间偷偷地溜掉了点,少年依旧站在那儿。他似在等人,却更似乎在思考的人。又过来一会儿,一位女人从远处款款而来,这时,少年迅速带上口罩,忽的拿起一把水果刀直奔女人,女人似乎发现了什么。惊慌的倒退。正准备转身而跑时,发现后面竟有几个不知何里窜到身后的青年。少年们围成一个圈将女人围在中间,恐吓地说:“跑啊,你要敢叫看我不打死你,靠。”见此状,女人只好苦苦哀求着,只想不被伤害。“把所有的钱……”一位青年还未将话说完,一阵急促的警笛声便打了他接下来的话。只见一会儿功夫,警车便从四面八方围拢而来。少年们
吓坏了,四处逃窜着……最后,那几位青年因未满16岁犯罪,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故事述完,是伤感?还是惋惜?都因人而异。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依旧不断发生,它就像细肥的分裂一样,只有将具核心取出来,才能停止繁衍。我记得品德书上有一个案例,有两个八年级学生,一个叫小明。一个叫小罗(先这样称呼他们吧)一次偶然之间两人产生了摩擦,后来因一件小事,小明便叫人去教训小罗,可却没想到将小罗打死。小明因此失去了自己律师的梦想。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早已浸透在每个人的身边,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十分清除—发是社会安定的根本保障。
街头惨景
九(1)XXX 生活是一张白纸,需要我们的描绘才能变得多姿多彩;生活是一条路,需要夏花和秋叶的点缀才能诗意无穷。
为了生活更加精彩,有的人努力实现人生价值,而有的人生活方式却与法律相悖行。
夏日的早晨,我漫步在迷人的晨曦中。忽然,一道黑影一闪而过,把我吓得差点儿冒冷汗。怎么会那么危险?还是走为上策……咦!街头那儿人可真多,发生了什么?
“唉!这学生多可怜啊!”
“是啊!她的父亲骑摩托车载着她和她的哥哥开得比箭还快,糊涂啊。”
人们议论纷纷,在抱怨,在职责,在叹息。警察在询问具体情况,新闻记者也在拍着照,几个医生失望地摇着头。我挤进人群,顿时吃了一惊,赶紧用手遮住双眼。心想:这大概就是刚才从我身边闪过的黑影吧!我不由得跑开了人群,但那比贞子鬼屋还恐怖的画面却不停地闪现在我的眼前……
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学生躺在血淋淋的柏油路上,乱蓬蓬的头发堆在破裂的脑袋上,盖着自己面目全非的脸。有两个人在她的身边痛苦的呻吟,一个货车司机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这几个人的脸上赤裸裸地烙着“后悔”二字。
如果她的父亲遵守法律,不超载,不超速,悲剧是不是不会发生?
法律是人生权利的保障,是道德的最低要求。有人却无知地认为法律限制了人生自由总想冲破法律这张结石的网,最后,只能自食苦果。
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曾说:“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都同样具有破坏性。”社会的秩序因法律的支撑而井井有条。生活因法律的存在而和谐美好。
树林枪声
九(1)班XX
家以国为大,国以民为盛,民以法为诫—民间谚语清晨,雾还没有散,大地还在沉睡。
忽然,一声枪声从树林中冒出来,打破了石尧村原有的宁静。被枪声怒吼醒的村民们心中都明白。东村的秦天又开始在树林林“寻鸟”了。他每天都起得很早,因为他想“趁敌不备”而“一网打尽”。他早早地静等着“美味佳肴”。忽然一只蒙蒙欲醒的小鸟站在家门口。青年男子眼睛一亮,迅速地拿起躺在地上的猎枪。
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地瞄准。一刹那,手指轻轻一扳,一颗似流星般的子弹迅速地向鸟奔去,“啪”的一声,小鸟那黑衣已变得鲜红,与落叶一同飘落,当时。它的眼睛是睁开的,眼睛里还流露出对新的一天的期望……
村民们也常常因为这枪声而从美梦中惊醒。一天到晚的枪“噪声”弥漫在整个村子里。村民们越来越烦躁,甚至如“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更可怜的是林中那活生生的小鸟,不知是它们倒了八辈子的霉还是咋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正慢慢消失。这枪声真可谓是“民听了民愁,鸟听了鸟怕。”
长期以来,村民们终于按捺不住了。于是村委便去劝阻他们不要打猎了。“你身材魁梧,四肢健全,何不另谋职业呢?”可年轻人心高气傲,根本没有理会。他不但没有改,
反而更加放纵。枪声响得更加厉害,震耳欲聋啊!村民们实在束手无策,就一起把他告上了派出所,警官知情后,当天就把他给抓了。结果,他被拘留15天,罚款两千元。经这次以后,那年轻人再没摸过猎枪,还找了一份有前途的工作。
村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安详和静。树林里的小鸟儿又高声地唱起了“叽叽喳喳”的哥儿。
树林里的这一普通枪声,它不仅唤醒了我们的环保意识,更警醒了我们的法律观念。
法律与我们同在
九(1)班龚琪然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看两个实例吧!
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仅剩的钱都花光了,就将罪恶之手伸向身边的人,有一天那几个初中生心里产生了恶念,于是来到了一个中学校门口旁的小巷里,等待即将放学的学生,不久,有一个看似右有钱的男生走进了小巷,那几个初中生纷纷向前将男孩拦住,向其勒索钱财,而男孩死死护住口袋,其中一个初中生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狠狠向男孩的肚子刺去。看见男孩缓缓留出的献血,顺其倒下,初中生摸走了男孩的所有钱财,逃之夭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察在网吧门口等待,终于将那几个初中生抓获,最终这些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你那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律,到时候后悔莫及。
又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里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