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二章教材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PPT课件
❖ 诚实信用原则。(P37十. 段1行)
8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 P38一段
❖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 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P38四段 )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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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立法
▪ 《劳动法》: ▪ 1994年7 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劳动合同法》: ▪ 2007年6 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2008年9 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 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2007年12 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2.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非教材标题)(P37 三段1行)
▪ 非营利性主体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 3.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非教材标题) (P37四段1行)
▪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依照劳动合同 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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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 依据主体不同,有三种情况: ▪ 第一,用人单位的主体为营利性主体的, ▪ 适用劳动合同法; ▪ 第二,用人单位的主体为非营利性主体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第三,用人单位的主体为事业单位, ▪ 劳动者的主体为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 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合同法课件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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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的合同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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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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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 同
2、拍卖公告 3、竟买 4、拍定
——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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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从合同关系角度 1、权利 2、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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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的法定条款 (三)合同的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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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行为默示
普通的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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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格式合同
一、法律概念及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
和缔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 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 相对人对其内容做 任何变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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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4、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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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 3、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 4、两者的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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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习重点与难点
合同法学习重点与难点合同法的学习重点主要在总论部分,也就是第一章到第八章的内容。
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合同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和重要制度,揭示了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总论是合同法的基础理论,它是在概括总结了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共性的基础上抽象提炼出来的普遍理论。
总论和分论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纲和目的关系,纲举目张。
掌握好总论的内容,就可以举一反三学习分论的内容,分论是总论的具体化,学习分论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总论理论的理解。
所以我们将主要时间和篇幅放在总论部分。
我们这次使用的《合同法学》一书与以前的合同法教材有不同,是把主教材和学习指导书合二为一了。
在每章的开始有个学习导语,是帮助大家先对本章的内容有个了解,对它的重要性有个了解。
导语对学习这章要求掌握什么内容也有一个提示,在这里我提醒一句,这个提示不一定必是考试的内容,请大家不要误解,它只起到在平时学习中充当无言的教师的角色,方便那些没有辅导教师的自学者。
期末复习和考试的依据主要是《考试说明》。
在每章的结尾有个思考与练习题和案例分析范例。
它们是为帮助大家在学习完这章后,一方面做做练习,进行自我测试,检查对这章内容掌握的怎么样,另外也是一种答题训练。
所提供的案例分析大家可以作为课堂讨论的题目学完一章讨论一个案例,将学的理论用来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本章在教材中的地位合同法概述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是合同法学的基础理论中的一部分内容,它对整个合同法内容起一个概括性介绍作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达到的目的是能在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并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这些基础知识看似很空洞,但实际上在以后的各章中处处都运用到它们,在以后的实践工作中也会应用到。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好理论基础的意思,这也是我们说“概述”十分重要的原因。
要求理解掌握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合同法的各个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合同法的本质及地位。
2 国际商事合同法
根据法国法,以下两种错误可以 导致合同无效:
(1)关于标的物性质方面的错误。 (2)涉及到逾期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 人 所产生的错误。
承包合同 雇佣合同 借贷合同……
(3)原则上,动机上的错误不会导致 合同的无效
2.德国法
“表意人所作的意思 表示的内容有误时,或 者表意人根本无意为此 种内容的意思表示者, 如可以认为,表意人若 知情并合理地考虑该情 况而不会作此意思表示 时,表意人可以撤销其 意思表示” 《德国民法典》119条
结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意思表 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 法律行为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签订合同的目的: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下列双方错误,双方没有达 成真正协议,则合同无效。
合同的性质上发生错误 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 认定合同标的物时,双方存在错误 标的物存在与否的问题上,双方发生共同的错 误 允诺一方知道对方有所误会,在此情况下,对 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对待错误英国法与大陆 法的区别
二、合同法
3.合同法的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遵守强行法规定的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1.概念: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 愿意按一定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你愿意和我签订这个合同吗?
最新-《合同法》-说课-PPT文档资料
不及格原因对比图
5
体系结构
1总5个有则名合同
课 程 的
第⒈一买章卖合一同般规⒉定供电、水、气、热合同 第⒊二赠章予合合同同⒋的借订款立合同 ⒌租赁合同 第⒍三融章资合合同同⒎的承效揽力合同 ⒏建设工程合同
内
第⒐四运章输合合同同⒑的技履术行合同 ⒒保管合同
容
第⒓五仓章储合合同同⒔的委变托更合和同转⒕让行纪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在悬赏广告中明确表示支 付酬金,悬赏广告应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原 告拾得遗失物,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被告不遵 守诺言,应属违约。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① 要约
② 承诺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引入知识点: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
二次
三次
参考人数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综合分析原因:
1、没有充分重视; 2、不重视形成性考核; 3、缺乏专科学习基础; 4、不适应多媒体教学; 5、法律学习枯燥乏味。
1、没有充分重视;
与班主任及时沟通,向同学们反复陈述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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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一次
二次
朱晋华辩称:丢失公文包后,通过《天津日报》、天 津《今晚报》多次刊登寻包启事,考虑到只有在明确 酬金的数目的情况下,才能与拾包者取得联系,所以 才明确给付酬金1.5万元。其实并不是出于自己真实 的意思,现在不同意支付1.5万元报酬。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李绍华辩称:因王家平身为公安干警,应按照包 内提单、私人联系手册等物品为线索,寻找失主, 或主动将有关遗失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应等 待酬金,王家平并未履行应尽的职责,故不同意 给付李珉酬金之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并按照约定交付建设工程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主体特定: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权人,承包人是具有相应建设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特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建设项目,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
(3)合同内容复杂: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复杂,需要明确的约定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1.2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工程勘察合同: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承包人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成果。
(2)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支付施工费用,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并交付建设工程。
(4)工程监理合同:发包人支付监理费用,承包人完成监理任务并提交监理报告。
1.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意义:(1)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合同管理有助于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
(3)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合同管理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防止投资浪费。
(4)保障工程建设的进度:合同管理有助于明确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2.1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合同准备:双方进行初步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合同类型、合同内容等。
合同法完整笔记
合同法完整笔记合同法指定教材: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二版。
定价:16元。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由于合同是合意的结果,因此它必须包括以下要素:第一、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第二、各方当事人必须互相做出意思表示第三、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第二节合同与债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法律关系。
债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将债分为基于契约之债和基于不法行为之债。
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和相对性。
2、债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债务人有义务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
3、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第三节合同关系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的。
第四节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从实践来看,无名合同大量存在,关于其类型,学者一般将其分为三类:1、纯无名合同,即以法律纯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或者说,合同的内容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2、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有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3、准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让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法律程序。
3. 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2.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口头、书面)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承诺)3.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合同履行的规则(期限、地点、方式)4.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效力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合同法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合同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资源1. 教材:《合同法》相关教材或法律文档。
2. 案例库:收集各类合同法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3. 网络资源:查找相关合同法法律法规、案例判决书等,丰富教学内容。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提问和互动情况。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能力和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合同法概念、原则、程序和规则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安排1. 课时: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2. 教学计划:第1-4课时: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5-8课时:合同的订立第9-12课时:合同的履行第13-16课时: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17-20课时: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第21-24课时: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案例分析第25-28课时:合同法与商事交易的关系第29-32课时:期末复习和考试七、教学注意事项1.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
2. 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意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 注意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确保学生掌握合同法的各个方面。
373-电子教材-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合同法》及合同的概念1. 《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统一的《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合同法》是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第一条即对制定《合同法》的目的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2.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是指债券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的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我国《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狭义上的合同。
此外,《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总之,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在我国古籍《周礼》中,将合同称为傅别、质剂、书楔等。
合同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使商品交换得以实现的法律形式。
马克思指出:“先有交易,后来才有交易发展为法制……这种通过交换和在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后来获得了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
”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合同法制化是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基础上,为发展和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法律工具。
它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各自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推动社会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法律资料]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2. 掌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3. 了解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 掌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 了解合同的违约责任。
教学内容:1.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2.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 合同的违约责任。
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合同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成立要件、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合同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教学准备:1. 教材:合同法相关教材或法律资料;2. 课件:制作合同法教案课件,配合讲解;3. 案例:收集合同法相关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合同?合同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2. 教师总结: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0分钟)1. 讲解合同法的定义;2. 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合同相对性原则。
三、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15分钟)1. 讲解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2. 讲解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自由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5分钟)1. 讲解合同的履行: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2. 讲解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变更的效力。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0分钟)1. 讲解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2. 讲解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的方式、合同终止的效力。
教学评价:1. 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合同法概念、基本原则、成立要件、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掌握情况;2.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检查学生对合同法应用能力的培养;3. 小组讨论:评价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合作能力。
合同法2006年4月15日
2006年4月15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建新公司委托李志新到水泥厂联系购买水泥事宜,建新公司总经理王志亲自填写了授权委托书2张,授权范围是“以建新公司的名义为建新公司购买水泥200吨”。
同时,王志交给李志新盖有建新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2份,要李志新“见机行事”。
李志新到水泥厂购买了水泥200吨,以铁路货运的方式运抵建新公司,建新公司验货后,于06年4月26日向水泥厂支付了全部货款,06年6月1日,水泥厂派人到建新公司索要水泥款,建新公司称其已于06年4月26日向水泥厂支付了全部货款,水泥厂来人则称建新公司只支付了第一次所购水泥的水泥款,第二次货款尚未支付,建新公司则称自己只从水泥厂购买了一次水泥,从未买过第二次,水泥厂催款人员拿出李志新与水泥厂签订的购销水泥合同让建新公司过目,建新公司方知是李志新利用建新公司未及时收回的授权委托书和盖有建新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公章的空白合同又从水泥厂购买了200吨水泥,但李志新第二次购买的水泥,根本未发送到建新公司。
建新公司以李志新私自购买水泥,自己未收到货为由,拒付水泥款。
水泥厂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建新公司支付水泥款及其利息。
试问:本案如何处理?甲有住房A价值200万元,因经营困难,甲以A抵押给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登记。
其后甲欲转卖A房屋,于是甲将A卖给了丁,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丙银行贷款到期后,与丁发生纠纷。
问题:银行可否实行抵押权?如:甲公司向从事承包为期5年大型工程的乙建筑公司销售水泥,双方订立了一份5年期限的水泥连续供应合同,为担保乙公司对甲公司各笔货款的清偿,由乙公司提供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权于甲,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
甲享有的即是最高额抵押权。
甲为乙加工毛衣100件,加工费2000元,工作完成后乙提货80件并给付加工费1000元,后由于式样陈旧销路不好,甲催要加工费,乙说衣服不要了充抵加工费,甲不同意。
后乙又设计了几种毛衣式样,委托甲加工100件,完成后乙交付了全部加工费,但甲只交付了80件,说另外20件已经留置作为上次1000元债权的担保。
第一章 合同法的概述
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
称 有名合同,即典型合同,是法律对该类合同的 类型设有规定并赋予一定的名称,而无名合同,即非 典型合同,是法律未对其类型特别规定也未赋予其特 定名称,而是由当事人自由创设的合同。关于无名合 同,大致有三种类型:1、纯粹无名合同。2、混和合 同,如以劳务代替租金的租赁合同。3、准无名合同, 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参 照 教材P.44-45) 区分意义:对于有名合同,直接使用法律为该类 合同所作的规定,无名合同则使用类似性质的合同或 合同的一般规则。(有名合同的两项基本功能:1、补 充可能存在的不完善。2、特定利益的强制性规范。)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以是否履行一定的形 式和手续 法律要求必须具有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为 要式合同,反之,则为不要式合同。 现代各国,虽然以合同自由为基本原则,以 不要式合同为原则而以要式合同为例外,但为了 包换交易安全,对于特殊财产,如不动产的交易 仍规定为要式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要是合 同主要有:不动产买卖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 款合同、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 区分意义:1、举证便宜。 2、行政管理方便。
(二)内容的相对性 第一,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
第二,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第三,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合同保全 的例外) (三)责任的相对性
第三节、合同的法律属性
一、合同的法律属性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格式合同)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的法律行为。(约定之债 4.合同具有相对性(学者观点)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其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事实行为, 是指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 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拾得遗失物 。事实行为并不是法律行为,因此与合同是不同 的。 其二,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 事法律行为。 其三,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四,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 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3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合同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则。
本课程将深入探讨合同的法律属性、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相关问题,使学生全面了解合同的法律规范,学习合同法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目标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掌握合同的种类、成立条件及效力要求;3.熟悉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具体操作;4.掌握合同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实践;5.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安排1.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主体(1)合同主体的概念和种类;(2)合同主体的主体资格要求;(3)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同能力。
3.合同的形式(1)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2)特殊情形下的合同形式要求。
4.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要约和承诺;(2)合同的接受和生效;(3)无约束力的承诺和合同。
5.合同的履行(1)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方式;(2)履行期限和催告;(3)履行义务的免责和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方式和效力;(2)合同的解除原因和程序;(3)合同的自动解除和法院解除。
7.合同的转让(1)合同权利和债务的转让;(2)转让的条件和程序;(3)转让的效果和法律规定。
8.合同的终止(1)合同的终止原因和方式;(2)合同的效力和终止后的影响;(3)合同的不可抗力和变更。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小组讨论、论文写作等。
通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五、教学要求与评价1.学生要求:(1)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学习活动;(2)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和案例分析;(3)学期末完成课程设计和考核。
本科《合同法》期末复习及综合习题
6月21日《合同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期末复习指导复习纲要中谈到的要求中有说出、描述、写出、运用这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考核要求。
说出即能简单地、有条理地说出大致内容框架,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描述即能较系统的描写叙述主要内容,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写出即能准确写出各个重要的知识点,如名词、简答、论述;运用即能用这部分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能够说出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哪些;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以及主要内容;合同的分类;合同形式。
能够写出合同、广义的合同法的概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章比较重要)能够说出合同成立的要件;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合同成立的地点的规定;合同法第10、33、36、3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合同订立的法定阶段;招投标的程序;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
能够写出要约的撤回、承诺适格、强制缔约的概念;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注意这一章相关知识的案例分析)能够说出期限的设定方法;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的规定;撤销权的期限;哪些合同可以撤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哪些。
能够写出可撤销合同和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合同无效的原因。
能够运用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能够说出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的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的法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的源头;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写出合同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全面履行原则的概念、意义及其具体内容;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运用《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分析案例。
10541 经济合同运行概论(已)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自考经济合同运行概论章节习题课程代码: 10541书名:《合同法》作者:傅鼎生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当前版次:2012年版章节习题总题量:260题注:课程“经济合同运行概论”采用自考教材《合同法(2012版)》第一章合同的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合同法律关系第三节合同的分类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不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所形成的义务是()。
A、随附义务B、从给付义务C、主给付义务D、不真实义务2.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设立特定的法律关系是()。
A、债权债务关系B、物权关系C、知识产权关系D、人身权利义务关系3.下列合同中,不属于继续性合同的是()。
A、雇佣合同B、买卖合同C、合伙合同D、委托合同4.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合同B、无形式合同C、无内容合同D、法律对其权利义务未作专门规定的合同5.合同设立、变更、终止的是平等主体的之间的()。
A、行政权利义务关系B、经济权利义务关系C、民事权利义务关系D、刑事权利义务关系6.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承揽合同D、租赁合同7.下列具有无偿合同特征的是( )。
A、买卖合同B、航空运输合同C、租赁合同D、赠与合同8.下列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保管合同C、赠与合同D、租赁合同9.下列具有从合同特征的是( )。
A、借款合同B、借用合同C、买卖合同D、抵押合同10.下列关于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双务合同原则上为诺成合同、单务合同一定是实践合同B、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C、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分标准是看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幼儿园购买书本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购买书本的行为,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幼儿园购买书本的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购买书本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幼儿教育质量。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购买书本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书本种类及质量要求第五条幼儿园购买的书本应当包括教材、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第六条教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二)内容科学、准确、适宜;(三)图文并茂,便于幼儿理解;(四)印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教辅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配合教材使用,不得替代教材;(二)内容充实、实用,有助于提高幼儿的学习效果;(三)印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课外读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二)图文并茂,富有教育意义;(三)印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书本采购程序第九条幼儿园购买书本应当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根据购买书本的种类、数量、预算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书本种类、数量、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采购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实际需求。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六条幼儿园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及时将采购结果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购买书本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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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如宾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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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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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运输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保管合同 12、仓储合同 13、委托合同 14、行纪合同 15、居间合同
4、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解释制度 5、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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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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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承诺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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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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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 1、合同订立时,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应同时履行附随义 务;
3、合同履行后,应负后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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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如订立以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 合同; 2、尊重社会公德
如以非法同居为条件进行财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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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交易原则
1、 在合同效力方面 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严格区分 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
2、合同订立制度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在承诺改变了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要约人未及时表示反对的情况下, 应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3、合同法将合同的形式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
★对合同自由的限制
1.格式合同的出现 2.立法上的限制 (1)合同缔结的强制 (2)规定一些强制性法规 (3)设立具有准司法性质行政机关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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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 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的分配平等 合同主体受法律平等保护 2、公平原则 正当行使权利,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当事人公平确定合同的每一个条款; 2.对显失公平的合同,法律允许利益损害的当事人请求 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 3.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弥补守约方所遭受的损 失; 4. 发生纠纷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正 确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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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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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相应代价为标 准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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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 或完成其他给付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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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 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关系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与罗马法。认为合 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允 诺”。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合同法教程
法律教研室
•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 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 来”。 •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 圈可点的一笔。 • 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
第一单元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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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 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 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 担违约责任?
• 例外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1. 2. 3. 4. 5. 缔结合同自由; 选择相对人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第二节
Biblioteka 要 约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有效条件 三、要约邀请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五、撤回与撤销 六、要约的失效
一、要约的概念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14条)发出 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有效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 出(例外)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合同法16条:要约到达 受要约人时生效)
(九)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十)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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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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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 1.合同关系的主体 2.合同关系的内容 3.合同关系的客体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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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行为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双方民事行为。 2、主体特征 合同是地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 行为。 3、目的特征 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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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 的名称为标准: 有名合同(典型合同) 15种
合同成立和合同订立相同吗?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 合意的状态,它描述的是缔约各方从接触、 洽谈到达成合同意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 静态协议的统一体。我国《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 但也有些例外方式,如悬赏广告、招投标 等。 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的组成部分,标志 着合同的产生和存在,属于静态协议。指 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即形成合意。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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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主合同
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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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
谋利益订立的合同
为自己订立的合同
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涉他合同 (如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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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预约(预备合同)与本约(本合同)