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综合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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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综合服务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XX):

乙方(商家):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综合服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商场综合服务范围

1.1甲方依照与乙方签订的《商业合作合同》向乙方提供柜位(以下简称该柜位),并为乙方提供下列商

场综合服务内容:

(一)商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宣传促销服务;

(三)商品售后维修服务;

(四)安全管理服务;

(五)卫生管理服务;

(六)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付服务。

二、商场综合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圆(¥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该商场综合服务费不受该柜位面积差异的影响。商业合作期内,除非《商业

合作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该商场综合服务费保持不变。

2.2水电费的收取按照以下第________ 种方式收取,该费用为代收代付款项,仅开具缴费凭证: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中包含月水电费元/平方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中不包含月水电费元/平方米,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与商业合作费的支付

相同;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

2.3甲、乙双方约定,该商场综合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与商业合作费的支付相同。

三、商业管理咨询

3.1甲方通过敦促乙方规范商品陈列、标识设计、装饰装潢和明码标价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商业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乙方改善柜位形象、增强盈利能力。

四、装饰装潢

4.1在甲方交付柜位后7日内,乙方应当完成该柜位的装修。乙方未按期完成装修,导致该柜位不能及时开业或未配合商场整体营运需要而开始营业的,应当依照双方商业合作合同第9.4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在进行装修施工作业前,应当提前7日向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将装修设计平面图、效果图和装

修方案的具体文字说明,以及装修作业时间和现场负责人等情况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工

程应由甲方指定或者认可的施工单位施工。

4.3乙方进行装修施工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并且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方案施工;

(二)不得改变或损害主体建筑和已有的设备、设施;

(三)不得破坏本商城整体布局和装潢格调;

(四)不得乱堆乱放装潢材料、杂物或垃圾;

(五)不得在本商场日常营业作息时间内施工;

(六)必须取得消防许可并通过消防验收;

(七)甲方管理部门做出的其他装修管理规定。

4.4乙方进行装修施工之前,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交付装修保证金,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者重新装修,并视情况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装修保证金。乙方因此延误装修期限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4.5乙方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在该柜位内增添经营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和添加的设备、设施,其所有权利属于乙方,并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添加的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三)中加以列明。

4.6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材料费、工程费和垃圾清运费。

五、维修与保养责任

5.1甲、乙双方约定,本商场的建筑主体结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与保养,该柜位及其内部设备、设施和装修由乙方负责维修与保养。

5.2商业合作期内,甲方保证本商场的建筑主体结构、公共区域和公用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的和安全的状态,乙方保证该柜位及其内部设备、设施和装修处于良好的和可使用状态。

5.3乙方如发现该柜位及其内部设备、设施或者装修出现损坏或故障时,无论该损坏或者故障的部位是由甲方提供或者乙方添加,均应及时报告甲方管理部门维修而不得擅自处理,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请甲方管理部门维修:

(一)损坏或者故障部位由乙方添加,且在乙方与第三方约定的有效保修期内的;

(二)情况紧急,乙方为减少或者避免对乙方财产或人员损害进行临时维修点。乙方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者擅自处理上述损害或者故障,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4甲方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需要进入该柜位内作业的,应当提前 1 日内通知乙方,但是在紧急情

况下,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立即进入该柜位内进行维修作业。在任何情况下,甲方进入该柜位进行维修或者保养作业,甲方应当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协助配合。

5.5乙方完全理解并明确同意,甲方如在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作业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公用设备、设施或者该柜位内的设备、设施中断服务,从而导致乙方或其雇员、代理人和访客遭受损害或损失的,甲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设备使用

6.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在商场日常营业作息时间内正常、安全运行。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甲方应当尽快修复,除非该等故障或修复障碍是由于甲方不能合理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甲方并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2乙方保证合理、适当地使用该柜位以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理解并明确同意,由于乙方或其雇员、代理人和访客的行为,致使该柜位或者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发生损毁或故障的,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者更换的全部费用,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其他商家或其雇员、代理人和访客或者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因此遭受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3乙方在商业合作期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电话和网络等公用服务设施的,应当另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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