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青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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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青安全生产示范

岗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全市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等基层生产单位青年集体中开展。各创建集体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着眼于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把创建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投身经济建设的有形载体,旨在通过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维护广大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委会负责对全市各区(县)、行业(系统)等直属单位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下发指导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各区(县)、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颁布考评标准,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第五条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基本条件:

1、35 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 50%以上,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团组织健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

3、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安全、讲效益,成绩突出,是本单位的先进集体。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具有完善的工作规划、措施和活动主题,创造了有益于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广大青年职工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5、按规定执行申报公示制度。集体负责人必须参加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

6、集体成员积极服务社会,热心公益活动,集体中注册志愿者不低于50%。

第六条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考核标准:

㈠基础管理规范

1、符合第五条规定。

2、符合各行业(系统)对本岗位要求执行的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

3、企业为创建活动提供适当的经费,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4、规范使用统一的《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台帐》。创建规划、经验、活动、事迹、社会反馈、监督员意见、各级部门的检查情况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齐全,由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㈡创建主题明确

5、创建集体中机构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创建活动中团员青年的作用明显,行政领导、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

6、在工作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出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7、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高于行业系统对本岗位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的一般要求。

㈢创建活动丰富

8、通过印发岗位安全宣传手册,开展事故反思活动,举办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例教育,强化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转变。

9、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事故应急预演、岗位危险预知训练等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帮助青年职工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0、围绕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青年职工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改进,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11、通过举办安全生产金点子大赛、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组织青年职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热潮。

㈣员工素质突出

12、集体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够自觉带领集体成员争先创优,岗位成才。

13、集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

㈤现场管理优秀

14、集体工作现场环境整洁卫生,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各项设施完备,运转正常。

15、通过板报、墙报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定期组织岗位全体职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7、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禁止不文明举止,礼貌待人。

㈥加大宣传力度

18、重视社会舆论,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主动展现集体风采,积极与媒体沟通,全年在本单位或市级及以上媒体关于安全生产的正面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

㈦监督机制完善

19、重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及时根据社会反映改进自己的工作,一年内受到的查实投诉为零。

20、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的青年职工担任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自觉接受监督,员工挂牌上岗,公开查询和投诉电话,设有意见箱(簿),方便群众投诉。

㈧创建效益明显

2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着。工作成效得到领导的肯定,社会评价良好;集体中青工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不断为其它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青年人才。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

第七条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分为三个等级,即市级,区(县)、直属单位级,基层企事业单位级,分别由同级团委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评选按照“坚持标准、重在创建、从严考核”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进行。各区(县)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区域创建集体的申报推荐;各直属单位团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单位创建集体的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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