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相关问题答疑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
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
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
(6)本规定自2001年1月19日执行。
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
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关于荆门自主择业军转管理政策相关问答
关于荆门自主择业军转管理政策相关问答1.荆门市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保持联系有什么要求?答:荆门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要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系。
具体地讲,要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通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户籍所属的街道和派出所等情况提供给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一旦发生变化,也要及时告知军转安置工作部门。
凡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的材料,必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身患疾病不能行动者可用委托书形式委托配偶和直系亲属办理,但本人必须事先通过电话等向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在每年的12月底前,应主动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对退役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履行确认签字手续。
按省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的要求,不履行上年度退役金发放情况核对签字手续的,暂缓发放下一年的退役金。
其目的,一是便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核查和掌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情况。
二是便于核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发放情况。
三是有利于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信息交流。
四是便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改进管理服务。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本地安置后,如户口和居住地迁至外省市,安置管理的关系可否转至外地?答:不能。
按现行规定,安置地只有一个,不能调整。
同理,即使在荆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接收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也不能跨县市区调整安置地。
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障待遇如何落实?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地方军转安置部门按有关规定退档,部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
王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管理科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策略王珊(蓬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山东烟台265600)[摘要]在优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的推进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军转干部其就业安置都已经得到了解决,除了传统的计划分配之外,自主择业的安置形式已经成为安置转业干部的重要解决途径,同时这也使得军队转业干部的人力资源得到一定的优化配置。
但是,其管理工作还是存在较大的问题,点对其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以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军转部;自主择业;管理工作[DOI]10.13939/ki.zgsc.2020.04.117%自主择业转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1),无法有效落实责任。
最近几年,伴军改的进推进,各个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现翻倍态势,因此这就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力。
在实际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门是帮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现的,之中存在的过多,比的政策宣传不入,同时相的指施,在实施的时候存在。
除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专门的部门,街道及社区身也具些任,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社区街道本身非常多,所都忽视了军转干部的,甚至彼此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所以这就给整个来了非常大的难度/10"(2)专业训练及就业指导存在。
从年龄方面进行分析,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年龄在40左右,而这个年龄段是个人进行完善和发展,获取事业上突破的重要时期。
因此他们基本都具有强烈的择业和就业愿望。
所以为了能效解决这些,就要给他们提供的一些就业指培训,这同时也是整个中的重点。
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而言,倘若可和实际情互结合起来共同就业培训进行指,就可以促进大家就业的增强,以实现的就业。
是在实际情况中军队转业干部之间存在非常大的,所在就业培训的期望也存在的,进培训的效性比,同时失了全面,终预计效果无法有效实现。
另,绝大的军队业干部本身对自己的择业的和认识,通常都希望生活方式,渴望过的生活;些人员自己认识不足,过地自己,同时对整个社会人才的需求分析得不够透彻,这也终就业困难重重。
2012年北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政策25题问答
2012年北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政策25题问答1、什么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指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退出现役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什么样的政治待遇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和任现职等时间计算截止到什么时候答计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4、入伍前参加工作的时间是否计算为军龄答入伍前在地方参加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军龄只计算为附加军龄。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地方报到要办理哪些手续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省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书并持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组织介绍信、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团以上后勤机关出具的人员供给介绍信到下列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1到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办理行政关系接转、落户介绍信。
2到县市人事局办理行政、人员供给关系、落户等有关手续。
3到县市委组织部转换组织介绍信按照其安排编入所属党支部。
4到户口所在县市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和居民身份证。
5到户口所在县市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6本人落完户和组织关系接转到基层党组织后应及时报告所在街道乡镇和县市、区人事局。
6、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由哪个部门负责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办〔200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市、洲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问答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问答(转)1、原确定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能否再改为自主择业方式进行安置?答:国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因此,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一经确定移交地方接收安置后,不能再改为自主择业安置方式。
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最后期限如何确定?逾期不报到如何处理?答:地方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方市、州军转安置部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地方按有关规定退档,部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因离队报到时还未到年底,仍要在部队领几个月工资,因此后勤部门不同意马上开具《人员供给介绍信》,而提出到年底再开,这样做行不行?答: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13部门在《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中指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发退役金”。
这里已明确要求是在“本人离队时”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
如果到了年底再开具,地方就没有时间进行退役金的核定,地方财政也无法对相应项目进行财政预算,军转安置工作部门也不能及时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报医疗保险计划、住房补贴计划和办理相关手续,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人待遇的落实。
4、办理身份证为什么必须以加急快件的方式办理?答:因为从转业翌年的元月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待遇、住房补贴待遇都由地方承担,而办理相关手续必须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加之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因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办理完入户手续后,必须以加急快件的方式办理身份证,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才能尽早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有关手续,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相应待遇的时间才不会受影响。
军转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
军转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业干部的安置方式有哪些?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哪些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是否一定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不一定,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和中发〔2007〕8号文件明确,接收师、团职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4、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有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5、我省对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有何特殊照顾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工作,根据中央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相关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8〕10号),规定:为较好解决各级各部门因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带来的编制、职数问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7〕19号)规定,接收安置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继续实行带编分配,即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每接收安置1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就给其增加1个编制。
军转政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党员管理规定问答
军转政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党员管理规定问答【关键词】2013年军转北京军转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1.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有何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和档案如何接转?组通字[2004]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档案的移交,是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对此,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到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要填写党员情况通知单,主要内容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家庭住址及家属工作单位、报到时间等,及时函寄党员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党员情况通知单后,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党员要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移交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如何开展?组通字[2004]13号文件规定,要切实抓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作者:李轩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08期摘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并亲自部署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充分肯定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也彰显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
其中,自主择业作为军转干部重要的安置方式,不仅减少了体制安置压力,而且在丰富就业途径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优质人才。
但在实践中,由于相配套的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就业、创业培训质量不高,导致政策执行与理想效果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本文分析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的意义和现状,并提出优化建议,希望能对相关管理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策略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1.08.0420 引言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被提及39次之多。
作为“六保”之首,“保就业”已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主线。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数较大,优化相关就业管理工作、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提供给现役军人强有力的现实参照,也是稳就业、保民生的时代要求。
1 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的意義分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泛指军龄满20年的营级干部和不受军龄限制的师团级干部。
曾经作为军队建设的中流砥柱,他们拥有较高的军事技能和优良的人品作风。
优化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高质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1.1 丰富就业途径,满足个性化需求,为创业打实基础2001年1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打破了延续多年的单一指令式安置模式,军转干部以自主择业身份进入时代弄潮。
“自主”是政策执行的基础,“择业”是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核心。
持续推进、优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不仅充分肯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还拓宽了就业途径,满足个性化需求,同时也为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向社会输入价值力量。
1.2 响应中央号召,凝聚军心士气,减少现役军人后顾之忧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一是响应中央号召,缓解计划安置压力,自主择业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军转论坛:辽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军转论坛:辽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自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甘井子区累计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485人。
从几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看,他们在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由于政策实践时间较短、政策配套性不够、工作部门经验不足等原因,在落实自主择业安置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问题一: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落实比较难按照“属地安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甘井子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
04年他们成立了区退役军官管理科,与人才资源开发科合署办公,一套人马挂两个牌子,主要对辖区内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档案进行接收和管理,开展政策咨询、退役金年审、发放各种费用及证件等方面的工作,随着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人数逐年增加,其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人员紧张的矛盾尤为突出,虽然他们加大了管理服务的力度,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但在政策法规宣传、就业指导和培训、党员管理等拓展性工作上,由于受人员、设施等方面的限制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
街道、社区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尚不明确,落实责任还不具体。
部分街道、社区因其它任务比较繁重,人员、精力有限等,管理服务工作无人具体操办,甚至有的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各项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难以形成合力。
对策:建立一套分级管理、上下结合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是理顺各级关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必由之路。
因此,县区一级应成立独立的工作机构,配备二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核发退役金、取暖费,协助办理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补贴手续,负责就业指导、提供择业信息和日常政策咨询服务等。
街道一级要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可由人事专干兼职),负责本辖区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及时向区军转部门反馈各种信息,指导社区开展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
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
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作者:刘慧杰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9期摘要: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宝贵的的人力资源财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军转干部人力资源重新利用的有效方式。
党和政府2001年提出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部分问题。
本文笔者结合本人长期从事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经验,针对军转干部安置问题提出个人意见建议,不足之处敬请指教。
关键词: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问题;对策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计划安置与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灵活结合。
十多年来,全国有将近15万名军转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
但从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前些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较多,近几年军转干部选择政府人力资源计划安置的较多。
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因为后期待遇差异,矛盾日益突出,也对军转干部队伍稳定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对当地政府维稳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在现阶段看来,自主择业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军转干部自主择业中存在的问题(一)自主择业干部社会知名度不高,社会地位不够凸显。
虽然自主择业政策到目前已经实施超过十年,但是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仍然不高,大部分群众对于自主择业干部了解甚少,对于作为部队高级人才的转业干部来说,认知度不高的社会地位实际上对他们的人力资源发挥利用起到了负激励的作用,少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甚至产生自卑心理。
(二)自主择业干部教育培训不够合理。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要合理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部分省区的地级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军转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但在大多数县级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重滞后,有的甚至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在提供教育培训的部分县级市,教育培训工作更多是走形式,照本宣科、囫囵吞枣,很少有结合实际、结合创业的课程设置,不具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创业启蒙引导作用,不利于军转干部对创业就业形成清楚的认识,甚至会影响选择自主择业的积极性。
军转干部安置的三个特别注意事项 不懂的赶紧来看 不然肯定后悔
军转干部安置的三个特别注意事项不懂的赶紧来看不然肯定后悔俗话说,很少有士兵能在部队工作到退役。
到了一定年龄,到了一定职位,就必须退休,即使是当军官。
每年都有人退役,每年都有新鲜力量补充,这也是保持军队峰值战斗力的需要。
对于军官来说,退役有安置,而且安置方式不止一种。
那么说到安置,以下三个问题一定要注意,不然你以后会后悔的。
三个具体问题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如果可以选择行政编制,千万不要选择其他任何编制。
至于军官的安置,虽然总体政策差不多,但具体政策可能各省有所不同。
转业军官原则上应安置在行政单位。
但很多地方也提供其他选择,比如被安排到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这些都属于干部身份。
如果给你一个选择,尽量不要选择事业单位和国企,而是选择行政单位,也就是公务员。
根据规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之间可以相互调剂。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另外两类公务员的调动是非常困难的。
要遵守的规定很多,每年每个地方能调动的公务员数量也很少。
所以能选择公务员的尽量不要选择事业单位和国企。
第二,能选领导职务的,尽量不要只选职级。
对转业干部的安置,可以不按职务、职级安排。
也就是说,你是部队首长或者营长,一般不可能被安排到县处级干部。
通常,他们会被降职。
当然,相关的职级是不会变的。
你是团级,安置后应该是二级研究员。
所以在安置上,如果你是团级,能给你安排一个副县级的岗位就很不错了。
不要觉得和原来的岗位不对应,选择不走领导岗位。
就排名,要知道,很难被提拔到地方领导岗位。
所以,可以选择有职位的职位,尽量不要只选择职级。
因为只有职级安排,你只是一个普通公务员,只有兼职才是领导干部。
第三,如果可以选择自己选择工作,最好不要选择政府安置。
这可能会有争议。
既然政府安排了工作,为什么不呢?但其实对于有资格自主择业的军官来说,自主择业可能更好。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选择自主择业的军官,每个月都会拿到固定的退休养老金,还会拿到安家费等一大笔费用。
自主择业需要知道的安置政策
根据中发〔2016〕13号文件,军龄满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安置地点1.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2.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夫妻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也可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除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外,还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军龄计算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衔龄、任职年限、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年限和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计算时间等截止日期,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2.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3.收归军队建制的人武部干部,属于转业复员军人的,其收归前在人武部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军龄。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工作单位以军队任职命令确定的单位为准;服现役期间,外出学习(进修)或者代职在1年之内的,计算为其原部队驻地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计算为其原学习(进修)或者代职部队驻地工作时间。
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累加计算,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服现役期间在飞行、舰艇学院学习的,其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从飞行、舰艇学院学员档案记载的上飞机、舰艇时间起计算;跳伞兵服役年限,不视同从事飞行年限。
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龄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不进行折算。
自主择业政策解读: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条件及待遇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自主择业政策解读: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条件及待遇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政策解读】
1、自主择业是什么?
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或者是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官自主择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自主择业资格条件不适用范围有下列几种情况:1.超龄;2.伤残和患病;3.犯有错误;4.其他。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如何?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
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精选】201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安置待遇36个问题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安置待遇36个问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36个问题】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概要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更好地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3、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担任团级职务(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山东省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问答
山东省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问答【关键词】2013年军转北京军转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如何管理的?答:《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由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市、县(市、区)和街道(乡镇)负责管理。
管理主体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
2.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是如何规定的?答: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转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3.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安置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4.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险是如何规定的?答:国转联[2001]9号文件规定:(1)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2)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政策解答】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必看(未完待续)!!!
【政策解答】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必看(未完待续)!!!最近,咨询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的战友比较多,为此,闲云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梳理出的相关政策呈现给大家,谨供参考。
1、军队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哪些地方安置?(1)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若安置地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2)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3)改革期间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怎么计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计算军龄截止时间是到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今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凡1999年3月31日(含)以前入伍的今年都已满,1999年4月1日(含)以后入伍的都不满;(2)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及以上)毕业直接入伍的干部凡是1999年3月31日(含)之前入学的今年都已满,1999年4月1日(含)以后入学的都不满。
4、自主择业退役金到地方后还会调整增加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四十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第二条规定: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相关问题答疑(一)
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二、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发放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拨,年终进行决算。
其中,第一年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提供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职务等级和经费标准等情况,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预算;以后年度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上报的经费需求计划汇总编制预算。
退役金的发放比照公务员工资统一发放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支付。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服现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翌年1月1日起逐月领取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发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标准,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比例计算。
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地区津贴(含边远地区津贴、艰苦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生活补助、房租补贴。
增发退役金比例的边远艰苦地区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确定的范围。
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
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选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退役金照发。
三、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
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四、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帐户。
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帐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原题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来源:周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自主择业更多信息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