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荣誉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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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内务检查时涉及个人问题
-0.5/次
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
抽查期间评分双倍计算
9
寝室纪律
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1/次
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
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
未回寝室就寝
-5/次
请假者除外
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5/次
高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砂锅、电热壶等
不能累加
3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
班级体育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1/次
4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累积2次扣1分
三、能力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稿件被媒体录用者
国家级+8,省级+6,县市级+4,校级+2,院级+0.5
媒体主要指报纸,在网站上报道的活动简讯不在此范围。相同内容按从高原则加分。5篇封顶
2
各类技能竞赛获奖
-1/次
13
违纪处分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30
-20
-15
-10
-5
二、体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各类体育比赛
一等奖
(第1名)
二等奖
(第2名)
三等奖
(第3名)
鼓励奖
(第4、5、6名)
集体项目减半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级
15
12
10
8
校级
8
6
4
2
院级
6
4
2/Leabharlann 分院级42
1
/
2
体育集训队
校级+3,院级+2
活动3次以上+2
6
文明寝室
校级+3,院级+2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
7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8
寝室内务
四、五星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C、D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一、德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十佳大学生
校级+5,院级+3,提名奖+2
2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校级+3,院级+2
不能累计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
3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校级+3,院级+2
4
捐款捐物
每次+0.5
须有相应证明,3分封顶
5
青年志愿者
活动3次+1
以青年志愿者证书记录为准
其他学生通过四级+3,优秀+5;通过六级+8,优秀+15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3,优秀+5;通过八级+8,优秀+15
8
计算机等级考试
文科通过一级+3,优秀+5;理科通过二级+3,优秀+5
9
通过各类考证
+4或+8
与本专业有关的考证+8,其余+4
◇测评时间为每年9月——次年8月,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分院适用的补充说明。
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1/次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
10
旷课
-1/节
8节以上者,在每节-1分的基础上,据相应纪律处分扣分。
11
早晚自修考勤
按备注扣分
早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晚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两节处理;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12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参与奖
各类技能竞赛指学院认可的学术科技竞赛、及专业技能竞赛等。(社体、音表参加专业比赛按专业技能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协会、机构举办的赛事降级加分
凡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奖励,其他奖项奖励逐级递减。
独立完成的全加,合作完成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加2/3,其他减半。
其它校园文化活动按照技能竞赛同档奖励的1/2标准奖励,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课题延期结题在结题学年减半加分
国家级
+20
+16
+12
+8
省级
+12
+10
+8
+6
校级
+6
+4
+3
+1
院级
+4
+3
+2
+0.5
分院级
+3
+2
+1
+0.5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8、省级+4、校级+2、院级+1、分院+0.5
3
发表学术论文
班委
班长、团支书+2、其他(包括寝室长)+1
各级学生组织
负责人+4、正副部长+2、干事+1
各类社团
主要负责人+2、正副部长+1
7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优秀+5;四级+8,优秀+15;六级+15,优秀+30
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校定一级期刊+30
校定二级期刊+12
一般公开刊物+6
增刊、有准印号的期刊+4
4
课题申报成功并结题
国家级+20,省级+12,市级+6,校级+4,院级+2
5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优秀论文、报告
省级+8、校级+5、院级+3
获奖多项的,以最高奖加分,不能重复加分,优秀团队成员减半加分
6
助班
+2
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按从高原则加分,不累计,获得优秀干部、干事称号者可再加1分
-0.5/次
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
抽查期间评分双倍计算
9
寝室纪律
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1/次
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
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
未回寝室就寝
-5/次
请假者除外
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5/次
高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砂锅、电热壶等
不能累加
3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
班级体育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1/次
4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累积2次扣1分
三、能力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稿件被媒体录用者
国家级+8,省级+6,县市级+4,校级+2,院级+0.5
媒体主要指报纸,在网站上报道的活动简讯不在此范围。相同内容按从高原则加分。5篇封顶
2
各类技能竞赛获奖
-1/次
13
违纪处分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30
-20
-15
-10
-5
二、体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各类体育比赛
一等奖
(第1名)
二等奖
(第2名)
三等奖
(第3名)
鼓励奖
(第4、5、6名)
集体项目减半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级
15
12
10
8
校级
8
6
4
2
院级
6
4
2/Leabharlann 分院级42
1
/
2
体育集训队
校级+3,院级+2
活动3次以上+2
6
文明寝室
校级+3,院级+2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
7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8
寝室内务
四、五星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C、D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一、德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十佳大学生
校级+5,院级+3,提名奖+2
2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校级+3,院级+2
不能累计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
3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校级+3,院级+2
4
捐款捐物
每次+0.5
须有相应证明,3分封顶
5
青年志愿者
活动3次+1
以青年志愿者证书记录为准
其他学生通过四级+3,优秀+5;通过六级+8,优秀+15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3,优秀+5;通过八级+8,优秀+15
8
计算机等级考试
文科通过一级+3,优秀+5;理科通过二级+3,优秀+5
9
通过各类考证
+4或+8
与本专业有关的考证+8,其余+4
◇测评时间为每年9月——次年8月,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分院适用的补充说明。
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1/次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
10
旷课
-1/节
8节以上者,在每节-1分的基础上,据相应纪律处分扣分。
11
早晚自修考勤
按备注扣分
早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晚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两节处理;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12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参与奖
各类技能竞赛指学院认可的学术科技竞赛、及专业技能竞赛等。(社体、音表参加专业比赛按专业技能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协会、机构举办的赛事降级加分
凡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奖励,其他奖项奖励逐级递减。
独立完成的全加,合作完成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加2/3,其他减半。
其它校园文化活动按照技能竞赛同档奖励的1/2标准奖励,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课题延期结题在结题学年减半加分
国家级
+20
+16
+12
+8
省级
+12
+10
+8
+6
校级
+6
+4
+3
+1
院级
+4
+3
+2
+0.5
分院级
+3
+2
+1
+0.5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8、省级+4、校级+2、院级+1、分院+0.5
3
发表学术论文
班委
班长、团支书+2、其他(包括寝室长)+1
各级学生组织
负责人+4、正副部长+2、干事+1
各类社团
主要负责人+2、正副部长+1
7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优秀+5;四级+8,优秀+15;六级+15,优秀+30
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校定一级期刊+30
校定二级期刊+12
一般公开刊物+6
增刊、有准印号的期刊+4
4
课题申报成功并结题
国家级+20,省级+12,市级+6,校级+4,院级+2
5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优秀论文、报告
省级+8、校级+5、院级+3
获奖多项的,以最高奖加分,不能重复加分,优秀团队成员减半加分
6
助班
+2
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按从高原则加分,不累计,获得优秀干部、干事称号者可再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