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奴婢制度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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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 奴婢内涵:《辞海》所云:“古代称罪人的男女家属,没入宫中为奴 者”,即男为奴,女为婢;以后,则“泛指丧失自由,被人奴役的男 女”。 • 奴隶与奴婢: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在社会生产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无论官私奴婢,在社会生产领域中都不占重要地位。他们的主要任务 是服务于贵族和地主家庭,因而这样的奴隶,已经不是当做一种制度 看的奴隶,而仅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历史奢侈品;随着对封建社会的划 分,进入封建社会,称奴婢而不称奴隶。 • 奴婢称谓:在封建社会,奴婢至始至终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特殊社会阶 层,大部分是贱名,蔑称。历史上有关奴婢的称谓常见,通行的主要 有奴,仆,家奴,仆人,奴仆,仆役,仆隶,仆从,仆妾,奴才,童 婢,童属,童客,童使,家人,家丁,家童,侍者,侍役,厮役,厮 养,厮徒等。
奴婢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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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一)被掠夺而来和被迫“投充”的 (二)“价卖”人口为奴 1.破产农民被迫卖身2.破 产市民被迫卖身3.“人市”和人贩子的罪恶活动 (三)因为各种原因被没入“奴籍”的 1.将部分 刑事犯罪没入奴 2将反抗王朝统治的劳动人民部 分家属没为奴 3将部分犯罪官员及其家属削没为 奴 (四)家生 (五)赏赐 (六)贡献
社会关系的变革
• 在人类文明史上,各民族的发展由于各自的文化, 地里,气候等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多远化的态势。 唐宋之际,奴婢身份的提高过程,确实是一个雇 佣契约关系的发展过程。人身依附关系与雇佣契 约关系,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然而由于中国 传统社会宗法家族主义的顽固性,家族与国家二 者护渗互补,构成一个完整的封闭系统,这就造 成身份意识的高度发达,身份造出了家族的范围, 成为社会关系方面的基本要素。中国古代契约化 过程带有浓烈的身份制残余《从身份到契约:社 会关系的革命》梁治平。
奴婢地位
• 秦汉时期,“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 • 《唐律疏议》卷二十,“其贸易奴婢,记 赃重于和诱,同和诱法”,“和诱法定, 罪止流三千里”。 • 宋仁宗朝的私人奴婢获得编户齐民的法律 地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之后,废除官奴 婢制度。奴婢一词在法律条文被“人 为”“女使”取代。
同上
• 亡送前奴婢地位又呈下降趋势,元朝大一统带有奴隶制残 余的蓄奴习俗,驱口(奴婢)为主人劳动,可以买卖。 • 明朝奴婢经过一系列的放良免贱,奴婢数量大减,然而法 律上承认让奴婢是主人到底特殊动产,可以买卖。 • 清朝有带有奴隶制蓄奴残余,康熙时曾有赎身为民,八旗 所属奴婢开始取得半独立身份,放出为民,但不是普遍意。 • 关于奴婢放贱为民,唐代分成三份,逐级进行。《唐六典》 卷六云,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 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故宥所及则免之(凡事皆 因· 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
中国奴婢制度
政治制度是指人类组织发展到国家阶段以后,从事政 治活动的组织框架,以及政治游戏的规则和政治运行的内 在机制(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__张鸣)。 中国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人类生活的运动体系(中国 社会史研究概述—冯尔康)。 把一切人为的事,都包括于文化之中。人类的行为, 原于机体的,只是能力。其如可发挥此能力,则全因文化 而定其形式(中国文化史—吕思勉)。 西汉虽有奴婢,却没有奴婢制度(中国史纲—翦伯 赞)。 汉代奴婢不少人有个人财产,不从事生产劳动,受法 律保护,与普通人很少区别。因而,秦汉奴婢不是一个阶 级,而是分属于不同的阶层,同“士人”“宦者”一样, 是当时一个职业概念(论汉代“奴婢“不是奴隶—林剑鸣)。
族规
• 如明成化十七年所定,清康熙六十年续修的广东《太原霍 氏崇本堂族谱》中,即专门列“养育奴婢”一条款。 • 云:“凡奴婢须使之有无。耕田吩咐先耕何处,作田基界 锄地者,嘱勿贱人豆苗。唤去力工,亦须巡逻。若大概不 管,则生懒惰,斯时打骂是谁之过?女婢,须嘱内人防偷, 酒食防依窃食,采桑不许与人笑语,厨下饮食大小要 均…… • 更严密,具体的族规言及管束之道 • 安徽休宁一份谈族规最为典型。《保和堂需役给工食定例》 等族规。定例中有《保和堂冠婚丧祭及扫墓差管各仆条规》 一篇,涉及众多,以”尊家主“为例,以见其严格管束之。
如:“男仆不许入外厨……
• 凡男仆吃夜饭毕,即令客入房舍,不许做食台边 闲作语言。夫妇不得于厨下私关,等仲男女不许 私相殴骂。但有此事重责三十板,然后再分别是 非。” • 又如,“凡夜间,须嘱咐家人早闭窗门及水栅, 锁东西墙门,锁闭厅门。各仆房舍,各分放木棍 一件,锣一面。有紧急,各执器械鸣锣集众,以 相追捕。有怠惰不出房舍者,查出重责三十板, 仍除其冬夏衣银。”再如,肛三只,各分委一奴 看管,凡肛上器物,有失,责各赔偿…..各奴房舍, 不许点灯及用水缸,火籍。有违,重责三十,缸 籍没入公用。”
其二为明万历三十七年的一份
• “洪三元,同妻李氏,男国胜,今因欠少食用, 自愿挽中出卖与洪相公名下为仆,得财理银十五 两正。居住谭渡祠屋看守坟墓,每年正月初二上 门叩岁,清明拜扫,中元节及送寒衣,主人上坟, 务要在祠伺候。所种田园纳租,每岁麦,豆,粟 各一石三斗,干结送纳,不致短缺。 • 以上如有违失,以凭责治无辞。” • 以上两份契约,各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买主以契 约形式对奴婢的控制与管控。前一份主要着眼于 总的原则,即以卖身者自己的口吻表示,“永系 汪主人之仆,听自主人呼唤使用,不得抗违。” 后一份则从具体入微方面及有关管束内容。
明万历年间,庄元甫在其所撰《治 家条约》中,对此有具体论述
• 凡奴仆在家,务使各勤其事。男使之耕,女使之 织,时时综核,有堕不事事者,轻则陈其荤酒, 重则鞭仆之,或除其衣银。所以然者,一则生息 产业,不致坐食耗材;一则手足拮据,不使游间 长恶。凡女子小人之过,多生于保暖无事,故为 主者,常役使率作,使力疲于奔走不暇。此最御 下之善法也。 • 表明理由:一为生息产业,二为防止奴婢因太悠闲 而生事。为此,庄氏还进一步就如何具体管理奴 婢,为家中立下规矩。
据《阅微草堂笔记》载
• 载,清代某侍郎家管束女奴甚为严厉,有一整套 包括所谓“教导”,“试刑’,”知畏”三大步骤 的家法。书中云:某侍郎家“凡卖女奴,成劵入 门后,必同使长跪,先告诫数百语,谓之教导。 教导后,即脱衣反接,挞百鞭,谓之试刑或转侧, 或呼号,挞弥甚。挞致不言不动,格格然如击木 石,始谓之知谓,然后驱使。”据说给了新来奴 婢之道“下马威”之后,一般都管束得服服帖帖。 其家法,在当时竟受到人家的赞誉,言,‘其童 仆婢縕,行列进退,虽大将练兵无如是之整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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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反传统观念的兴起
• 传统观念典型代表,严格管束,利用家中奴婢。明杨继盛为官为民请 命,临死前在遗书中,却专门不忘告诫儿子要严加管束家奴。 • 非主流思想,从民主平等角度,用同情心。主要在放免奴婢(利用职 务之便,放免自家奴婢,士大夫为帮助奴婢脱籍归良而上下奔波者), 对奴婢问题颇为关切。 • 据《旧唐书.崔静》,崔静,,陕西西城固人。他为人儒却淡泊于功名, 一直以耕读为业。上年纪后,他干脆将田财都分给家中奴婢,放免他 们各自成家立业,而自己则携妻子隐居于城固县境内的南山,家事一 概不予理会。他们夫妇对奴婢别无所求,仅在出山经过时,要奴婢家 中供给酒事。 • 郑板桥《雍正十年杭州韬光庵中寄舍弟墨》,谈了二层意思。其一,, 人都是平等的,奴婢与王位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可以相互转化,关 键在于发奋有为,助人行善。其二,为奴婢做点好事,不必张扬,使 人感恩戴德。同时,谈及自己对待奴婢的原则,即合则留,不合则去, 没必要以契据束缚,要挟奴婢。
奴变
• • • 类型:奴婢的杀主与逃亡之个体自发;群体反抗 范围:明末清初席卷大半个中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安徽,福建, 广东,山东,陕西,河南等十余个省,百余州县皆爆发了规模巨大的奴仆集 体暴动。 团体:江苏,太仓的“乌龙会”,金坛,溧阳的“削鼻班”“珐琅党”,广 东顺德,新会等地的“社贼”,湖北麻城孝感一带“直道会”“洗耳会”, 江西永新,安福等地的“小药”等。 背景:明清换代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影响《明季南略》“皇帝已换家主 亦应作仆事我辈矣”,《小婰纪年》卷二载,崇祯十六年,张献忠义军改陷 湖北麻城后,当地许多奴仆纷纷响应,成立”里仁会“,”炮烙衣冠,推刃 故主,城中打乱“。 目的:追求自由,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清算作恶多端的奴主 表现:奴仆乘机劫财焚屋,索取卖身契约以及废除主奴关系;扬眉吐气,大 快人心,而主人则低声下气,大灭威风。清姚廷遴《历年纪》”惟是上海靠 人者甚多,一呼百应,统领千人,不论乡村城市士大夫富室,凡有家人,立 刻要还文契“;江西永新奴变,”各袭主人衣冠,入高门,分据其宅,发仓 廪散之,缚其立于柱,加鞭鞑焉。每群饮,则命跪而酌酒“。
奴婢的管理
• 买卖契约 • 其一为为明万历二年的一份 • “立卖身文约仆人章神保,今因婚娶无措,自愿 将身卖到房东汪名下为仆。当日汪主人有婢爱桂, 配身为妻,以作身价。自配爱桂之后,永系汪主 人之仆,听自主人呼唤使用,不得抗命。今恐无 凭,立此身约为照。 • 神保行年三十一岁,十二月十七日丑时生 • 爱桂行年二十三岁,五月初四日亥时生
奴婢的役使
• 部分从事农业劳动 • 少量经商 • 大部从事服务性工作,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在官僚,地主等富豪人家 乃至一般家庭 • 奴婢从事的服务性工作主要是 • (1) 侍夜 开皇中,安定李文府半夜醒来,闻瓶倒酒漏,“使婢看之” (2)侍膳 崔宏度常食鳖,“侍者八九人” (3)执衣 李福镇滑台,有奴“不过执衣而已” (4)侍厕 “ 楚州王元有,将如厕” (5)看门 长州县丞陆氏,有“婢守舍” (6)护墓 京兆尹张旭女进京,入选,归晚,去张旭“墓奴”处,窗奴 庐中“ (7)采樵 李霁佶”役使婢洛女,出城采樵“ (9) 牵马 韦涉有专门的”马童“
(10)报信 韦元府“遗女奴传话”给 妆枢
(11)当歌妓 常山王承乾,使数奴数百人习音声,学胡人樵髻,剪彩 为舞衣,“鼓声昼夜不绝” (12)搞迷信 “常事猫鬼,使主人财茂” (13)理丧 大业末,冯枕“遗奴负父尸柩诣东都” (14)修葺 杜甫使奴“入谷斩阴木,人日四根” (15)管理书籍 唐韦涉侍儿,“列侍左右什数,衣数药食,咸有典掌” (16)掌管财务 唐中枢舍人郭正,令婢“专知财务库” (17)管理庄墅 宰相元载,有别墅,“长奴主物” (18) 为主讨债 裴寂令奴恭命,“收纳封色” (19)作扈从 元和时,崔从宣谕,藩镇王宗,以童奴十数骑经至镇州 (20)守庭护卫 隋李士谦,“其家僮常执盗粟者”
奴婢制度长存根源
• 奴隶制残余的存在:恩格斯早指出: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 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 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 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里明 白告诉我们,在文明时代的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三个时代,是 始终伴随着公开或隐蔽的奴隶制的。正如列宁所说:“无论在自然界 或这会中,实际生活随时随地都使我们看到新生事物中有旧的残余 (《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无论在自然界或社会中,“纯粹的” 现象是没有也不可能有的,——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 世界上没有也不会有“纯粹的”资本主义,而总是有封建主义,小市 民意识或其他某种东西参杂期间(《第二国际的破产》列宁选集)。 • 三纲五常: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标准是“三纲”“五常”,它是人们的行 为规范,一切社会活动的是非曲直,皆以此作为衡量标尺。主奴关系 并没有包含在这里,但这并不重要,固事实上包括主奴关系在内的一 切社会关系皆离不开三纲五常这一基本标志。其仁义理志信深深嵌入 他们的生活中。
“尊家主”
• 主仆名分,古今皆严,遐迩一体。然君子野人,各相依赖, 故家主相传以来,待尔等问从宽严惠,应取则取,应与则 与,无故不轻詈,无故不轻贵,无故不轻耗此一文,无故 不轻谈论酒一杯。且竹木与尔等看守,尽可得利,山业与 尔等看守,尽可受惠,田园交尔等耕种,杂山任尔等拔种, 税山任尔等安葬,税地任尔等安居。雍正七年本县朱老爷 以种主田入葬主山,住主屋之事通详,有于此,俱在应尽 之例。尔等饮水思源存心护主,则附处家主之劳,诚可安 居而乐业,设尔等不自安分,放诞奸谋,只图一己之利, 不顾家主之害,则宽适养邪徒徒,柔适以番部肖,正本清 源,势必有通行纠治之事。到此事,其所谓有天不得种, 有山不得葬,有屋不得居,何苦小心安分,谨遵主训者之 为得也。尔等诚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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