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函[2011]4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1.03.02
【实施日期】2011.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
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环函[2011]41号)
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