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区某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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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京*教发[2009]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依据工勤、管理、专技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注重实效,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强化教职工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鼓励创新,奖优罚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绩效工资构成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组成。
三、具体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出勤津贴:
严格执行《***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每月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发全勤津贴300元。按十个月核发,寒暑假无出勤津贴。
说明:
⑴病假每天扣发20元,事假每天扣发30元。迟到、早退每次
扣发3元。病、事假不足半天按小时计算,每小时3元。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按旷职处理。
⑵国家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期在规定假期内不扣发出勤津贴,超出规定按病事假处理;有文字通知的家长会不扣发出勤津贴。对于婚丧假、产假内提前上班教师每天奖励30元。
⑶工作期间到红星医院看病每周不超两次,每次2小时内记录考勤,但不扣发出勤津贴,超出看病规定按说明⑴规定执行。
2、岗位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岗位津贴总额内,按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按月发放,按十二个月核发。
⑴工作岗位津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非教学岗位:690元/月教学岗位(含财会人员):735元/月
见习期:645元/月
产假期间或个人要求照顾不满工作量:600元/月
⑵管理岗位补贴:
组长、处室干事:40元/月
处室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00元/月
处室主任:130元/月
副校长、工会主席:160元/月
3、职务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职务津贴总额内,按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进行分配。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按十二个月核发。
专技系列:小学高级教师(中级)830元/月小学一级教师(助级)785元/月
助级以下715元/月
工勤系列:高级工745元中级工或员级以下710元/月
4、农村教师津贴:按上级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每月100元,按每年十个月核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班主任工作津贴:
根据班主任职责和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进行月评价、学期末综合评价,按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
⑴基础性班主任津贴:5元/生×学生数(一、六年级每生5.5元)
说明:要求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班风正,秩序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扣发基础性班主任津贴。
连续休病、事假满一周(5天工作日)以上,按比例扣发班主任津贴,发给代理班主任教师津贴。
⑵奖励性班主任津贴:
●月考评:依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级日常管理进行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发放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对评出的“文明礼仪班”突出
奖励。
●期末综合考评:依据班主任月评价(占50%)和期末《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占50%)综合评定等级,期末发放奖励性班主任津贴。
对于班级管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管理懈怠,引起多数家长(1/3以上)不满的,取消期末班主任奖励津贴。
2、课时(工作量)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课时(工作量)津贴总额内,按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承担的课时数(工作量)核定月课时津贴,每月核定一次按月发放,按每年十个月核发。
⑴课时(工作量)津贴基数:上级核拨的50%即274元。
满工作量(语数包教、任课16—20课时、非教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折合16-18课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能较好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每月发274元课津贴。产假期间只发放课时津贴基数部分。不满工作量按比例发放课时(工作量)基数。
⑵课时(工作量)特殊补贴:
课时津补贴=3元/每课时×月累计课时数
语数包教教师周课时:实际任课周课时+兴趣小组1课时/周+其他加课时
其他任课教师周课时:实际任课周课时+兴趣小组1课时/周+其他加课时
非教学人员周课时:工作量折合周课时+其他加课时
注:带操2课时/周、值周2.5课时/周、副班主任2课时/周、午餐管理1课时/天、六年级补差5课时/周、工会或团支部兼职2课时/月
⑶日常加班、值班、代课:夜班15元/次,加班30元/天、代课3元/课时
●说明:休病事假或外出学习培训未调课扣发课时补贴3元/课时,作为代课津补贴。
寒暑假学校统一安排教职工值班,无值班补贴。
3、教育教学成果奖:
学期末依据学校师德、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和突出奖励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按考评结果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按每学期人均1500元总额核发。(注:产假期间德育、教学奖按实际工作时间核发,师德奖全额发放。)
⑴师德由评价组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二小师德评价细则》综合评定等级。(人均300元)(工会主席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一票否决:
●
出现体罚、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或因教育方法不当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引起家长不满向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经调查核实的。
●未尽职尽责,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