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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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运行、保养、维护检修制度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
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
和检修制度,按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以保证我矿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除法定假日)
1、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时间为早班8:00—12:00。
2、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
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
漏油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3、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区域性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
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
要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
5、主要设备为采煤机、前部运输机、液压支架、转载机、顺槽皮带
运输机、刮板输送机、主井强力胶带运输机、乳化泵站、移动变电站、井下变电所、掘进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机。
6、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
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
二、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1、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
(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
检修的。
2、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电部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
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部进行考核,并
列入经营考核中,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
4、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
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如设备检修部位出
现问题对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三、设备的停产检修
1、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
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2、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
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
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停产检修后应对设备作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性能测定,并按照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
备履历表内。检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不少于三
个月)发生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对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
时间3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附件一
皮带机检修及管理制度
一、检修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皮
带机的现场管理,杜绝皮带、托辊、拉条、H架的乱扔乱放和丢失现象的发生,提高皮带服务年限及完好率,促使全矿皮带管理水平的
提高,能够更有效的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此办法:(一)、具体要求
1、各转动部位必须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2、机头架至拉紧装置尾处必须装侧护网,且装设牢固;
3、皮带机必须在有人员经常跨越的地方设置过人桥;
4、主皮带机的综合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按要求配备齐全,
确保有效使用。
5、顺槽皮带必须装综合保护装置,并且实现防滑、跑偏、堆煤、等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6、皮带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托辊和短缺现象;
7、皮带机拉杆应装的涨力销或螺栓齐全无短缺;
8、皮带机涨紧绞车钢丝绳缠绕圈数符合设计要求,无断股,无
死结,绳轮转动灵活;
9、尾滚筒及各支承滚筒转动灵活且不与浮煤磨擦;
10、各转载部位必须装设洒水灭尘装置且雾化;
11、皮带稳装平直,接头正无跑偏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12、皮带机尾必须固定牢固无摆动,非地锚固定的机尾必须使
用戗尾装置且设置牢固;
13、根据需要必须装设清扫器,且清扫器铁结构不得与皮带磨
擦;
14、各转载处必须设挡煤装置,且牢固不漏煤;
15、皮带机主驱动滚筒的胶层磨损不得露出钢筒。
16、皮带机在下皮带每隔100米设防跑偏装置一组。
17、凡安装皮带的巷道必须铺设撒水管,并每隔50米留一截门,配备相应长度的软管和数量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二)、考核办法
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者50元,罚队长50元;
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
责任者50元;
3、在有人员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队组1000元;
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罚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
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个缓冲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6、皮带拉杆每缺一个涨力销,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元;
7、涨紧绞车钢丝绳圈数不够,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有断股或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者50元;
8、各类支承滚筒每发现一次不转,罚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
9、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长流水,罚责任者50元;
10、发现有跑偏现象,造成托辊挂毛,每发现一串,罚单位集
体50元,如不按规定设置防跑偏托辊的,罚单位300—500元;
11、机尾固定螺丝松动或非地锚固定又不用戗尾装置或戗尾装
置不牢靠,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集体300元;
12、皮带清扫器的铁结构如与皮带磨擦,发现一次罚包机者50元;
13、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者,罚机电队长
50元,包机者50元;
14、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露出钢筒必须及时更换或包胶,如逾
期不处理者,罚队长100元,集体500元;
15、信号装置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