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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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与传承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有其起因,我国当前的现状决定了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措施的重要性。
目前在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在于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不仅是因为她拥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 ,更重要的是因为她拥有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博大精深、绚丽多姿的文化。在这异彩纷呈的文化中 ,非物质文化最具有传承性和最具有时代的特征。它经过历代相沿而积久形成的风尚、习惯和礼仪等在历史的推移中缓慢变化与发展。这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干秋万代传承的根本 ,它不仅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 ,同时也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今天 ,我们正处在一个复杂的历史发展时期 ,经济大潮和全球范围的经济一体化来势凶猛 ,在这样的形式下 ,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在危境之中 ,同时正在逐渐地被现代化大潮中的强势文化所侵蚀着。然而 ,当人们重新珍视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时 ,保护与传承己经成为每一位中华儿女肩负的历史重任。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起因对于许多人来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一个陌生的课题。目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日程上来。“非物质文化遗产 ,又称无形文化遗产 ,主要指非文字的、以人类口传方式为主的、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遗产”中于世纪之交启动的一个新项目 ,在这一项目中还设立了《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并于 2001 年公布了世界十九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亚洲有四项 ,
其中中国的昆曲入选。根据教科文组织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被列入其中的作品 ,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杰出艺术价值的非文字形式表现的传统民间艺术 ,突出代表民族传统文化认同、而又因种种原因濒临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具体而言 ,这些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道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 ,如民间民族节日舞蹈、祭祀、礼仪;音乐 ,如各类民间音乐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 ,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传统工艺、手工艺 ,如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塑和剪纸等。这些非物质文化形式用人民的生存行为和生存情感构筑成了一部文化史 ,不幸的是这部生命之书已被人们长期冷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 ,或者说它之所以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 ,不是偶然的 ,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迅速扩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 ,逐渐形成强势文化对弱势边缘文化的侵蚀 , “一方面我们在告别古老的农耕传统 ,另一方面我们正迅速追赶着西方的科技与工业文明。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对立的思维定势” ,这种定势导致许多民族的无形文化急剧消亡和流变。每当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到某个地域后 ,相应而来的便是该地域的物质消费方式和生活观念的改变。其他的如物质方式、价值观念等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习俗及不同生存价值被忽略 ,被强势文化所统辖和垄断。但实际上经济的迅猛发展并没有解决人类和谐生存的精神问题 ,带来的却是幸福的概念被物质化 ,人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平衡被严重打破。在这一背景下 ,人们开始关注文化的本土化问题、关注人类生存的根系、关注不同族群的史生命记忆和独特的生存象征以及人类文化不同的精神存在 ,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存在与可持续发展。正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指出的那样: “对于许多民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和标志 ,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 ,是民族发展的源泉。”鉴于此 ,目前世界各国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正在悄然兴起。自 199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第30届大会决定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制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公约;并于2000年在巴黎总部召开首次“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委会议以来 ,我国文化部、教育部、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许多高校己开始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事业之中 ,从而揭开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篇章。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1)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
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1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2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