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综保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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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舟山综保区五大优势

(一)独特的区位优势

舟山群岛新区处于我国南北海运大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地带,是江海联运的重要枢纽,是我国伸入环太平洋经济圈的前沿地区,也是我国扩大开放、通联世界的战略门户。与东北亚及西太平洋一线主力港口釜山、长崎、高雄、香港、新加坡等,构成一个500海里等距离的扇形海运网络。随着东海大桥、杭州湾大桥、舟山跨海大桥等相继建成,天堑变通途,舟山融入上海、杭州三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二)优惠的政策支持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探索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尝试,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享受综保区保税、退税、免税等特殊优惠政策、承担着扩大和深化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任务,在享受国家给予舟山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在海关监管、口岸开放、金融服务、产业扶持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和机制改革,成为政策的高地。

(三)便利的通关服务

按照一线开放、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进区退税和集中申报的原则,对全区域内进行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为企业简化手续、节约时间。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单位,以及外汇、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部门都在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为综保区的监管、区内企业的运作提供服务。

(四)罕见的岸线资源

舟山群岛新区是全国深水岸线资源最丰富、建港条件最优越的地区,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80公里,占全国的18.4%,其中水深15米以上岸线198.3公里。舟山港域航道畅通、港池宽阔、船舶避风和锚地条件优越,多条国际航道穿境而过,能满足第六代、第七代集装箱船和大型油轮、大宗散货船舶及更先进船型的通行和靠泊,是我国建设大型现代化深水港的理想港址。已建成亚洲最大的铁矿砂中转基地、全国最大的商用石油中转基地、全国重要的化工品和粮油中转基地、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中转基地。

目前,集聚区已建成5万吨兼靠7万吨级集装箱和3万吨兼靠5万吨级散杂货公用码头各一座。作为综合保税区的配套码头设施;衢山分区水域规划布局干

散货泊位30万吨级泊位3个,10万吨级泊位1个,5万吨级泊位3个,规划布局液体散货泊位30万吨级泊位1个, 10万吨级泊位1个,5万吨级泊位2个。目前已建成已建成30万吨卸船泊位1个,10万吨级和5万吨级装船泊位各1个,在建的有30万吨卸船泊位1个和5万吨装船泊位1个。总占用岸线长度4450米为开展铁矿石、煤炭、液体散货等保税业务提供有利条件.

(五)体系完善的海洋产业

舟山海洋产业体系完善,海洋渔业发达,水产品加工技术先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础雄厚,是全国重要的修造船基地;港口货物吞吐量居全国前列,港航物流发展迅速;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利用、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发展潜力巨大。

二、功能定位

总体定位: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功能政策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载体,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核心功能区,努力发展成为面向亚太地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综合保税区。着力将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我国富有特色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重要的进口商品基地、大宗商品国际物流配送中心。重点培育“三个市场”即船舶和海洋工程交易租赁市场、国际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保税交易市场。

功能和产业定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以物流为主,加工为辅。

物流:重点推进大宗商品、海洋工程部件、船舶配件、水产品以及其它进出口商品物流发展。

加工:重点发展船舶配件、海洋工程部件、电子产品、精密机械以及海洋生物等高端制造业。

贸易:重点开展船舶及海工部件交易租赁、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大宗商品保税交易。

三、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1. 境外入区的货物(按有关规定需征税的货物除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2. 区内运往境外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3. 运往区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可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4. 保税港区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5. 出口货物和部分入区使用物品“入区即退税”和“入区即结汇”

6. 区内物品和部分更换国产零配件可退税;

7. 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所耗得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二)加工贸易政策

1. 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

2. 允许“发外加工”

3. 区内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实行以查代核。

(三)保税政策

1. 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予以保税;

2. 与其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

3. 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四)货物进出政策

1. 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

2. 区内商品展示免于办理展览审批手续,区外展览办理暂时进境手续;

3. 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4. 可开展进口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

5. 区内进口货物不受“3个月”的限制;

6. 部分货物不需使用海关监管的运输工具运输;

7. 企业可以选择申报地;

8. 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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