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集团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200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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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

(2008)修订版

编制:绿城集团精装修管理部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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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目录

前言 (2)

第一章验收内容………………………………………………3-5

第二章验收标准………………………………………………6-24

第三章验收流程………………………………………………25-39

第四章第三阶段验收记录表(适用于项目公司)…………40-50 第五章第三阶段验收检查表(适用于酒店或物管公司)……51-59 第六章设备设施验收流程……………………………………60-62

第七章交付验收清单(第四阶段) (63)

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2008)修订版

前言

为加强精装修商品住宅的质量验收管理,交付出令业主满意的产品,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绿城集团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制定《绿城集团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

希望能够以此统一商品住宅精装修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并通过验收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发现精装修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相应整改,提升精装修住宅的产品品质;同时,通过一户一验,积累质量信息,为以后的精装修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本实施细则在保证验收效果与目的的前提下,力求简单可行,强调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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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第一章验收内容

1.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并将国家及地方的强制性规范作为验收的主要内容。

2.销售合同中关于装修标准及客户特殊要求的承诺,作为验收内容的重点。

3.住宅精装修通用验收内容表:

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200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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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

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2008)修订版

第二章验收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和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等标准的规定。《装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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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1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水规范》GBJ16-8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水规范》GB50222-9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等国家规范。

1.基本原则

1.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1.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1.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1.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1.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专业资料

精装修工程一户一验实施细则(2008)修订版

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1.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1.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 管道

2.1铺设的基本要求

2.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2.1.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进行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2.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2.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2.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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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2.2验收要求和方法

2.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2.3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2.3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工。新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电气

3.1基本要求

3.1.1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所有管线均须采用阻燃处理过的材料。

3.1.2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

3.1.3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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