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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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总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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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从2018年开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不再实施财政补助。
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年度发放不少于2000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目标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1、项目范围:项目实施单位有区妇幼保健所、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项目对象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
2、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叶酸的招标采购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
(2)区卫计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区妇幼保健所组织开展同级培训,组织质控和督导考核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工作,认真做好叶酸片的发放、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和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叶酸片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
1、组织管理
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区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监督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组织发放和随访等。
2、叶酸的组织分发
(1)项目参与单位职责。
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对准备怀孕的新婚对象发放叶酸,并及时将发放信息通知各中心(卫生院),督促及时开展随访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待孕妇女和本辖区流动人口中目标人群的叶酸发放,开展辖区内领取叶酸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早孕建卡、孕产妇叶酸的发放和随访工作。
(2)项目服务流程。
区妇幼保健所利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平台对计划怀孕的新婚对象开展健康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现场发放叶酸,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对本辖区符合条件领取叶酸的妇女开展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叶酸,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同时负责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含区妇幼保健所发放)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
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及时上报区妇幼保健所,通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叶酸片,每月进行随访。
3、信息报送
由村医随访的单位,村医需将叶酸随访信息按月上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按规定要求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信息。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按规定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等基础信息,汇总后报区卫计委审核后以区为单位完成数据录入和网络报送。
(四)监督管理
1、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区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落实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科学、规范、逐级发放叶
酸片,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以及不按服用量发放等。
3、注意报表数据的一致性。网络直报的月报表和季度统计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增服用人数必须与原报出数据一致,各单位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五)2018年工作计划
1、制定目标,如期完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统筹安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18年度2000人的发放任务。
2、健全网络,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健全管理网络,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项目协调活动。
3、规范实施,合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增补叶酸的目标人群,叶酸发放、登记、随访及时,对服用叶酸的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按照相关要求每月进行随访,同时抓好婚检对象的叶酸发放工作。做好叶酸的进销存登记,药品管理符合要求。
4、强化培训,规范上报。强化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使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人员充分掌握项目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逐步提高助产人员业务素质,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工作。对上报的项目报表逐级严格审核,提高信息质量。
5、加强考核,做好评估。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督导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考核,建立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项目督导考核通报制度。
6、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按照省、市、区制定的质量控制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工作,以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一)项目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100%。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比例达到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