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普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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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普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普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结合我公司管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护栅栏是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防护设施,应纳入铁路行车设备进行管理。
第三条防护栅栏维修的基本任务是有计划地整修,保持防护栅栏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及时整治防护栅栏病害,预防病害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管内允许速度小于120km/小时的铁路防护栅栏的管理。
第二章防护栅栏设置
第五条防护栅栏除具封闭功能外,还必须兼顾与线路的协调、美观,做到“平、直、顺、稳”,即顶端和下端纵向平齐;与线路走向基本平行;与桥梁、涵渠合理顺接,无缺口。
第六条防护栅栏的安设应符合通用参考图等相关技术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既有防护栅栏应逐步改造达标。
不能采用通用参考图的特殊地段防护栅栏应单独设计。
第七条防护栅栏设置位置
1.防护栅栏应设置在地界线上,需为通行、排水、耕作等提供便利条件的地段,可在地界线内0.5m处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有维修作业通道地段,防护栅栏可设置于维修作业通道内侧,且距桥墩外侧不得小于0.5m。
3.涵洞地段的防护栅栏应封闭至涵洞翼墙端部,并包围翼墙锥体坡脚。
当防护栅栏与涵洞翼墙相接不能满足封闭要求时,防护栅栏应从涵洞顶部绕行封闭。
遇桥梁时,一般应从桥台下包围锥体封闭线路。
第八条防护栅栏跨越排水沟等设施时,下部应安设水篦子或金属网片。
第九条防护栅栏遇建筑物及铁路设备时,宜采用直角拐弯形式绕避。
防护栅栏不得设置于光、电缆之上。
第十条地形变化较大需要顺坡可以设置错台,或设置平行四边形网片,连接顺畅。
沿线路方向地面坡度不宜超过3%,并且采用错台过渡方式,一个平台长度不宜小于100m,通过设置错台过渡到下一个平台。
第十一条考虑养护维修和抢险救灾,区间线路两侧有应急抢险道路地段单侧每1km左右交错设置维修作业门1处;一侧有应急抢险道路地段,在道路侧每500m左右设维修作业门1处。
设置维修作业门时,兼顾工务、电务、机务、车辆、供电等部门共用。
路基高度大于3m时,作业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