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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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
定下发“120条”情况酌通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5]26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5.02.10
【实施日期】199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下发“120条”情况酌通报
(国税发[1995]26号1995年2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4年4月8日,原武汉市税务局以《税收文件法规汇编特辑》(内部文件,不得翻印和外传)的形式制定下发了供科(股)、所长以上干部掌握执行的《关于实施新税制及搞好企业的税收政策措施意见》(《意见》共计120条,以下简称"120条")。

现经国家税务总局查实,在120条政策措施中,属于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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