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09年6月20日14:30-16:30
(进场时间:2009年6月20日14:15)
二、考试地点
上海市工商局干校(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393号,靠近天山路)周边交通:地铁2号线威宁路站、公交54、88、71、72、74、141、158、251、808、825、827、829、836、855、941、757
三、有关要求
1.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见附件2),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见附件3),并贴好照片(今年照的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摆放在本人座位的右前方,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3. 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见附件1),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才准交试卷出场;
4. 答题一律用考场提供的专用水笔书写(不准带笔进场),不得使用涂改液;
5.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考场,个人随身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闭)于考试前交监考人员保管,退场时凭身份证领回。
违反上述要求者,将由监考委员会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
1.考场纪律
2.准考证
3.考场安排及准考证编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人事处 2009年6月12日
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摆放在考桌右前方,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二、考生不准携带书籍、资料和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进考场。已携带的应在考试前交监考人员保存,考试结束后凭身份证领回。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上述各项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考场提供的专用水笔书写,不得使用涂改液。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违纪、舞弊行为。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人员要求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违反上述要求者,将由监考委员会按规定处理。
考场安排
准考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