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阳光 第一讲 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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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讲

第一讲

财政法的基本原理

政的基本

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财税法名言

亚当·斯密说:财政乃庶政之母。

熊彼特说

熊彼特说:社会的转折总是包含着原有的财政政策的危机。

霍姆斯大法官说:税收是文明的对价。Taxes are the price we pay for a civilized society Taxes are the price we pay for a civilized society.

马歇尔大法官说:征税的权力是事关毁灭的权力。

p p y The power to tax involves the power to destroy.

财税法名言

富兰克林说:人的一生,唯死亡与纳税无法避免。

王绍光说:国家面临的种种问题都与财政中的问题相关;解决国家面临的种种政中的问相关解决家临的种种问题都可以从财政改革入手。

财税法名言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在这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胡锦涛主席说:我们要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就

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就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00年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20101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高培勇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

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

一、财政法学的立场、观点与方法

新闻和生活中的财政法问题

财•政•法:学科意义上的大视野 立场与观点:财政法学的生命力

二、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财政(public finance)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

财以指种行为家为满公共参与

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

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制和规则财政可以是指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制和规则体系。

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国家机关相互之财政还可以指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国家机关相互之间,或者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具有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而言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二、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法治和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主、法治和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

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收入关系、财政支出关系、财政管理关系)

政支出关系财政管理关系)

三、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财政法既属于经济法,又属于行政法,是经济法和行政法交叉综合的产物。

财政法的构成是一种综合性的体系,因为它包容了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私法等各种不同

类型的法律规范,很难说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但

当这些法律规范融合在起时,却形成个有机统当这些法律规范融合在一起时,却形成一个有机统

一的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整体,缺乏其中任何部分

都难以达到预期的功效。

三、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民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刑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财政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三、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财政法的功能应当从绝对服务于财政职能,转向对财政权力施加控制

财政权力授予功能

财政权力规范功能

财政权力监督功能

四、财政法的体系与渊源

财政基本法

财政平衡法

财政预算法

财政收入法

财政支出法

财政管理法

财政监督法

教育支出最高权力机关

科技支出文体传媒支出

财政部

国税总局

国税收收入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国债收入库

非税收入

国土气象事物支出环境保护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行政政国有国有国有彩罚捐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业性府性基资源使资产使资本经票公益没收入

利息等国债付息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收费

用收入

用收入

营收益

收入

四、财政法的体系与渊源

渊源:宪法

渊源一:宪法

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第117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地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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