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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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一书一签)
管理制度
为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含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物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休、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
1.3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报废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2、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是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的编制主体
2.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
2.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进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并使用本企业商品标签销售的,应当编制其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如受其他供应商委托代为分装、充装或稀释后并使用委托方商品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则应使用委托方的“一书一签”。
2.3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编制其进口的危险化学品中文版“一书一签”。
2.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对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编制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
3、“一书一签”的内容
3.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结构、内容和通用形式应符合GB/T16483的规定,16个部分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具体内容的编写细则及格式、书写要求和计量单位要求应符合GB/IT17519的规定。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要素和内容应符合GB15258的要求。
3.3 危险化学品包装上安全标签、商品标签和产品合格标签内容混合设计的产品标签内容,必须有GB15258规定的安全标签要素和内容。化学试剂标签还应符合GB15346的规定。
3.4 对于小于或等于100m1或100的小包装危险化学品,为方便安全标签的使用,可以使用简化标签,标签要素可以简化(参见附件2)。
3.5充装单一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单个气瓶上安全标签的设计和内容应符合GB 16804的要求。
3.6“一书一签”上的应急咨询电话必须是编制“一书-签”的供应商24小时值守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或供应商签约委托机构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应保留电话委托协议书备查。对于国外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应提供至少家中国境内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3.7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问若发现新的危险标性,供应商应及时对“书一签”进行修订,并向用户提供最新版本的“--书-一签”。
4、“一书一签”的使用
4.1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采取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放置在产品外包装内以及网络传送等多种适宜可行的方法,使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产品同步进入流通。
4.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或喷印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4.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在分装、充装或稀释后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上重新粘贴、抢挂或喷印化学品安全标签.
4.4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在其进口产品的包装上重新粘贴、拴挂或喷印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标签。
4.5对于小于或停于5al或58小包装的化学试剂,其安全标签也可通过贴于试剂瓶的外包装、缩印或拴挂等方式实现。
4.6气体充装企业应保证根据气瓶内所装气体粘贴、除去、更换标签。每只气瓶第一-次充装时即应粘贴标签。如发现标签脱落、撕裂、污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充装企业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
5、“一书一签”的传递
5.1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在向下游用户交付产品时提供所供应产品的“一书一签”。
5.2危险化学品企业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或接收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上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或接收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
5.3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携带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5.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粘贴至少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和危险类别或象形图的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通过合适的途经将“一书一签”传递给不同作业场所的使用者。
5.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保持安全标签的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6 “一书一签”的管理
6.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将“一书一签”的编制、修订、传递、培训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编入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6.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和“一书一签”等内容。
6.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将“一书一签”的使用方法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6.4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时,应向登记办公室提供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版“一书一签”,接受对其规范性、内容一致性的审查。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